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一个育人的摇篮,是一方纯净的沃土,校园的文明直接折射出社会的文明.然而,我们校园中常常出现一些不良现象却不由得让我们对这个问题重新进行了思考:究竟,我们的校园还是一个文明的校园吗 我们的同学是有修养的吗 作为中国跨世纪新一代的青年就是我们这样的吗 同学们,为了自己,为了毕业以后找一份好的工作,为了在中国加入世贸后找到属于自己的一个位置,我们也应该是时候充实自己,完善自己了.学习知识,才能提高修养呀! 同学们,"天下大事,必行于细".让我们高度重视"讲文明",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把思想道德规范落实到每一个言行中.让我们共创文明的校园,争做文明的大学生! 同学们,我们正处于人生中最为关键的成长期.这个时期的所作所为,将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到我们的综合素质,如果此时我们不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即使掌握了科学文化知识,也得不到社会的肯定.因此,我们必须严于律己,不做"有才无德"的人,而要努力成为一个"德才兼备"的人. 扫除大学生不良行为习惯,关键在于大学生的"自律",而不仅仅是"他律".只要我们有恒心,有毅力,就没有攻不破的难关;只要我们真正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做到"发扬优点,正视缺点,并且敢于改正缺点";做到"踏踏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就一定能展现校园新风貌,就一定能成为一个"德才兼备"的人,一个合格的大学生. 同学们,我们是家之学子,国之栋梁.传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提高自身的文明素质,是我们的历史使命.在争做文明大学生的活动中,学生党员和干部要起"讲文明"的模范带头作用,从自身做起,带领全体同学争当文明的大学生,让文明充满生活的每个角落, 再回到校园文明这个话题吧,如果我们大家每一个人都是文明人,那么何愁我们的校园不是一个文明的校园 学院的绿树红花,加上我们朗朗的书声,暖人的话语,整洁的仪表,这该是多么相得益彰的美丽画面呀!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打造一个文明校园吧! 让我们做一个文明的人 ★☆★☆★☆★☆★☆★☆★☆ 2.我们要参与到"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活动中.在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中带个好头.要从具体的事情抓起,把"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从长远着眼,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从日常的具体行为抓起. 抓好"十不"以改掉不良的恶习,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即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脏物废物;不说粗话脏话;不乱贴乱画;不攀折花木;不损害公物;不违反交通规则;不打架斗殴;不吸烟;不沾染黄,赌,毒. 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开展"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要加强科普和法制教育,深入学习宣传《管理守则》,《文明守则》等,不断提高文明道德水平,增加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坚持同封建迷信,反科学,伪科学和邪教做斗争. 要选准切入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活动贯穿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要把"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活动与"文明行业"活动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要从现在开始,从自我开始,要从一点一滴抓起,常抓不懈.一切遗风陋习要坚决改掉,一切高尚的道德风尚要大力弘扬.做为一名学生,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要修身养性,让自己拥有一颗爱心.爱心能使自己高尚,快乐,能让别人愉悦,享受.要确立合适的积极的人生目标,让自己拥有一个通过努力可以达成的理想和目标.与社会共进,与集体相融,不孤傲也不丧失原则.了解自己,发现自己的兴趣和特点,确定自己独特的人生目标,然后在目标的指引下,一步步努力实现,不要操之过急,更不要总是追求"最好",也不要模仿他人随便确定自己的目标,无论是为了求知,为了真情,还是为了影响力,财富,创新,道德等等,我们对自己要有正确定位. 我们要争取做一名优秀的学生,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法制进校园
2012-12-31 刘轶玮
