建筑安全事故顾名思义就是方发生在建筑工地上的安全事故。
这些安全事故有些是认为造成的而大部分则是非人为造成的。 建筑安全事故根据省级以上文件的指示,分为四类。
分别是特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类型为一般事故;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死亡人数,或者10到50人之间的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到5000万元直接的安全事故属于较大安全事故; 3、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死亡,或者重伤人数在50到100之间,更或者损失金额在5000万1亿元之间的安全事故属于第三类安全事故也就是重大安全事故; 4、造成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财产金额损失高达一亿元的安全事故是特大安全事故。
不管是发生哪类安全事故,在事故方发生的一小时以内,施工方也就是施工的总负责人必须将事情如是并报给县级以上单位进行安全事故紧急处理,对于县级不能解决的问题,单位必须派人向上一级别进行汇报并提出解决措施,事故通报时间加起来应该在两个小时以内。 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施工单位未对有关人员进行专业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施工人员缺乏安全安全教育理念。
2、监管单位未履行相应的职责。由于监管部门的不严格才有机会使施工部门弄虚作假。
材料准备等不是通过正规渠道获得,或者根本就是质量不够的施工材料。 3、没有制定应急补救措施。
在事故发生时未能第一时间解救,导致伤亡人数过多,财产损失更大。 结语:生命是可贵的,每个人都应该爱惜自己的身体也应该爱惜别人的身体。
很多施工的负责人就是不明白这一点不爱惜自己及员工的性命,不把她当回事滥用施工材料才导致这些问题的出现。 另一方面,国家也要把法律法规制定的更加严苛,更加要人去遵守和实施。
落实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的要求和从事监管监理工作。
搂住最后的理解是有偏颇的,出了交通事故交通都会重视的,只是现在的交通法规中做出了在小型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双方可以私了的规定。
但是不是说交通就可以不管不重视的,前提是在当事人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不通过交警而私下处理。 《交通法》第五章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解读:什么事故可以私了?有两个条件。
第一没有造成人员身伤亡,第二当事双方对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这两个条件都具备就可以私了或者自行解决。
这种事故由于没有行政干预,是非常快捷的。在美国这个车祸叫做幸福车祸,为什么幸福呢?没有警察干预,不进行行政处罚,所以感觉比较幸福,所以我们也实行了这个法规。
但这里提醒一点要注意,完全没有责任这一方要有取证意识,防止负责任这一方反悔。 所说的情况如果是在交警部门做出事故责任认定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要求负主要责任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搂住最后的理解是有偏颇的,出了交通事故交通都会重视的,只是现在的交通法规中做出了在小型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双方可以私了的规定。但是不是说交通就可以不管不重视的,前提是在当事人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不通过交警而私下处理。
《交通法》第五章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解读:什么事故可以私了?有两个条件。第一没有造成人员身伤亡,第二当事双方对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
这两个条件都具备就可以私了或者自行解决。这种事故由于没有行政干预,是非常快捷的。
在美国这个车祸叫做幸福车祸,为什么幸福呢?没有警察干预,不进行行政处罚,所以感觉比较幸福,所以我们也实行了这个法规。但这里提醒一点要注意,完全没有责任这一方要有取证意识,防止负责任这一方反悔。
楼主所说的情况如果是在交警部门做出事故责任认定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要求负主要责任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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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六项原则
管生产同时管安全
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并对生产发挥促进与保证作用。因此,安全与生产虽有时会出现矛盾,但从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目的,表现出高度的一致和完全的统一。
安全管理是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与生产在实施过程,两者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存在着进行共同管理的基础。
国务院在《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明确指出:"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企业中备有关专职机构,都应该在备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管生产同时管安全,不仅是对各级领导人员明确安全管理贡任,同时,也向一切与生产有关的机构、人员,明确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责任。由此可见,一切与生产有关的机构、人员,都必须参与安全管理并在管理中承担贡任。认为安全管理只是安全部门的事,是一种片面的、错误的认识。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贡任制度的建立,管理责任的落实,体现了管生产同时管安全。
坚持安全管理的目的性
安全管理的内容是对生产申的人。物、环境因素状态的管理,有效的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或避免事故。达到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的目的。
没有明确目的安全管理是一种盲目行为。盲目的安全管理,充其量只能算作花架子,劳民伤财,危险因素依然存在。在一定意义上,盲目的安全管理,只能纵容危胁人的安全与健康的状态,向更为严重的方向发展或转化。
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生产的方针是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从保护生产力的角度和高度,表明在生产范围内,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肯定安全在生产活动中的位置和重要性。
