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禁用本品:-对肝素及低分子量肝素过敏-严重的凝血障碍-有低分子量肝素或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史(以往有血小板计数明显下降)-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有出血倾向的器官损伤-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心内膜炎),心脏瓣膜置换术所致的感染除外。本品不推荐用于下列情况:-严重的肾功能损害-出血性脑卒中-难以控制的动脉高压-与其它药物共用(见: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使用低分子肝素的注意事项如下: (1)对有出血或出血倾向者、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及对本 品过敏者禁用。
(2)对有消化道溃疡史、妊娠(3个月内)、严重肾功能不良及动脉高压者 慎用。 (3)定期监测血小板计数,若出现血小板减少症,应停药。
(4)本品可抑制肾上腺分泌醛固酮而致血钾升高,尤其是血钾较高的患 者或有血钾增高危险的患者,如糖尿病、肾衰竭、代谢性酸中毒或服用升高 血钾水平药物的患者,可引起高钾血症。 (5)本品应用过量可致出血,若发现出血,可缓慢静脉注射盐酸鱼精蛋 白或硫酸鱼精蛋白中和本品,1U盐酸鱼精蛋白可中和1. 6U的本品。
下列情况禁用本品: -对肝素及低分子量肝素过敏 -严重的凝血障碍 -有低分子量肝素或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史(以往有血小板计数明显下降) -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有出血倾向的器官损伤 -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心内膜炎),心脏瓣膜置换术所致的感染除外 本品不推荐用于下列情况: -严重的肾功能损害 -出血性脑卒中 -难以控制的动脉高压 -与其它药物共用(见: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 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警告:不同浓度的低分子肝素可能用不同的单位系统(非标准单位或毫克)表示,使用前要特别注意,仔细阅读相关产品的特别说明。
血小板减少症由于存在发生肝素诱发血小板减少症的可能,在使用低分子肝素的治疗过程中,应全程监测血小板计数。罕见有发生血小板减少症的病例报道,有时很严重,可能与静脉或者动脉血栓有关。
在下列情况下该诊断需要被考虑:血小板减少症任何有意义的血小板数量下降(达到基础值的30至50%)在治疗中,原来的血栓情况继续恶化在治疗中出现血栓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在这种情况下低分子肝素治疗必须被停止。这些效应可能为免疫-过敏反应性的,首次治疗报道主要发生于治疗的第5天和第21天之间,但如果有肝素诱导血小板减少症的病史,可能发生得更早些。
如果有肝素(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治疗中发生血小板减少症的病史,必要时才考虑使用低分子肝素治疗。在这种情况下,至少每天一次进行仔细的临床监测和血小板计数评估。
如果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应该立即中止治疗。如果肝素(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治疗中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应该考虑使用另一种不同类型的抗血栓药物进行替代。
如果没有,而又必须使用肝素的话,可以考虑使用另一种低分子肝素。在这种情况下,至少每日一次监测血小板计数,并尽早终止治疗,因为有首发血小板减少症的患者在替代治疗后病情继续发展的报道。
(见【禁忌】)体外血小板聚集实验对肝素诱发血小板减少症的诊断价值有限。当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低分子肝素时应特别注意,因为它们可能与增加出血风险有关:-肝功能衰竭-严重动脉性高血压-消化性溃疡病史或者其他可能引起出血的器质性损伤-绒毛膜-视网膜血管疾病-脑部、脊髓或眼外科手术的术后期老年人建议在开始治疗前应评价肾脏功能(见【禁忌】)。