在学校里,我们除了每天学习文化知识外,还要和同学们相互沟通、互相相处,在相处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我们应该学会自我保护,增强法律知识。在我们同学身边经常会出现一些异常的事情,比如:盗窃罪。有一次,我带了十张A4纸,我和朋友一起下楼吃饭,等我吃完饭再上楼就发现我的A4纸不见了,这种现象在大家身边会经常发生,有丢笔的,有丢本的,有丢钱的……这种现象反映了在学校里存在偷盗的行为,小偷小摸,虽然东西不值钱,但是这样会发展成大偷大摸,在学校里老师会批评教育的,但是一旦走向社会,这就触犯了法律,就会构成偷窃罪。
还有伤害罪,学校是一个大的家庭,我们都是这个大家庭里的兄弟姐妹,我们应该和谐相处,但是,却有一些同学因为一件小事而大动干戈,轻者擦伤蹭破一点皮儿,这还不算严重的,但是加入你一不小心失手打伤了别人,发生流血事件,你到时候不仅需要把伤者送到医院救治,还要花钱赔偿人家。我们现在还小,不会出大事情的,学校也会教育我们的,但是一旦走向社会,就可能会造成伤害罪。
最后我在这里呼吁大家,法律知识非常重要,希望学校能够长期开法律所知识讲座,也希望我们学校能把他作为长期的一个教育,让同学们学会自我保护意识,弘扬法律知识。创建和谐校园,为了我们今天能更好的学习,为了我们明天能够健康的走向社会,我们学校应当把法律知识课作为我们必修的课
法制教育观后感
生活是平淡而精彩的,社会是缤纷而复杂的。多少正处青春的少年,怀揣着对未来的希望,对社会的好奇踏上属于自己的人生之路。在路途中,往往会出现许多漂亮的“蘑菇”,它们绚丽多彩,有时却能致人于死地。
这次在学校的法制教育中,通过所长叔叔的深入介绍和讲解,我了解了更多的有关法律的知识。在这次的法制教育中,那些生动的例子给了我们最好的警示。其实就在我们周围,这种青少年因法律意识不足而犯罪的例子比比皆是——震惊全国的北大学子用浓硫酸泼狗熊、大学生马加爵杀宿友事件的发生。虽然这些事情已经过去了有些年了,但我想大家都应该记忆很清晰。难道他们文化知识不够?不!他们是缺少法制知识!
当我看到这一幕的又一幕,我痛恨那些披着美丽外表的“毒蘑菇”,但是,少年,回头问问自己吧,在摘下“毒蘑菇”之前为什么不去思考?为什么不会勇敢地说“不”?自制是一个人内在的强大力量,能够控制自己情绪的人,始终保持理智,才能成就事业。学会拒绝,学会说“不”,莫让你的青春失去美丽!
我们呼唤法制,不仅使自己成为一个合法守法的青少年,更要不断学法,把法律知识传播给每一个需要法制的人,使整个社会成为一个法制社会,让所有人成为合法健康的公民!让社会少一份不安,多几份欣欣向荣!
今天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为了更好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依法治校方面的作用,按照县局文件精神,我校组织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 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我们充分利用橱窗、电子屏和红领巾广播站开展法制宣传,使校园内处处见法,形成浓郁的法制教育氛围。结合《响水县第一小学学生一日常规》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织 “三个一活动”:开一次主题班会、出一期主题板报、组织一次升旗仪式,并开展了法制主题绘画、手抄报评比活动,增强了宣传教育的作用。
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激发了全体师生学法、知法、守法、尊法、拥法的热情,强化了法制意识,促进了校园的和谐发展。
法律对于我们来讲,既熟悉又陌生.说熟悉,是因为经常接触各种各样的事例与法律密不可分,有的同学还梦想着成为一名庄严的法官,当一名威严的警察.说陌生,是因为很多同学觉得法律离我们太遥远,我又不犯法,知道那么多干嘛?
其实,自从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法律就紧紧地陪伴着我们,保护着我们.
你知道父母为什么养育我们吗?你会说,是他们爱我们.这只是其中一个答案.法律还有更加明确的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刑法》规定,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的,会被判处刑罚.
你知道为什么我们会在学校里面接受教育吗?你会说,是因为我们要学习知识啊.其实这也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同时也规定父母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也要受到法律制裁.
这些只是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拥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在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中就有明确规定,此外还专门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专门法律,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对于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规定了从轻减轻处罚的原则,但是并不等于违法犯罪就不受到追究,我们中学生更应该遵纪守法,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学好用好身边的法律武器,防范侵害,保护自己,洁身自好,造福社会.
