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等物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保护的物品。
主要分类 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这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第六类:毒害品,指进入人(动物)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如各种氰化物、砷化物、化学农药等等。第七类:放射性物品,它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国家还另外有专门的“条例”来管理。
第八类: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伤的固体或液体。防爆措施1、基本措施:①控制可燃物:存放有火灾、爆炸危险物质的库房,采用耐火建筑,阻止火焰蔓延;降低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在库区内的浓度,使之不超过最高允许浓度;凡是性质能相互作用的物品,分开存放;②隔绝空气:隔绝空气储存一些化学易燃物品,如钠存于煤油中,磷存干水中,二硫化碳用水封闭存放等;③清除着火源,采取隔离火源、控温、接地、避雷、安装防爆灯、遮挡阳光等,防止可燃物遇明火或温度增高而起火。
2、明火控制:控制检修或施工现场的着火源,包括明火、冲击摩擦、自燃发热、电火花、静电火花等;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库区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质;配置消防器材。动火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摩擦和撞击控制:在辅助设施、泵类运行中,保持良好的润滑,及时清除附着的可燃污垢;在搬运盛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金属容器时,防止互相撞击,不能抛掷,以免因产生火花或容器爆裂而造成火灾和爆炸事故,进出人员不能穿带钉的鞋。装卸、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振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
4、自燃发热控制:油抹布、油棉纱等易自燃引起火灾,应装入金属容器内,放置存安全地带并及时清理。5、电火花控制:库区使用的主要是低压电器设备,往往会产生短时间的弧光放电和接点上的微弱火花,对需要点火能量低的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爆炸粉尘等构成危险,所以电器设备及其配线应选择防爆型。
6、静电火花控制:静电最严重的危害是导致可燃物燃烧、爆炸,对需要点火能量小的可燃气体或蒸汽尤其严重,在有汽油、苯、氢气等场所,应特别注意静电危害,进出人员应着防静电工作服,管道输送时应控制流速,散装化学品槽车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并对静电接地电阻进行监测报警等,整个系统应抑制静电产生或迅速导出静电。7、其他火源控制:夏季避免日光直射,配置相应降温措施;室内仓库避免大功率照明灯长时间烘烤,采用冷光源;库区内严禁烟火;禁止使用可能发生火花的搬运工具;严禁使用不防爆的手机。
8、阻止火焰及爆炸波的扩展:阻火装置的作用是防止火焰窜入设备、容器、管道内,或阻止火焰在设备、管道内扩展,常用的有安全水封(196) 阻火器、单向阀。进入易燃易爆库区的运输车辆应进行“三征”检查并加装防火罩、带小型防火器材。
对于带压的储存设施,泄压装置是防火防爆的重要安会装置,包括安全阀和爆破片以及呼吸阀和放空管。9、储存不稳定的烯烃、二烯烃时应有防自聚的措施,因为自聚过程会放热,增大火灾、爆炸的危险性。
可采用指示装置,如:压力表(液化气储存等)、温度计、液位计和高位报警器(可燃液体储罐)等,定期检查或校准、检定。10、另外,灌区还应设置避雷、防静电装置,每年检测一次。
11、应急准备:在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的重点部位安装可燃气自动监测系统、火灾报警装置和灭火喷淋装置(因液体化学品大多比水轻,用水灭火会导致火灾范围扩大),定期检修或测试、标定,配备的救援器材应具有防爆功能。针对不同的贮存物质和贮存条件,制定应急预案。
12、如果遭遇危险化学品所造成的火灾,在扑救时,所使用的器材有较强的选择性,不能鲁莽行事。对特性不同的化学品应选择不同的扑救器材,在应急预案中应明确。
危险化学品火灾扑救应由专业消防队进行。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 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 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 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 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 控制程序 4.1 生产和使用 4.1.1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
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 安全技术措施 4.2.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 个人防护措施 4.3.1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4.11 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12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 装卸运输 4.13.1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4.13.2 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4.13.3 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洗,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4.13.4 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操作过程中注意下列事项: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 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害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4.13.5 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4.13.6 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
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4.13.7 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4.13.8 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重点、难点: 1.了解危险化学品范围及我国关于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划分; 2.了解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害; 3.了解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学活性及其危险、危险化学品的燃烧及爆炸特性、危险化学品的毒性特性; 4.熟悉危险化学品的禁配与储运安全(危险化学品储存及分类储存的安全技术要求、包装安全要求); 5.熟悉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要求; 6.掌握泄漏控制(泄漏处置和火灾控制的基本措施、几种特种化学品灭火注意事项)与销毁处理技术; 7.熟悉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侵入途径,职业危害及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知识。
