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面农用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以下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
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应采取多种途径进行,如广播、电视及报 纸等宣传,同时要以驾驶员能够接受的方式来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另外,为使驾驶 员明确依法行车的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应对其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教育工作,使驾驶员能够深刻了解依法行车的重要性。
(2)做好农用拖拉机年 度检审验工作。按时进行拖拉机的年度检审验工作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拖拉机不 进行年度检审验,其技术状态不会得到应有的保证,从而容易造成拖拉机出现交通 事故的现象。
为了使拖拉机的年度检审验工作有效开展,首先要加强相关的通知 宣传工作,使驾驶员明确年度检审验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其次要做到在整个 过程中杜绝不合法的收费现象,不增加农民的负担,减少驾驶员对年度检审验在收 费方面的顾虑;最重要的是对于检审验规定一定要认真规范的严格执行,要从根本 上避免只收费却不检审验的情况,目的是让驾驶员明确年度检审验的重要性,确保 其按时参加年度检验。 (3)加强对农用拖拉机的监管力度。
对于这方面问题,相关农机部门应当强化与公安交警之间的合作,公安交警的威慑作用与农机监理的 引导作用共同起效,来减少和杜绝驾驶员的违法行车行为。特别是对于平时监管 有难度的场所,如乡村道路、石料场等拖拉机比较集中的地方,充分发挥这种模式对其进行检查与管理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
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 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 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 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 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 机动车报废的。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十五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
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
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
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应注意:(1)驾驶操作人员必须经农机监理机关考试合格、审核 批准后,获取驾驶(操作)证。
驾驶操作农业机械时必须携带。驾驶操作人员驾驶操作的农业机械必须与驾驶(操作)证的准驾 (准用)机型相符。
驾驶(操作)证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遗失 或损坏应及时到农机监理机关申请补发。 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和农用运输机械驾驶人员,核发统一的道路行驶的驾驶证;其他农 业机械的驾驶操作人员,核发农业部规定的驾驶(操作丨证。
(2) 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年度审验。因故不能按期参加年 度审验的,应事先向农机监理机关申请延期审验。
无故不参加年度审验或年度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3) 驾驶操作人员调出、调入或驾驶(操作)证记录有变化 时,需要及时到农机监理机关办理异动登记手续。
(4) 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按规定,驾驶操作人 员领取驾驶(操作)证后必须参加农机安全日活动,努力学习相关的安全法规,农机安全知识,维修、保养技术等。
农业机械操 作人员作业前,应当对农业机械进行安全查验;作业时,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 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
提高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水平是保障农机安全的关键之一。
各地要严格执行《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促进机手熟练掌握驾驶操作技术、安全法规知识等,提高驾驶操作、防险避险、自救互救等技能。要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培训资格管理制度,鼓励培训机构改善培训条件,创新培训方法,改进培训手段,提高培训效果。
要加强培训考试质量监督,积极推广电子桩考仪和无纸化考试技术,严格按照考试科目和程序进行考试,强化驾驶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农用车驾驶证考试程序与其他车一样,也是考理论——小路考——大路考——安全教育考——领证,只不过考试内容有差别,其实并不难。
理论:有统一的题库,选择你报名的车型,就会出现对应的考试内容。详细内容可到网上查。
科目二:C4考试内容为桩考、坡道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
科目三:C4与其他车型一样,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农机安全生产是指一切使用农业机械进行生产 活动的场所,防止人身伤亡和机械事故的发生,做到 “高效、优质、低耗、安全”。
其主要内容有: ①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 种宣传媒介,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
经常向农机 驾驶(操作)人员宣传安全生产的意义,宣讲农机安 全知识,教育农机人员遵纪守法,增强法律意识。 ②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的领导。
