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自考制度已实施30多年,2014年起将有新变化,考试次数减少,21个专业停考。
变化缘起自考生源的减少。在全国高校扩招等背景下,浙江自考人数略有减少,且生源趋向集中在杭州、宁波、温州等城市,全省年均报考30万人次左右。
根据社会需求和教育部通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安排,自2014年起作相应调整。原一年四次考试(1月、4月、7月、10月),调整为一年两次(4月、10月),1月和7月不再安排课程考试。自2014年起,除部分考生人数极少的课程和新开考课程一年安排一次考试外,其他课程一年安排4月和10月两次考试。目前,具体各考试的报考简章已经公布。
自考的时间根据各省份的安排,各有不同。
自考的时间安排大体分为三种情况:
1、每年1月、4月、10月,比如深圳自考,每年就是这个安排。(广东省和四川省)
2、每年4月、10月、1月、7月各增加一次(增考)。1月考生可以重复考去年10月考过的科目,7月则可以考试4月考过的科目,这样考生可以增加考试机会,提高通过的概率。(江苏省)
3、每年4月、10月两次。(全国大部分省份都是这个安排。)
一般来说,自考一年大概可以考2-4次,每次考试的时间为考试月份的第二个或者第三个周末,提前三个月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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