高钾血症肝素能抑制肾上腺分泌醛固酮而导致高钾血症,尤其是血浆钾升高或血浆钾有升高风险的患者,如糖尿病患者,慢性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已存在代谢性酸中毒或那些服用可能引起高钾血症药物的患者(例如ACEI,NSAIDs)。治疗期间,高钾血症的风险增加,但通常是可逆的。
对有高钾血症风险的患者应监测血浆钾水平。脊髓/硬膜外麻醉/脊髓穿刺和伴随用药放置硬膜外导管或合并使用可能影响止血的其他药物如NSAIDs,血小板抑制剂或其他抗凝药物会增加脊髓/硬膜外血肿的风险。
外伤或反复硬膜外或脊髓穿刺也会增加风险。因此,下列情况下应该对个人受益/风险经过谨慎评估后再决定是否合用一种神经轴麻醉剂和抗凝药物治疗:·对于已经使用抗凝药物治疗的患者,使用神经轴麻醉剂的益处和风险必须经过谨慎权衡。
·对于计划使用神经轴麻醉进行选择性外科手术的患者,必须谨慎权衡使用抗凝药物的益处和风险。对于进行腰穿,脊髓麻醉或硬膜外麻醉的患者,低分子肝素注射和脊髓/硬膜外导管或穿刺针的插入或去除之间应该有足够的间歇时间。
应该经常监测患者有关神经损害的症状和体征。如果发现神经损伤,必须进行紧急治疗。
水杨酸,非甾体消炎和抗血小板药物在预防或治疗静脉性血栓栓塞疾病以及防止血液透析中发生凝血时,不建议合并使用阿司匹林,其他水杨酸类药物,非甾体类抗炎药物以及抗血小板药物,因为这些药物可能增加出血的风险。当这些联合用药不可避免时,应进行谨慎地临床和生物学监测。
在治疗不稳定心绞痛以及非Q波心肌梗塞的临床研究中,每日给予低分子肝素和325mg阿司匹林。(见【用法用量】)使用注意事项:[u]给药途径[/u]不能肌肉注射。
在缺乏可靠治疗方案的情况下,脊柱或硬膜外麻醉时应尤其小心。使用/处理说明见【用法用量】。
低分子肝素使用前应肉眼检查是否有任何颗粒物质以及是否发生变色。如果注意到任何改变,该溶液应丢弃。
注射器只供一次性使用,每个注射器内未使用部分必须丢弃。该溶液不能与其它制剂混合或被再次分发。
使用后必须将针尖防护装置滑过暴露的针头,使针头被完全盖住,然后就能适当地处理注射器。[u]实验室监测[/u]血小板计数:对于使用低分子肝素的患者,同样有发生肝素诱导或与免疫有关的严重的血小板减少症的危险,偶有血栓形成。
这些情况通常发生在治疗的第5到第21天之间(最可能发生在第10天)。对于曾有过肝素相关的血小板减少症病史的患者,发生上述情况的时间可能提前。
因此,在病史询问时需系统地寻找上述危险因素。此外,再次使用肝素后上述症状复发的危险性可能持续几年,也可能不确定。
因此,无论对何种适应症或使用剂量,血小板计数监测是必需的。可能有三种情况:1.无肝素相关血小板减少症史的患者治疗前测定血小板计数,然后每星期两次,持续21天。
此后,对于需要延长肝素治疗时间的病例,每星期测定血小板计数,直到治疗结束。实际上,任何血小板数量明显下降(达到基础值的30%~50%),即便是在临界值上,就应视为一个危险的信号。
如果血小板计数减少,对任何病例需采取下列措施:·立即核实血小板数量;·如果确认血小板数量已下降或在对照检查中有进一步下降,暂停使用肝素治疗;·如果此时需要继续预防性的抗血栓治疗,。
警告: 不同浓度的低分子肝素可能用不同的单位系统(非标准单位或毫克)表示,使用前要特别注意,仔细阅读相关产品的特别说明。
血小板减少症 由于存在发生肝素诱发血小板减少症的可能,在使用低分子肝素的治疗过程中,应全程监测血小板计数。罕见有发生血小板减少症的病例报道,有时很严重,可能与静脉或者动脉血栓有关。
在下列情况下该诊断需要被考虑: 血小板减少症 任何有意义的血小板数量下降(达到基础值的30至50%) 在治疗中,原来的血栓情况继续恶化 在治疗中出现血栓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在这种情况下低分子肝素治疗必须被停止。 这些效应可能为免疫一过敏反应性的,首次治疗报道主要发生于治疗的第5天和第21天之间,但如果有肝素诱导血小板减少症的病史,可能发生得更早些。
如果有肝素(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治疗中发生血小板减少症的病史,必要时才考虑使用低分子肝素治疗。在这种情况下,至少每天一次进行仔细的临床监测和血小板计数评估。
如果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应该立即中止治疗。 如果肝素(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治疗中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应该考虑使用另一种不同类型的抗血栓药物进行替代。