为了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增强小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我们学校举行了“法律在我身边”主题班会。学校为了使我们更全面地了解法律常识,还请来了两位律师,为我们讲解法律知识。
班会开始了,律师给我们讲了法官衣着上的配饰各代表什么。深蓝色的衣服标志着公平、正义、严肃;身上的红色领带象征着人人有一颗红心。
以前我总觉得我们又不会犯法,法律跟我们无关。其实,这种想法大错特错。社会上的诱惑很多,如果我们经不起各种各样的诱惑,没有很好的克制力,很可能会犯罪,等待我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它像一位隐身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学会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会永远保护你,如果你去违反它,它就会惩罚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要有良好的行为习惯,要有克制力,要遵守纪律。
让我们一起努力,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小学生。
培养青少年现代法律精神
大家知道,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集体,一个个人,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一切行为必须在法律的范围里进行,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
我们作为一个学校,讲依法治校就是这个道理.而作为学校的主体,同学们更应懂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要通过老师的引导,社会的教育,家庭的教育,更重要的是通过自己自身的努力,领会现代法律精神。
首先,我们要加强学生的权利意识教育,我们都知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但很多同学,对他的了解是肤浅的。我们要熟悉自己的权利,学会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利。这里蕴含着一个重要的道理:只有真正懂得权利的人,才会更加尊重他人的权利。一个人人真正懂得权利的社会,才是一个人人享受高度自由、文明的社会。学校也一样,而权利与义务是一个统一体,人没有了权利,或者被任意侵犯,而要他们去履行义务,这是不可能的。强调权利并不忽视义务。对权利的追求,会很大程度地调动大家学习成才的积极性,为自身的健康成长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其次,我们所进行的守法教育,是要使同学们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行为上和情感上对法律的认识和尊重。从而促进法制建设的顺利进行。守法就是遵守法律。守法是维护权利,实现权利和发展权利。守法,要求我们每一个人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但权利是不能任意扩充的,否则你就是超过了法。比如,这几天来,我们发现个别同学,把教室里挂在墙上的老师、同学的照片摘下涂上脏物或乱划,请问有这个权利吗?假如,那个人是你的父母,你的兄弟胞妹,你作何感想?你应该是一个人,是个正常的人,那么这种作为就不是正常人做的事,按正常的司法解释,这样的行为犯有三种罪:一是破坏公共财物罪,应予拘留15天。二是严重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三是破坏公共治安罪,三罚了并罚,必须进行劳动教养和精神名誉赔偿5000元。
所以说,只有在人人守法的有序的环境下,人们的权利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
同学们,培养法律精神的同时,我们同样要加强自己道德精神的培养,这样就能进一步促进现代法律精神的形成。在集体生活中,法律与道德都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是维护生活稳定和发展的两个必不可少的支撑点。道德精神是道德的灵魂,是法律精神的精髓。对我们来说这与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是一致的、吻合的。法律通过立法可以推动道德的普及,严格执法可以弘扬道德精神。法制越健全,法律中的道德内涵越丰富,越人性化。可以培养我们的现代法律精神,必须与培养道德精神结合起来。
学生是花季少年,都是祖国的花朵,受到培养与呵护是他们的权利,我们应当教育他们要倍加珍惜这种权利,相应的,更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那就是学法、守法、用法、懂法、护法好好学习,好好成长,培养学生成为一个品学力行,懂法、守法的好孩子!