8.熟悉典型危险化学品的燃烧爆炸事故类型的划分和事故发生过程,以及有毒化学品发生燃烧、爆炸事故时对人员和环境的危害,如气体爆炸、粉尘爆炸及沸腾液体扩展为蒸汽云爆炸的特点。
1.总则 1.1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贮存、生产和使用过 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范围和分类 2.1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危险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燃 烧、爆炸和导致人身中毒或伤害事故,并使财产受到毁坏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 2.2有些物品虽不属于危险物品,但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也应加强管理。
2.3化学危险物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 2.3.1爆炸品 2.3.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2.3.3易燃液体 2.3.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2.3.5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感染性物品 2.4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 3.生产和使用 3.1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装置,应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 火灾危害及毒害程度,设置相应的排风、通风、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泄压、降温、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隔离操作和自动报警等安全设施。
3.2生产车间存放的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 存放量。原料和成品应经化验,以免因成分不符标准或发生事故。
3.3剧毒物品生产和使用场所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和器具(如酸、碱作业岗位要戴眼镜、处理问题时必须戴面罩)。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得在剧毒物品场所饮食,应备有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甘草含剂等)以备应急抢救之用,工作结束后应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3.4包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印贴专用的标志和物品名称。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性质(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贮运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3.5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其电气、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表和开关等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国家颁发的《爆炸危险物品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等规定,分别采用防爆或隔离措施。
3.6输送液体物品,应采取防止泄露、消除静电的措施,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 3.7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加热,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若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或照明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离措施。
3.8凡用于生产的煤气、有毒、有害气体蒸汽、水等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3.9化学危险品生产或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处理。 3.10严禁用一级易燃液体洗刷机器设备、车辆部件和工作服等。
3.11易燃、易爆设备、管道检修,要求严格按公司《动火管理制度》和《安全检修制度》规定执行。 4.贮存和保管 4.1贮存量较大的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应根据物品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火围堤等安全装置和设施。
4.2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内只能贮存同一类化学危险物品,不同品种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并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道路通畅。 4.3对化学试剂危险物品库要安排的货位,避免混存。
化学性质、防护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或相互有影响的化学危险物品,绝对不允许贮存在同一库内。 4.3.1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
4.3.2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 4.4对于遇水易爆,遇高温、低温、爆晒会发生分解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液化气体分别不得在潮湿、易积水、高温处及低温处贮存,不能在露天场地贮存。
4.5化学危险物品仓库与生产、生活区有适当的距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设施。 4.6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管理人员(包括库工)必须进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由本单位发给安全作业证方能上岗操作。
4.7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要选配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4.8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出入库发放制度: 4.8.1 化学危险品入库前均应按合同或入库单、请检单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 a. 商品数量; b. 包装; c. 危险标志; d. 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4.8.2 化学危险品出库前均应按合同或领料单进行检查核对,核对内容包括: a. 商品数量; b. 包装; c. 危险标志; 4.8.3 进入化学危险品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4.8.4 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8.5 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8.6 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