如果没有,而又必须使用肝素的话,可以考虑 使用另一种低分子肝素。在这种情况下,至少每日一次监测血小板计数,并尽早终止治疗,因为有首发血小板减少症的患者在替代治疗后病情继续发展的报道(见 【禁忌】)。
体外血小板聚集实验对肝素诱发血小板减少症的诊断价值有限。 当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低分子肝素时应特别注意,因为它们可能与增加出血风险有关 -肝功能衰竭 -严重动脉性高血压 -消化性溃疡病史或者其他可能引起出血的器质性损伤 -绒毛膜-视网膜血管疾病 -脑部、脊髓或眼外科手术的术后期 老年人 建议在开始治疗前应评价肾脏功能(见【禁忌】)。
高钾血症 肝素能抑制肾上腺分泌醛固酮而导致高钾血症,尤其是血浆钾升高或血浆钾有升高风险的患者,如糖尿病患者,慢性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已存在代谢性酸中毒或那些服用可能引起高钾血症药物的患者(例如ACEI,NSAIDs)。 治疗期间,高钾血症的风险增加,但通常是可逆的。
对有高钾血症风险的患者应监测血浆钾水平。 脊髓/硬膜外麻醉/脊髓穿刺和伴随用药 放置硬膜外导管或合并使用可能影响止血的其他药物如NSAIDs,血小板抑制剂或其他抗凝药物会增加脊髓/硬膜外血肿的风险。
外伤或反复硬膜外或脊髓穿刺也会增加风险。因此,下列情况下应该对个人受益/风险经过谨慎评估后再决定是否合用一种神经轴麻醉剂和抗凝药物治疗 ·对于已经使用抗凝药物治疗的患者,使用神经轴麻醉剂的益处和风险必须经过谨慎权衡。
·对于计划使用神经轴麻醉进行选择性外科手术的患者,必须谨慎权衡使用抗凝药物的益处和风险。 对于进行腰穿,脊髓麻醉或硬膜外麻醉的患者,低分子肝素注射和脊髓/硬膜外导管或穿刺针的插入或去除之间应该有足够的间歇时间。
应该经常监测患者有关神经损害的症状和体征。如果发现神经损伤,必须进行紧急治疗。
水杨酸,非甾体消炎和抗血小板药物 在预防或治疗静脉性血栓栓塞疾病以及防止血液透析中发生凝血时,不建议合并使用阿司匹林,其他水杨酸类药物,非甾体类抗炎药物以及抗血小板药物,因为这些药物可能增加出血的风险。当这些联合用药不可避免时,应进行谨慎地临床和生物学监测。
在治疗不稳定心绞痛以及非Q波心肌梗塞的临床研究中,每日给予低分子肝寨和325mg阿司匹林。(见【用法用量】) 乳胶过敏 预灌装注射器的针头防护装置含有无水天然乳胶橡胶,对乳胶敏感的人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
使用注意事项: 给药途径 不能肌肉注射。 在缺乏可靠治疗方案的情况下,脊柱或硬膜外麻醉时应尤其小心。
使用/处理说明 见【用法用量】。低分子肝素使用前应肉眼检查是否有任何颗粒物质以及是否发生变色。
如果注意到任何改变,该溶液应丢弃。 注射器只供一次性使用,每个注射器内未使用部分必须丢弃。
该溶液不能与其它制剂混合或被再次分发。使用后必须将针尖防护装置滑过暴露的针头,使针头被完全盖住,然后就能适当地处理注射器。
实验室监测 血小板计数 对于使用低分子肝素的患者,同样有发生肝素诱导或与免疫有关的严重的血小板减少症的危险,偶有血栓形成。这些情况通常发生在治疗的第5到第21天之间(最可能发生在第10天)。
对于曾有过肝素相关的血小板减少症病史的患者,发生上述情况的时间可能提前。因此,在病史询问时需系统地寻找上述危险因素。
此外,再次使用肝素后上述症状复发的危险性可能持续几年,也可能不确定。因此,无论对何种适应症或使用剂量,血小板计数监测是必需的。
可能有三种情况1、无肝素相关血小板减少症史的患者 治疗前测定血小板计数,然后每星期两次,持续21天。此后,对于需要延长肝素治疗时间的病例,每星期测定血小板计数,直到治疗结束。
实际上,任何血小板数量明显下降(达到基础值的30%—50%),即便是在临界值上,就应视为一个危险的信号。如果血小板计数减少,对任何病例需采取下列措施: ·立即核实血小板数量; ·如果确。
使用低分子肝素的注意事项如下: (1)对有出血或出血倾向者、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及对本 品过敏者禁用。
(2)对有消化道溃疡史、妊娠(3个月内)、严重肾功能不良及动脉高压者 慎用。 (3)定期监测血小板计数,若出现血小板减少症,应停药。
(4)本品可抑制肾上腺分泌醛固酮而致血钾升高,尤其是血钾较高的患 者或有血钾增高危险的患者,如糖尿病、肾衰竭、代谢性酸中毒或服用升高 血钾水平药物的患者,可引起高钾血症。 (5)本品应用过量可致出血,若发现出血,可缓慢静脉注射盐酸鱼精蛋 白或硫酸鱼精蛋白中和本品,1U盐酸鱼精蛋白可中和1. 6U的本品。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786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