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和业务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规定,分 析农机安全生产情况,总结农机安全生产经验,制定 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并定期进行农机安全检查。 ③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和责任制,加强对 农机人员的岗位培训和技术指导。
④搞好机耕道和库房建设,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 ⑤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比活动。
以前拖拉机与农用运输车是在农机局挂牌的!不过现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取缔农用运输车车型, 全部纳入汽车管理范围。
由于各省农用车的监管条例不统一,所以在移交细则上没有详细定义,都是由各省公安与农机部门协调。 有的省份继续由公安机关委托监管低速汽车,有的省份已经移交车辆档案,但由于车辆经常在农村道路行驶管理难度大,公安交警与农机监理部门继续协作管理。
总之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将农用运输车车型取缔,国家的决策是正确的,取缔后方便统一车辆安全监管,避免职能交叉建议将拖拉机的有关职能一并纳入公安机关统一管理。
1。
什么叫燃烧? 答:燃烧是一种放热、发光的化学反应。 2。
说出两种遇水燃烧的物质? 答:钾、钠、镁。 3。
燃烧有几种类型? 答:有四种类型:闪燃、着火、自燃、爆炸。 4。
什么是闪燃? 答:可燃液体挥发的蒸汽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遇明火发生一闪即逝的燃烧叫闪燃。 5。
什么叫闪点? 答:发生闪燃时的最低温度叫闪点。 6。
什么叫燃点? 答:可燃物开始持续燃烧所需要的最低温度。 7。
按易燃可燃液体闪点的划分,其火灾危险性可分为几类? 答:可分为三类,28℃以下为甲类;28℃-60℃为乙类;60℃以上为丙类。 8。
试写出三种以上常见可燃物的燃点? 答:纸张130℃;棉花210℃;赛璐珞100℃;松节油53℃;煤油86℃;布匹200℃;麦草200℃; 橡胶120℃,木材295℃。 9。
物质燃烧需要具备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答: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 10。
什么叫着火? 答:可燃物在空气中受到火源作用而发生的持续燃烧的现象。 11。
举例说明什么是不完全燃烧? 答:燃烧后所生成的仍具有燃烧性的物质叫不完全燃烧。如一氧化碳。
12。在一定温度和有空气条件下,能发生燃烧反应的物质称为什么物质? 答:可燃物。
13。在没有明火的作用下,可燃物被加热到一定温度而引起燃烧的现象叫什么? 答:受热现象。
14。什么叫蓄热自燃? 答:可燃物在没有直接火源作用下,由于自身内部的物理、生物、化学反应,温度不断集聚升高, 达到燃点发生燃烧的现象叫蓄热自燃。
15。 粮食会自燃吗? 答:粮食自身和依附在粮食上的微生物的呼吸湿度受到水分的影响较大。
在含水较高的条件下,微生物呼吸湿度显著增大,放出大量的热量。当温度升高到38℃-40℃时,发生霉变,继续蓄热,逐渐由物理反应到化学反应,最后达到自燃点,引起自身燃烧。
16。 某单位购置了一汽车生石灰,堆放在一栋木板房旁边,生石灰上面又放了草袋和木料等可燃物。
有一天下了一场雨,雨过天晴不久,草袋和木料突然起火,并将木板房烧毁,这次着火的原因是什么? 答:生石灰遇火(或受潮)会立即分解,放出大量的热,温度可达到700℃左右,而草袋和木板的燃点都很低(草袋约200℃,木板约300℃),因而被引着起火。 17。
某村场院上,有几个占地5平方米、堆高10米的稻草垛,相距很近。 有一天突然着火,经调查,既不是因纵火所致,也没有外来的火源,这是什么原因? 答:这是自燃。
18。 爆炸形式有几种? 答:物理性爆炸;化学性爆炸;核爆炸。
19。 什么是爆炸浓度极限? 答:可燃气体和液体蒸汽与空气的混合物,必须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遇着火源才能发生爆炸。
这个遇着火源能够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叫做爆炸浓度极限。 20。
现已发现有七类物质的粉尘具有爆炸性,都是那些?(说出三种以上) 答:(1)金属(如镁粉、铝粉);(2)煤炭(如活性炭和煤);(3)粮食(如小麦、淀粉);(4)饲料(如血粉、鱼粉);(5)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6)家副产品(如棉花、烟草);(7)林业品(如粉纸、木粉)。 21。
什么叫可燃粉尘? 答:凡是遇到火源能发生燃烧和爆炸的颗粒微小的固体物质都叫可燃粉尘。 22。
1986年3月15日,黑龙江省哈尔滨亚麻厂发生特大爆炸火灾事故,有177人受伤,58人死 亡,损失折款650万余元。问爆炸原因? 答:是粉尘爆炸。
23。 举出三种以上在生产中常用的爆炸物品。
答:梯恩梯;硝化甘油;硝铵炸药;黑色火药;苦味酸。 24。
什么叫可燃气体? 答:凡在常温下呈气体状态的可燃物均称可燃气体。如氢、一氧化碳、甲烷、丙烷、乙烯等。
25。 人们都知道氧气属助燃气体,请再说一种? 答:氯、氧化氮。
26。 为什么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大? 答:因为比空气重可燃气体在空间下浮,不易挥发,并且易和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再加上接触地面火源的机会多,很容易燃烧或爆炸,所以火灾危险性大。
27。 常见的易燃液体有哪些?举出五例。
经常遇到的可燃气体有哪些?举出五例。 答:常见的易燃液体有汽油、苯、乙醚、甲醇、乙醇等。
常遇到的可燃气体有氢、一氧化碳、甲烷、丙烷、乙烯等。 28。
为什么白酒着火?并说出酒的度数与火灾危险的关系。 答:因白酒中含有乙醇。
酒的度数越高,燃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 29。
火灾可分为A、B、C、D四类,A、B、C、D分别指的是什么? 答:A指可燃固体;B为可燃液体; C为可燃气体;D为轻金属。 30。
为什么家用冰箱不适宜存放易燃液体? 答:因易燃液体蒸发的可燃气体达到一定爆炸浓度时,遇冰箱内继电器打火会发生爆炸起火。 31。
柴灶、煤灶与液化石油气灶能在同一房内使用吗? 答:不允许放在一个房间内同时使用。这是因为一旦液化石油气灶漏气遇明火就会造成火灾。
32。可以用汽油做煤油炉的燃料吗? 答:不行。
33。 防止火灾发生的基本措施是什么? 答:四种。
隔离法;窒息法;冷却法;抑制法。 34。
扑救电器火灾应首先做什么?在带电时,可用什么灭火器扑救? 答:切断电源。二氧化碳、1211、干粉。
35。 现生产的干粉灭火器有哪几种? 答:有ABC、BC、BCD三种。
36。 发生火灾拨通"119"后。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拖拉机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直辖市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构”)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拖拉机驾驶证业务。