进行安全管理不是处理事故,而是在生产活动申,针对生产的特点,对生产因素采取管理措施,有效的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与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
贯彻预防为主,首先要端正对生产中不安全因素的认识,端正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态度,选准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时机。在安排与布置生产内容的时候,针对施工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是最佳选择。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经常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明确责任,尽快的、坚决的予以消除,是安全管理应有的鲜明态度。
坚持"四全"动态管理
安全管理不是少数人和安全机构的事,而是一切与生产有关的人共同的事。缺乏全员的参与,安全管理不会有生气、不会出现好的管理效果。当然,这并非否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和安全机构的作用。生产组织者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固然重要,全员性参与管理也十分重要。
安全管理涉及到生产活动的方方面面,涉及到从开工到竣工交付的全部生产过程,涉及到全部的生产时间,涉及到一切变化着的生产因素。因此,生产活动中必须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侯的动态安全管理。
只抓住一时一事、一点一滴,简单草率、一阵风式的安全管理,是走过场、形式主义,不是我们提倡的安全管理作风。
安全管理重在控制
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因此,对生产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必须看做是动态的安全管理的重点。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运动轨迹与物的不安全状态运动轨迹的交叉。从事故发生的原理,也说明了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应该当做安全管理重点,而不能把约束当做安全管理的重点,是因为约束缺乏带有强制性的手段。
在管理中发展、提高
既然安全管理是在变化着的生产活动中的管理,是一种动态。其管理就意味着是不断发展的、不断变化的,以适应变化的生产活动,消除新的危险因素。然而更为需要的是不间断的摸索新的规律,总结管理、控制的办法与经验,指导新的变化后的管理,从而使安全管理不断的上升到新的高度。
安全管理
检验应考人员对生产领域中危害因素类别和辨识方法的掌握程度; 检验应考人员对事故预案的制定、预案的演练以及国家和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掌握程度; 检验应考人员对安全生产的事故预防方法及技术措施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中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网()提供 第一节 危害因素辩识的基本知识 一、熟悉安全生产中主要危害因素的类别; 二、掌握危害因素的辨识和分析方法。 第二节 危害因素控制的基本知识 一、了解国家和部门有关事故预防的规程和规范; 二、熟悉安全生产危害因素的控制方法和措施。
第三节 应急预案的基本知识 中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网()提供 一、了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类别及预案编制方法; 二、熟悉预案培训与演练的要求。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公司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第一节 安全生产基本概念 一、基本概念 1、安全与危险 安全与危险是相对的概念。
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忘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人们的承受程度。 安全是指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伤害。
2、危险源 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3、事故与事故隐患 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4、本质安全 本质安全是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含有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发生事故的功能。
具体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⑴ 失误——安全功能。指操作者即使操作失误,也不会发生事故或伤害,或者说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具有自动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功能。
⑵ 故障——安全功能。是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还能暂时维持正常工作或自动转变为安全状态。
⑶ 上述两种安全功能应该是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固有的,即在它们的规划设计阶段就被纳入其中,而不是事后补偿的。 本质安全是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根本体现,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境界。
实际上由于技术、资金和人们对事故的认识等原因,到目前还很难做到本质安全,只能作全社会为之奋斗的目标。 二、安全生产方针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
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中,一切以安全为重,安全必须排在第一位。
必须预先分析危险源,预测和评价危险、有害因素,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和变化,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将危险和安全隐患消灭的萌芽状态, 施工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三、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 新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企业)、项目部和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1、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施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分析。 2、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本项目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分析。
