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杭州市政府杭政[2000]1号文件规定的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以及全日制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学历的人员,可直接凭学历或技术职称证书,到市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正式户籍进杭手续,由市公安局负责把关审批。
具有全日制高校非紧缺专业大专学历、非全日制大学大专及以上紧缺专业学历的人员、无高等学历但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由各区委、区政府或市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主要领导签字推荐后,市人才引进办再办理确认手续,然后到市公安局办理进杭落户手续。如果各主管部门无法受理处理,则由市人才引进办直接受理审批后,到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凡是杭州市区生源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可直接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非杭州市区生源的,由市人才引进办确认后,到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在杭各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后,可直接到市公安局报户口。 祝好运。
1)应届自考、成教或其他学历文凭考试毕业,学历国家承认
(2)浙江籍生源,在浙江省院校毕业
(3)毕业时未婚非在职;
⑷在杭(除萧山、余杭外)落实工作单位
(5)年龄30周岁以下
•毕业生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户口迁移证
•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婚证明(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
•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人事)部门签订的一年以上(包括一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一张一寸照片
如果在杭州工作,只需要单位办一下,能迁到单位所在地的集体户口
一、办理调档手续。本人或委托他人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开具《人事档案调档函》,原档案管理部门依据《人事档案调档函》将档案寄(送)达省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部,可点击/yc/gdcx.asp查询本人档案到达情况。
二、提交落户所需材料。在确认档案到达后,用人单位、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提交相关落户材料到省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人事代理窗口,领取《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和开具同意落户证明。
三、办理《准予迁移证》。持经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后的材料,到华光路35号(吴山广场旁)杭州市公安局办理准迁证(一式三联)。
四、办理《户口迁移证》。持《准予迁入证》第二联、原户口本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五、办理落户手续。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红联、一寸照片一张到省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人事代理窗口办理落户手续,并在2周内办结落户手续
办理落户所需的材料:
一、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45周岁以下)或专科学历紧缺专业(35周岁以下)毕业生,在杭州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区,下同)落实就业单位的人员。
1、《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本科学历);
3、《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杭州市区);
4、与在杭单位签订的经劳动(人事)部门鉴定的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杭州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二、历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1、《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杭州市区);
三、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教育考试、全日制普通教育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且持有县及以上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45周岁以下),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人员。
1、《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杭州);
3、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与在杭单位签订的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杭州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咨询电话:88394477
历届毕业生进杭落户须知
办事流程:
一、办理调档手续。本人或委托他人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开具《人事档案调档函》,原档案管理部门依据《人事档案调档函》将档案寄(送)达省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部,可点击/yc/gdcx.asp查询本人档案到达情况。
二、提交落户所需材料。在确认档案到达后,用人单位、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提交相关落户材料到省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人事代理窗口,领取《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和开具同意落户证明。
三、办理《准予迁移证》。持经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后的材料,到华光路35号(吴山广场旁)杭州市公安局办理准迁证(一式三联)。
四、办理《户口迁移证》。持《准予迁入证》第二联、原户口本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五、办理落户手续。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红联、一寸照片一张到省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人事代理窗口办理落户手续,并在2周内办结落户手续
办理落户所需的材料:
一、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45周岁以下)或专科学历紧缺专业(35周岁以下)毕业生,在杭州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区,下同)落实就业单位的人员。
1、《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本科学历);
3、《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杭州市区);
4、与在杭单位签订的经劳动(人事)部门鉴定的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杭州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二、历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1、《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杭州市区);
三、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教育考试、全日制普通教育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且持有县及以上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45周岁以下),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人员。
1、《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杭州);
3、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与在杭单位签订的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杭州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咨询电话:88394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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