法,是我们的行为准则,更是国富民强的制国方略。自古有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 我们是新世纪的少年儿童,在家长的关怀下, 在老师的教导下、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的成长。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更应该学法。然而,在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今天,在社会的角落里,仍窝藏着一批批社会的“垃圾”, 他们不时的在玷污着我们文明的社会,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扰乱社会治安。
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学生——年仅14岁的马某,与其表弟在逛完书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队陌生男子。二人在什么都没弄清楚的情况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强行搜身。随后,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讨钱,而马某却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踪了……第二天,人们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发现了马某的尸体。只见她躺在洁白的雪地里,被罪犯用杂草胡乱地覆盖着……
类似这样的案例也许已屡见不鲜,但当我们听了马某老师的一番叙述后,却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时感到震惊。马某是该市**中学的一名初二学生,记忆中的他,十分听话且学习优秀,是大家一致公认的好班长。就在案子发生的前一天,她还被评上了优秀团员。而此时老师手握着尚未发出的团员证,已是泣不成声…… 14岁啊,如花般的“成熟”季节;14岁的年轻生命哟,就这样在冰冷的“纯洁”里画上了句号。
我们在哀叹惋惜的同时,不得不提出质疑: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学生,怎能如此轻易地相信一个陌生人?因为父母、老师的关爱,给世界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惨结局!望着雪地里那已逝去却尚不安分的生命,难道我们不应该有所觉醒吗?! 马某的悲剧似乎告诉我们:“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然而年轻冲动的我们,是否就一定能正确地诠释这个“防”字呢?
当今,最普遍也是最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大概就是“校园勒索事件”了吧。前些天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老羞成怒,用匕首将期中一人刺死…… 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学生马某更是由于自己的单纯、幼稚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喟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 我认为,要根本地避免悲剧重演,无非是四个字:觉悟,行动。
方才两个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剧“不偏不倚”,恰恰发生在他们身上。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老师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们心中!
法律是深情的,也是无情的。
当你无助时,法律可以帮助你,你会感到法律很伟大、很正直;当你犯错误的时,法律会惩治你,你会感到法律冷酷无情。可是,法律在哪里呢?在法院里?在公园里?在校园里?甚至哪里都有?……咦!怎么没“看见”法律呢?法律到底在哪里?不用急,我们用心去找、一定能找着:可能在校园里,法律可能“走进”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嘿!我找到了什么叫“法律”!它从我们身边的小事和社会上发生的事,静悄悄地“走进”了我们的校园,正向同学们宣读一条又一条的交通安全规则,学生们听到入迷了,我也听到入迷了。
有一天,我站在学校门口值日。我的眼前是一条宽阔的公路,有着川流不息的车辆们,那些川流不息的车辆们,就像无数条河流汇成一条江河,朝遥远的地平线流去。
突然,一幕触目惊心的情景吓了我一大跳:两辆超载又超速的摩托车冲红灯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冲了过来。正巧,斑马线上有一位老奶奶送她的孙子去上学。
没想到正在经过的老奶奶和孙子,被突如其来的险情吓坏了,站在路中间毫无对策。而那两位摩托车车主看见有人在路中间,忽然先来了个急刹车,再来了个180度急转弯。
由于车辆的惯性很大,没有及时刹好车,结果把老奶奶的腿撞伤了。那一时!那一刻!开车的叔叔被眼前发生的情景吓呆了,二话没说双手将老奶奶扶起。
我目睹了眼前发生的情景,心头冒出两个问号:为什么老奶奶和她的孙子站在那里毫无对策呢;可那开车的叔叔为什么如此猖狂,但后来却扶起老奶奶呢? 后来,交警叔叔来了。经过交警叔叔的调查和了解情况后,给车主进行罚款并记分,让他们得到的法律惩罚。
同时也语重心长地对老奶奶和她的孙子说:“你们以后过马路时,要小心点!当有车辆经过时,一定要按照交通规则行走,不要站在那里不动。否则后果就不堪设想,要记住:马路如虎口!要小心啊。”
老奶奶听了后,连忙说:“谢谢你啊,我以后会小心地过马路的。”站在学校门口,看见交警叔叔那高大的身躯、执法公正的品质,似乎看见法律在向我招手、给我敲响了交通安全的警钟、使我们的同学都能够警醒、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威严的法律同样感到有阳光普照的温暖…… 生活中,有了法律,温馨快乐;校园中,有了法律,处处充满着安全与笑声。
法律虽然无情,但它公平、公正,无论是什么事,也能辨出谁是谁非,真是一名受人爱戴的好“警察”。来!行动起来,让法律以既严肃而又亲切的面孔走进校园生活,进入课堂教学,进入师生的心扉,使每位小学生充满快乐、充满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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