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敷的注意事项有: (1) 有创面的湿敷应在无菌操作下进行;分泌物多的创面,应在清洁的基础上再进行 湿敷。
(2) 纱布与创面应紧密贴合,定时更换纱布,以保持湿敷部位的湿润。 (3) 每次湿敷面积不超过全身表面积的1/3,以免因药液大量吸收而引起中毒。
(4) 注意保暖,胸腹部湿敷的药液可在稍加温后使用。 (5) 面部湿敷时,纱布应剪成面具样,露出口、眼、鼻。
两耳应塞好干棉球,以防药液流 入耳道产生中耳炎。头皮湿敷时,可将头发分开(或剪短、刹光头发),用数层浸透湿敷液的 纱布嵌入。
(6) 保持床单位的清洁,必要时可置橡胶单和治疗巾。
在进行湿敷操作时应注意做到: (1) 专人用物不得混用,用后消毒。
避免交叉感染。 (2) 病损部位由于接触某种物质或药物而引起过敏性皮炎时,湿敷前应用清洁剂或液状石蜡将局部清洗干净。
(3) 湿敷面部时,在相当于眼、鼻、口的部位将湿敷垫剪孔,露出鼻孔,以免影响呼吸。 耳部湿敷时,外耳道可酌情塞棉球,以防溶液流入耳道。
(4) 湿敷垫与患处之间不能有空隙,可用绷带绑紧,但应松紧适宜,病人能够耐受。 (5) 冬季湿敷时间不可超过40分钟,并注意保暖。
(6) 大面积湿敷时,注意不要超过身体面积的1/3,如超过此面积时,可分批湿敷。 (7) 由于婴儿、老年人对冷热的耐受力差,反应迟钝,描述不准确,因此在治疗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局部皮肤变化,出现苍白、•红斑、水疱、痒痛或破溃等症状时,应立即停止治疗,并做相应处理。
(8) 湿敷溶液有可能引起个别病人的不良反应,如炎症加重、渗液增多或过敏反应,应及时对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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