县级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级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指导下,承办拖拉机驾驶证申请的受理、审查和考试等具体工作。 第三条农机监理机构办理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农机监理机构办理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期限办理拖拉机驾驶证。 申领拖拉机驾驶证的人,应当如实向农机监理机构提交规定的有关资料,如实申告规定事项。
第五条农机监理机构应当使用拖拉机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拖拉机驾驶证。 拖拉机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申请受理、科目考试、拖拉机驾驶证核发等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及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农机监理信息系统。
第二章 拖拉机驾驶证的申领 第一节 拖拉机驾驶证 第六条拖拉机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 (一)拖拉机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拖拉机驾驶证号码)、照片; (二)农机监理机构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机型代号、有效期起始日期、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第七条拖拉机驾驶人准予驾驶的机型分为: (一)大中型拖拉机(发动机功率在14.7千瓦以上),驾驶证准驾机型代号为“G”; (二)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发动机功率不足14.7千瓦),驾驶证准驾机型代号为“H”; (三)手扶式拖拉机,驾驶证准驾机型代号为“K”。
第八条持有准驾大中型拖拉机驾驶证的,准许驾驶大中型拖拉机、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持有准驾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驾驶证的,只准许驾驶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持有准驾手扶式拖拉机驾驶证的,只准许驾驶手扶式拖拉机。 第九条拖拉机驾驶证有效期分为6年、10年和长期。
拖拉机驾驶人初次获得拖拉机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第二节 申请条件 第十条申请拖拉机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二)身高:不低于150厘米; (三)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四)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五)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六)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3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七)下肢:运动功能正常。
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八)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拖拉机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吊销拖拉机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未满2年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拖拉机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3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节 申请、考试和发证 第十二条初次申领拖拉机驾驶证,应当向户籍地或者暂住地农机监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十三条申请增加准驾机型的,应当向所持拖拉机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提出申请,除填写《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提交第十二条规定的证明外,还应当提交所持拖拉机驾驶证。
第十四条农机监理机构对符合拖拉机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在申请人预约考试后30日内安排考试。 第十五条拖拉机驾驶人考试科目分为: (一)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机械常识、操作规程等相关知识考试; (二)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 (三)科目三:挂接机具和田间作业技能考试; (四)科目四: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第十六条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考试。其中科目三的挂接机具和田间作业技能考试,可根据机型实际选考1项。
第十七条考试科目内容和合格标准全国统一。其中,科目一考试试题库的结构和基本题型由农业部制定,省级农机监理机构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题库。
第十八条初次申请拖拉机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机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拖拉机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拖拉机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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