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居民,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城区、建制镇的社区(以下统称城镇社区)落户;居民在落户地点无自有产权住房的,一律在其合法稳定住所所在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居民也可在其自有产权住房以外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省外居民,取得本省居住证并参加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社区落户。
扩展资料:海南的落户条件可看出,引进人才落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省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应完善人才落户工作机制。
简化优化办理程序,开通人才落户绿色通道,为人才落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不得增设额外条件和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误引进人才办理落户。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海南推出引进人才新政策:符合条件就能落户。
为推动海南自贸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贸港建设,5月13号海南省委七届四次全会通过《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计划到2025年,实现“百万人才进海南”目标。
按照计划,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等人才,可在海南省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落户。各类高层次人才、硕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和留学归国本科毕业生以及相关创新、创业人才可在海南任一城镇落户。
自落户之日起在购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另外,引进人才自主创业可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贷款或保证担保贷款,可在入驻园区申请零租金办公用房。
此外,海南还对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按层次和标准提供免租金、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全职工作满一定年限分期赠予产权。同时解决人才子女就学和配偶就业问题。
对引进人才实行“五年两次”跟踪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落实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 以上内容来自:央视新闻。
为推动海南自贸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贸港建设,5月13号海南省委七届四次全会通过《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计划到2025年,实现“百万人才进海南”目标。
按照计划,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等人才,可在海南省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落户。各类高层次人才、硕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和留学归国本科毕业生以及相关创新、创业人才可在海南任一城镇落户。自落户之日起在购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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