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严格执行。 4.8.7 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8.8 为防止发料差错,对剧毒物品、易制毒品必须实行双人收发、双人双。
化学危险品泄漏应急预案
(MD0411046)
一、目的
当发生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后能有条不紊的进行处理。
二、化学危险品泄漏应急组织
组长:PMC课长
组员:危险化学品保管员、浸漆班班长及成员
三、处理程序
1、化学危险品泄漏时组长应立即查明泄漏源并想方设法堵塞泄漏源。
2、凡参加化学危险品应急处理的人员必须戴防毒口罩,以免参加处理人员中毒和发生其它意外。
3、当化学危险品发生泄漏时要严格控制事态扩大并预防火灾及其它灾害的发生。
4、当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发生后,应急组织应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制订整改方案,以防今后发生类似事故。
5、保管及使用人员必须熟悉MSDS知识并加强对以上人员进行有关化学危险品知识的培训,以提高保管及使用人员的理论水平及操作运用能力。
拟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进出厂区手续办理 保卫人员应严格把好进出厂手续的办理工作,对所有外来车辆必须登记,登记表格须填写清晰、详细,认真记录好货物类型、进出厂时间。
并严格禁止进入厂区的车辆内带有烟火易燃易爆品,车辆进出门须经公司押运人员签字方可放行。装卸作业要求1作业现场应统一指挥,有明确固定的指挥信号,以防作业混乱发生事故。
作业现场装卸搬运人员和机具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非装卸搬运人员,均不准在作业现场逗留。
2对各种装卸设备,必须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由经过操作训练的专职人员操作,以防事故发生。3在装卸搬运危险品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
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引起化学反应。对操作过氧化剂物品的工具,必须清洗后方可使用。
4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5装卸危险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
液体铁桶包装卸垛,不宜用快速溜放办法,防止包装破损。对破损包装可以修理的,必须移至安全地点,整修后再搬运,整修时不得使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
6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应及时清除干净。对于扫起来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应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置,以确保安全。
7两种性能相互抵触的物质,不得同时装卸。对怕热、怕潮物质,装卸时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人员防护要求1操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根据不同的危险特性,应分别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
对有毒的腐蚀性物质更要注意,在操作一段时间后,应适当呼吸新鲜空气,避免发生中毒事故。操作完毕后,应对防护用具进行清洗或消毒,保证人身安全。
各种防护用品应有专人负责,专储保管。2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
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3装卸现场应备有清水、苏打水和稀醋酸等,以备急用。
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各类化学品装卸安全事项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储存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钢瓶是压力容器,装卸搬运作业时,应用抬架或搬运车,防止撞击、拖拉、摔落,不得溜坡滚动;搬运前应检查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搬运时不要把钢瓶阀对准人身,注意防止钢瓶安全帽跌落;装卸有毒气体钢瓶时,应穿戴防毒用具;剧毒气体钢瓶要当心漏气,防止吸人有毒气体;搬运氧气钢瓶时,工作服和装卸工具不得沾有油污;易燃气体严禁接触火种,在炎热的季节搬运作业应安排在早晚阴凉时进行。
2易燃液体 其闪点低、汽化快、蒸气压力大,又容易和空气混合成爆炸性的混合气,在空气中浓度达到一定范围时,不仅火焰能导致起火燃烧或蒸气爆炸,其他如火花、火星或发热表面都能使其燃烧或爆炸。因此,在装卸搬运作业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室内装卸搬运作业前应先进行通风;搬运过程中不能使用黑色金属工具,必须使用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装卸机具应装有防止产生火花的防护装置;在装卸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滚动、摩擦、拖拉;夏季运输要安排在早晚阴凉时间进行,雨雪天作业要采取防滑措施;罐车运输要有接地链。
3易燃固体 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容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而且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气体。在装卸搬运时除按易燃液体的要求处理外,其作业人员禁止穿带铁钉的鞋,不可与氧化剂、酸类物质共同搬运。
搬运时散落在地面上和车厢内的粉末,要随即抹擦干净。装运时要捆扎牢固,使其不摇晃。
4遇水燃烧物质 这类物品在相互作用时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有毒气体和热量,由于反应异常迅速,反应时放出的气体和热量又多,放出来的可燃性气体能迅速地在周围空气中达到爆炸极限,一旦遇明火或由于自燃就会引起爆炸,所以在搬运装卸作业时要做到以下几点:注意防水、防潮,雨雪天没有防雨设施不准作业;若有汗水应及时擦干,绝对不能直接接触遇水燃烧物质;在装卸搬运中不得翻滚、撞击、摩擦、倾倒,必须做到轻拿轻放;电石桶搬运前预先放气,使桶内乙炔气放尽,然后搬动;须两人抬扛,严禁滚桶、重放、撞击、摩擦,防止引起火花;工作人员必须站在桶身的侧面,避免人身冲向电石桶面或底部,以防爆炸伤人;不得与其他类别危险化学品混装混运。5氧化剂 在装运时除了注意以上规定外,应单独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一般情况下氧化剂也不得与过氧化物配装。
6毒害品及腐蚀物品 尤其是剧毒物品,少量进入人体或接触皮肤,即能造成局部刺激或中毒。腐蚀物品具有强烈腐蚀性,除对人体,动、植物体,纤维制品,金属等能造成破坏外,甚至会引起燃烧。
危化品物流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安全注意事项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
不知道你具体培训的是什么科目。
所以就只提供了一些危化品方面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危险化学品的特殊性质决定其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诸环节都存在着不安全因素。 在经营过程中,对危险化学品的购进与销售以及围绕购销经营的储存、运输、废弃物的处置等,这些不仅是经营活动,而且包含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如果对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不清楚,发生误购、误售,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安排不当等,会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甚至造成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 经营过程中的事故:如1993年8月5日,深圳市安贸公司清水河化学危险品库发生爆炸。