3、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分析。 四、杜绝“三违”现象 1、违章指挥 企业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安全知识,思想上存有幸心理,对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
明知不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条件,仍指挥作业人员冒险作业。 2、违章作业 作业人员没有安全生产常识,不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或者在知道基本安全知识的情况下。
在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顾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他人、自己的生命安全,擅自作业,冒险蛮干。 3、违反劳动纪律 上班时不知道劳动纪律,或者不遵守劳动纪律,违反劳动纪律进行冒险作业,造成不安全因素。
五、做到“三不伤害” 三不伤害就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首先确保自己不违章,保证不伤害到自己,不去伤害到别人。
要做到不被别人伤害,这就要求我们要有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及时制止他人违章。制止他人违章既保护了自己,也保护了他人,同时也保护了别的许多人。
第二节 建筑安全基本常识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特点 1、建筑产品是固定的、附着在土地上的,而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块土地;建筑结构、规模、功能和施工工艺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可以说建筑产品没有完全相同的。对人员、材料、机械设备、设施、防护用品、施工技术等有不同的要求,而且建筑现场环境(如地理条件、季节、气候等)也千差万别,决定了建筑施工的安全问题是不断变化的。
2、建筑工程的施工是流水作业,建筑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内容是动态的、不断变化的,每一个工序都可以使得施工现场变化得完全不同。而随着工程的进度,施工现场可能会从地下的几十米到地上的几百米。
在建筑过程中,周边环境、作业条件、施工技术等都是在不断地变化,施工过程的安全问题也是不停变化的,而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往往滞后于施工进度。 3、建筑施工流动性大,是建筑施工的又一特点。
一个工程完成以后,施工队伍就要转移到新的地点,去建新的项目。这些新的工程,可能在同一个地区,也可能在另一地区,那么施工队伍就要相应地在不同的地区间流动。
4、建筑施工大多是露天作业,以重体力劳动的手工作业为主。建筑施工作业的高强度,施工现场的噪声、热量、有害气体和尘土等,以及露天作业环境不固定,高温和严寒使得作业人员体力和注意力下降,大风、雨。
交通事故等级划分: 轻微事故,一是造成轻伤1-3人或财产损失机动车损失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不足200元;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 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 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 可以在接到责任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级公安机关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消的决定。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公布。
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为最终决定。 责任推定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损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办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
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是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所必备的基础知识。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扩展阅读:
一、基本概念
1、安全泛指没有危险、不受威胁和不出事故的状态。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设施或财产损失的状况。也就是指人员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要保证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作业安全就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杜绝违章行为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2、事故就是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意外事件。事故就是以人为主体与能量系统关联中突发的与人的期望和意志相反的事件也就是说事故就是意外的变故或灾祸。
3、伤亡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4、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5、危害辨识就是指识别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6、危险源就是危险的根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危险源一般分为两类第一类危险源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如电能、有毒化学物质等。第二类危险源是指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实效故障的各种因素。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为失误和环境破坏因素。
7、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祸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交通安全是很重要的。
