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和综合常识。
法律类包括:宪法及修正案,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经济法,民法,民商法,刑法等法律内容。综合知识包括:文史、科学、实政等。
公共基础知识涉及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历史、科技、行政、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公务员、村干部、事业单位、军转干等考试中常考、必考知识、其中时政部分详解“两会”热点。适用范围:国家公务员考试、各地方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村官考试、公安招警考试、军转干考试、“三支一扶”考试、选调生考生。
一、列出要复习的提纲
对于刚刚接触考试的考生,列提纲是进行有效复习的步。好的提纲可以帮助考生理清思路,了解公共基础考试大体内容。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科技、管理、人文和公文写作等等。我们只有对公基考试内容心中有数,才能进行下一步公共基础知识的分类复习,了解每个大类考察的重点与特点,考察什么题型,然后有重点的逐个击破。特别需要提醒是的:了解自己报考单位的考试大纲也同样非常重要的。
二、多与朋友交流
考试是一个人的战争。不论是考研、考公务员还是考事业单位,我们都要面临复习的压力、心理的压力、还要有决心、有耐力。考试可能几个小时就结束了,但是考前的复习阶段却极其考验同学们。有了备考的耐心与意志,再加上好的复习方法,一定会有好的效果。小编在备考期间,有一个战友一起复习那就再好不过了。大家可以交流复习心得,互相提升,互相鼓励,让我们的备考之路更加容易。
三、多上网搜集资料
中公小编欢迎大家关注中公公益性岗位的微信、博客、微博、和中公教育事网站。这里有中公专家们为考生们进行备考指导、公告解读、试题解析等内容,还有小编们为大家整理的练习题。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
四、教材选择不在于多
很多同学在备考初期,先是在网上、书店搜集各种关于公共基础知识的书籍。结果回家后,复习过去一个礼拜、一个月后就会发现,教材还是停留在最初的那几页。堆在桌子上的厚厚的书本都要落灰了。其实,教材不在多,够用就行,切忌买一堆教材,却一眼不看,不仅不利于学习还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
五、复习与练习相结合
一味的看书,时间长了,大脑的工作效率低下,不利于记忆。每天为自己定好学习计划,进行教材的同时,准备配套的练习题,帮助考生进行复习的检测。这样复习与练习相结合,长期坚持下去,一定可以有好的复习效果。
六、注意平时的积累
做题再多,如果不懂得积累,那么最后的复习效果也会差强人意。公共基础知识中与时事政治题目就需要考生平时的多积累,如回答XX区去年的财政收入和高速铁路行驶速度的问题,都需要平时对时事热点的关注和省情的了解。另外还有历史知识、文学常识等多积累,对于考试得分是非常有利的。
七、参加培训机构
参加培训机构是快速掌握考试考点,巩固考试知识,了解考试情况的方法。中公教师研发团队一直奋战在在公益性岗位考试课程的线,开发更加专业的课程体系,老师们都有多年的课程研发经验。与其自已复习的一头雾水,不如通过培训班,进行系统的复习。同学们可以根据自己复习的情况,基础薄弱的考生可以选择基础知识精讲班,进行知识的系统复习;对于希望提升分数,基础扎实的考生进行解题技巧课程、试题讲练课程、高分突破。考试前还想进行进一步的提升,考生还可以参加冲刺点睛班。
背书做题,熟能生巧。
复习的时候要注意以点代面,点面结合的复习。将各个知识点交汇起来,将重点的东西每天回想一下。
对于知识点最好能拿本子画出框架,这样记忆比较牢固。
另外,公务员考试中法律和其它常识题的复习方法: 一、常识判断题型分析 常识判断题一般为两种:一种是题干给出一个常识性的现象,备选项提供了这一现象产生的四种原因,要求考生选出最合理的;另一种是单纯性的知识测试,要求考生对题目涉及的知识要有一定的了解,并从备选项中找出正确答案。
无论是哪一种题型,涉及的知识面都非常广,考试范围包括一个人从记事起到考试时的全部生活常识积累。现在地方公务员考试大部分还是沿用传统考核方式,但中央国家机关主要考察的是法律常识,考核的范围缩小了。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公文常识
公文重点变化不大,集中在公文的文种,公文的格式和公文的写作这三个方面,需要大家在备考中重点把握。另外在近今年的考试中,大家也应该注意一下公文处理这部分的知识,在以往的复习之中,考生通常都将这部分知识遗忘。但是随着题目考查知识点的细微化,出题人往往容易在这一块儿设置一些微小的知识点,容易被考生忽略。因此,在复习公文的过程中,切不可忽视一些细小的考点。公文的考察主要内容基本包括以下几个模块。
(一)公文基础知识
概念、特点、种类、文种、公文的组成要素。
(二)常用公文写作
1.法定公文:通知、通告、报告、请示、批复、通报、函、纪要。
2.事务性文书:倡议书、调查报告、证明信、启事、海报。
(三)公文写作要求
基本要求、公文的语言运用、写作程序。
(四)公文的处理
拟制、办理和管理。
公文分为法定公文、事务公文、专用公文。以法定公文的15种文种为例,考试中要求考生的每一个文种的适用范围,区别不同文种之间的本质差异。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046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