爆炸引起大火,1小时后着火区又发生第二次强烈爆炸,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和火灾。死亡15人、200多人受伤,其中重伤25人,直接经济损失2.5亿元。
起火爆炸的原因:干杂仓库4号仓内混存的过硫酸铵与硫化碱(强氧化剂与还原剂)因接触而发生激烈的氧化还原反应,形成热积聚导致起火燃烧。 4号仓的燃烧,引燃了库区多种可燃物质,库区空气温度升高,使多种危险化学品处于加热状态。
6号库内存放的约30吨有机易燃液体被加热到沸点以上,冲破包装快速挥发和空气、烟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发生爆炸。爆炸释放出巨大的能量,出现闪光和火球,引发了该仓内存放的硝酸镀第二次爆炸,形成蘑菇状云团。
经过专家认定,清水河的干杂仓库被违章改作危险化学品仓库及危险化学品存入严重违章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干杂仓库4号仓内混存的氧化剂与还原剂接触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这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的教训是沉痛的。 再如在2001年9月9日,正值中秋节前,广西玉林市一化工经营部误将2.5kg氰化钠当作食物添加剂氯化钙售出。
中央及地方政府对此事十分重视,组成专项调查组,开展清查追缴误售氰化钠的工作。 储存过程中的事故:1989年8月12日,青岛黄岛油库老罐区油罐雷击着火,死亡19人、伤78人。
运输过程中的事故:1972年4月15日,山西交城化肥厂1.2t液氨罐车,行驶途中停在祁县城赵供销社门口,发生爆炸,死亡21人、中毒155人。主要原因是罐的质量不好,违规停车。
1991年9月3日,江西贵溪农药厂一台装有2.4t(98%)甲胺的汽车罐车,路经上饶沙溪镇泄漏,中毒595人,其中死亡累计37人,污染23万平方米。主要原因是违规行驶。
2001年11月1日,河南省洛阳市第一运输公司一辆核定载重量为8吨的东风汽车载11.67t液体氰化钠(含量30%),在运往洛宁县吉家洼金矿途中,行驶到洛宁县兴华乡窑子头村南约2km处,由于道路狭窄,并因前几日连续下雨,路基不实,造成翻车。汽车翻入兴华涧内,罐体倒扣,罐口破裂,约10吨氰化钠泄漏流入涧内,造成水体严重污染。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有关部门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导调查和防污治理。河南省洛阳市迅速成立了事故抢险指挥部,调请专家现场指导,采取了科学的“防、断、消、堵、测”的抢险方案。
经过连续5天奋战,共出动公安、消防、环保、卫生、水利、驻军及武警官兵3000多人,动用大型机械车辆60多台,使用次氯酸钠94吨,漂白粉28吨,生石灰350多吨,才有效控制了污染的扩散。 使用过程中事故:1993年1月29日,郑州食品添加剂厂仓库内7吨过氧化苯甲酰爆炸,死亡27人、伤23人。
主要原因是管理混乱。 1997年11月29日,长沙市燕山酒家保安人员用酒精炉取暖,发生火灾,造成40人死亡、伤89人。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对安全工作十分重视。针对近年来发生的安全事故,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
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又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多年来,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当前危险化学品经营中出现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无证经营现象较为普遍。相当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没有按照规定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仍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经营。
二是企业经营条件不达标。一些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条件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开业标准。
三是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一些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业务素质低,缺乏必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知识和防范措施知识。
四是经营网点分布不合理。一些地方的经营网点坐落在市区的繁华地带或居民住宅区,不利于消防安全。
五是在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管理上还不到位。一些地方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发证主体职责不清,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上述问题使危险化学品经营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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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华美信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0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0适用范围 适用于XX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的购买、运输、装卸、储存、出入库、使用及废弃化学品的处理。3.0职责 3.1集团供应公司采购员负责危险化学品购买、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 3.2仓库负责建立公司进厂危险化学品台帐和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出入库及装卸过程的安全管理。 3.3安全环保处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保管、使用及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过程的监督、检查考核。 3.4各使用部门负责储存保管、使用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的安全管理。4.0术语及分类4.1危险化学品:使之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潮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4.2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目前我公司危险化学物品的分类主要有:爆炸品(液氮),易燃易爆气体(乙炔、天然气、一氧化碳),易燃液体(乙醇、稀料、甲苯、石油醚),氧化剂(硝酸),腐蚀品(硫酸、盐酸、工业盐酸、液碱、氢氧化钠、氨水),危险品有(炭黑油、煤焦油、蒽油)。5.0制度 5.1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使用部门结合实际需求数量,填写请购单报集团供应公司采购,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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