几乎每一天,都会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小的是轻伤,大的是多人伤亡,每当想到这里,我就十分紧张,真害怕第二天遇到车祸的就是我。 其实,交通事故也未必都是行人造成。
有的是因为司机野蛮造成的,比如说前一阵《齐鲁晚报》上刊登的“宝马撞人案”,“宝马”的主人实在是野蛮,人家不注意把葱挂在你的车头镜上,又不是故意的,再说也没有人员受伤,并向你赔礼道歉了,你干吗杀人灭口?就算人家弄得有人伤亡,也不该报复,应该让法律来处理才对。 有的是因为司机酒后驾车,因神志不清导致交通事故,在此提醒广大的司机叔叔阿姨们,希望您少喝酒,酒后一定不要逞能,要坐公交车或出租车回家,避免交通事故给您带来麻烦。
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指南 (一).不良的交通习惯 1. 不走人行横道,不靠路右边走。 2. 不走人行横道、天桥,随意横穿马路。
3. 不注意道路和车辆信号,不服从交通管理。 4. 在车行道、桥梁、隧道上追逐、玩耍、打闹。
5. 穿越、攀登、跨越道路隔离栏。 6. 在铁路道轨上行走,玩耍。
7. 横穿铁路和钻火车。 8. 不听从铁道口管理和信号管理。
(二)中学生骑自行车的问题 1.未满12岁的儿童独自骑车。 2.在人行道、机动车道骑车,逆行骑车。
3.骑车横冲直闯、争道强行,与机动车抢道。 4.转弯不减速,不打手势。
5.在路口闯信号。 6.骑车双手离把。
7.追逐打闹,三五并行。 8.手攀机动车行驶,紧跟机动车行驶。
(三)中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1.缺乏交通安全意识。 2.缺乏交通安全知识。
3.缺乏交通安全责任感。 4.存在麻痹思想。
5.存在侥幸心理。 (四)正常的行路常识 1.走人行道,靠路右边走。
2.横过车行道,要走斑马线,或走天桥。 3.要注意各种信号灯的指示(红绿灯、人行横道信号灯) 4.上下汽车要避让过往车辆。
5.不在马路上逗留、玩耍、打闹。 (五)正常的骑自行车常识 1.不要骑有故障的车。
2.不在人行道上骑车,非机动车靠右行驶。 3.横穿马路最好推车行驶。
4.转弯时减速慢行,观察并打手势。 5.不要双手离把,不并肩行驶。
6.骑车不打闹,追逐。 校园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公共场所,教学仪器多、科研设备价值昂贵、用电量大,各类试验、实习项目和易燃物多,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影响大、损失大,直接影响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因而,我校多年来高度重视校园防火工作,始终把防火工作放在各项预防工作的首位。预防校园火灾是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学习消防知识是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可或缺的一课。
为了增强广大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便于同学们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我们编辑了这本《中学生消防安全常识》。本书内容主要包括:火灾基本常识、灭火器基本常识、初起火灾扑救方法、人员疏散和火场逃生知识、消防知识问答等,并收集了校园火灾案例、消防安全知识竞赛试题等方面的内容。
其目的是让中学生通过学习这本读物,了解消防安全常识,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特点,掌握灭火、疏散、逃生技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预防校园火灾。同时,也为广大学生和中学生义务消防队提供了学习、宣传资料。
我们期望,通过对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使广大同学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的危害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逃生自救。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希望同学们自觉承担起校园防火工作的责任与义务,更多的学习和掌握消防知识,遵守各项防火制度,积极参与校园消防工作,使我校形成“人人关心消防、处处注意防火”的群防群治的局面,从根本上减少或避免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 还有的交通事故确实是行人造成的,主要是行人不注意交通安全所造成的。
有的是闯红灯或横穿马路造成的,前人发明红绿灯是有原因的,不要怕麻烦,有句话说的好“红灯无数次,生命只一次”,红灯会闪烁无数次的,而生命只有一次,用完了就没有下一次了,在红灯没有灭的时候,我们绝对不可以冒险过马路,哪怕两边没有车,也绝对不能穿过马路。有的是在马路上打闹、玩耍造成的,放学后几个同学在一起走,说说笑笑,时而甩掉别人的帽子,扔到马路对面,那个同学便到马路对面去拣,由于着急,也顾不上环视四周的车辆就跑,如果这个同学有福气,那还好;可如果正好有一辆车经过,那后果可不堪设想。
因此,同学们千万不要在马路上打闹,这样太危险。 也有的是行人翻越护栏造成的,请大家不怕麻烦绕过护栏吧! 红绿灯 交叉路口红绿灯,指挥交通显神通; 绿灯亮了放心走,红灯亮了别抢行; 黄灯亮了要注意,人人遵守红绿灯。
上学校 小学生,起得早,交通小队排得好; 过马路,走横道,交通安全要记牢; 听指挥,别乱跑,平平安安到学校。 交通安全真重要 交通安全真重要,人民生活离不了。
保障安全有措施,交通法规要记牢。 大马路上车潮涌,警察指挥要服从。
红绿黄灯是命令,标志标线要看清。 交通规则要记牢 小朋友,你别跑, 站稳脚步把灯瞧。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请你准备好, 过路应走斑马线,交通规则要记牢。 遵守交通规则 民警叔叔顶呱呱, 全心全意为大。
课间活动应当注意什么?
在每天紧张的学习过程中,课间活动能够起到放松、调节和适当休息的作用。课间活动应当注意以下几方面:
l.室外空气新鲜,课间活动应当尽量在室外,但不要远离教室,以免耽误下面的课程。
2.活动的强度要适当,不要做剧烈的活动,以保证继续上课时不疲劳、精力集中、精神饱满。
3.活动的方式要简便易行,如做做操等。
4.活动要注意安全,要避免发生扭伤、碰伤等危险。
游戏时如何保证安全?
游戏是同学们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在游戏中也要树立安全观念:
1.要注意选择安全的场所。要远离公路、铁路、建筑工地、工厂的生产区;不要进人枯井、地窖,防空设施;要避开变压器、高压电线;不要攀爬水塔、电杆、屋顶、高墙;不要靠近深湖(潭、河、坑)、水井、粪坑、沼气池等。这些地方非常容易发生危险,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伤亡事故。
2.要选择安全的游戏来做。不要做危险性强的游戏,不要模仿电影、电视中的危险镜头,例如扒乘车辆、攀爬高的建筑物、用刀棍等互相打斗、用砖石等互相投掷、点燃树枝废纸等。这样做的危险性很大,容易造成预料不到的恶果。
3.游戏时要选择合适的时间。游戏的时间不能太久。这样容易过度疲劳,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最好不要在夜晚游戏,天黑视线不好,人的反应能力也降低了。容易发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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