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选举: 1、由村党组织向乡镇党委提出召开村党员大会的申请,经批复后研究筹备选举工作。
2、选举日到会党员人数达到全体党员总数的80%以上方可开会。 3、上届党支部书记代表村支部做述职报告 4、提名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并举手表决是否通过。
5、第一轮投票。无记名投票,选举出差额候选人(3人支部一般要选出5名候选人,5人支部一般要选出7名候选人)。
6、工作人员以姓氏笔划为序填写第二轮投票票样,并解释票样。 7、第二轮轮投票,有两种形式:一是先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出村支部委员。
再由支部委员选举出支部书记、副书记。二是直接无记名投票选举出书记、副书记、委员。
具体如下① 镇党委参加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和业务培训,领取换届选举 指导手册等材料后准备以下工作。
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本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内容、安排和方 法,成立村党支部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工作指导组;组织指导组成 员进行换届选举业务培训;准备换届选举工作材料;召开村党支部 委员参加动员大会,宣讲党支部换届的意义、安排,指导村党支部 做好换届选举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② 村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做出换届选举的决定,向镇党委请示。
请示包括换届选举理由、选举时间安排、新一届支委名额等。 ③ 请示批复后,乡镇换届指导组到村。
④ 村党支部通知外出党员回村参加换届选举。 ⑤ 召开村支部党员大会,针对党员、群众思想实际,过好选举 前的组织生活,明确换届选举的意义、要求,统一思想。
⑥ 组织起草党支部工作报告,报告包括本届村党支部委员会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情况,党支部完成各 项工作任务情况及经验教训,对下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和 意见。做好其他换届选举前材料准备工作。
村民选举委员会是具体主持换届选举工作的机构,对整个选举工作的成败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在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时,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一是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和县、乡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
二是其成员应当具备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办事公道、有较强组织能力等条件。 三是要注意其成员的广泛性。
要有村级党组织的代表,也要有老干部、老党员的代表,还要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代表。四是要充分发扬民主。
具体人选一律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切忌由乡镇党政组织或个人指定。五是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时,应当同时产生2〜5名候补成员,以随时补充因选举委员会成员中有人被提名为正式候选人退出后造成的空缺。
对于运作能力较低的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1)组织专门培训。由乡镇包村干部负责,对选委会成员进行专门培训,以提高其组织能力和政策水平。
(2)实施全程指导。村选举委员会的全部工作,在镇选举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3)严格把好关口。 在选民资格认定、委托票办理等方面,由镇干部协助村民选举委员会把关。
(4)在发票、唱票、计票等关键环节,由镇干部现场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具体如下 (1) 与会选民要服从选举大会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在指定地点就坐; (2) 应注意维护好会场秩序,做到不随意走动,不随便说话,不提前退场; (3) 要认真画票、投票,珍惜自己的选举权;领取选票时,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严格按顺序、凭选民证或委托投票证领取;填写选票时,要按每次一人的原则依次进人秘密写票处画票;投票时,选民要将自己的选票亲自投人票箱; (4) 接受委托投票和代写选票的人要严格遵照选举人的意愿画票; (5)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追查选民投票情况,不得改变选举结果,不得以威胁、贿赂、拉帮结派、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干扰选举; (6) 村民对选举程序或者选举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对其处理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7) 严禁在选举中使用暴力、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扰乱会场秩序。
凡有违犯此规定并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 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积极营造换届选举工作的良好氛围。大力加强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认真做好广大党员和村民、现任村干部的教育和引导工作;严格按照换届选举操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办事,扎实细致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对可能影响和妨碍选举的情况,提前研究应对措施,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处理,及时向上级汇报,确保换届期间不发生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二是严明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各级党员干部、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参与村“两委”换届工作的党员干部,要严守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严守“十不准”纪律规定,切实做到做到“五带头七严禁”:即带头宣传法律法规、带头排查矛盾隐患、带头协调解决热点问题、带头支持公平竞选、带头为农村发展作贡献;严禁向参选当事人有关的基层单位领导打招呼、写条子,严禁用任何手段对村“两委”换届工作施加影响和干扰,严禁帮助家族成员或亲属朋友采取任何方式和手段拉票贿选或以其他方式干扰选民投票意愿,严禁出席任何和村“两委”换届有关的宴请,严禁接受任何和村“两委”换届有关的礼品和馈赠,严禁进行负面宣传或参与影响村情稳定的非组织活动,严禁参与或鼓动基层党员和群众上访。
三是编制换届工作流程图,指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本村选举办法,对候选人资格条件作出具体规定,切实把好候选人资格条件关。细化选举程序、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相关规定。按照换届选举的时间要求和方法步骤,严格规范程序,做到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漏,必须的环节不能少。
四是加强换届选举的监督。对换届选举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贿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决不手软。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指导,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只有一种方式,就是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 20%
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具体流程如下:
1、清点人数和确认选举资格。会议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4/5,会议有效,否则改期进行。
2、通过选举办法。在支部党员大会正式投票选举前,应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选举办法。
3、通过监票人名单。监票人必须经大会全体党员表决通过。
4、公布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人情况。正式选举前,应向支部党员大会公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并如实介绍候选人的推荐过程和逐个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5、检查票箱,分发选票。选票只发给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多余的选票应封存。
6、填写选票。选举人应按照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中的规定填写选票。
7、投票和清点选票。首先由选举工作人员投票,接着到会党员按坐席顺序依次投票。然后由监票人开票箱,当众清点收回的选票数。如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则选举有效;如收回的选票多于投票人数,则选举无效。清点结束后,由会议主持人向党员大会报告清点结果。
8、计票。即通过唱票和记票,将候选人得票数和另选人得票数全部记录下来,以统计每个人的得票数,并按照规定确定支部委员会委员当选人的名单。被选举人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才能够当选。当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在选举中非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半数,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在应选人数范围之内的,应为有效,并当选。被选举人得票刚刚达到半数未超过半数的,不能当选。
9、宣布选举结果。监票人首先向党员宣布收回的选票数、有效票数、废票数;公布候选人、另选人分别得赞成票数。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的支部委员名单,并说明当选名单需报请上级批准后生效。选举结束后,选举工作人员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产生的支部委员会归文书档案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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