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的企业该如何宣传以及拉到投资资金?一、大会主题智创鹏城 点亮梦想二、大会亮点(一)以会引才通过大会汇聚一批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低碳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的高水准人才团队,优化深圳人才队伍结构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速高水准人才团队落地深圳。
(二)以会助项通过大会建立完整的项目成果交易服务体系,包含项目投融资服务和项目辅导、项目训练营、专家对接、媒体宣传等项目转化促进计划,推进深圳国际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帮助创新创业项目健康发展。(三)以会促业通过大会汇集一批顶尖项目、人才及投资机构,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优势,形成深圳高成长、高技术含量的产业集聚群, 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三、大会时间2020年3月-12月四、组织单位指导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单位: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承办单位:深圳产学研合作促进会、深圳国际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深圳国际创新创业联盟、深圳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深圳市科聚湾区经济研究院协办单位:福田区科学技术协会、罗湖区科学技术协会、盐田区科学技术协会、南山区科学技术协会、宝安区科学技术协会、龙岗区科学技术协会、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光明区科技创新局(根据分会场实际情况再增加)特别支持单位: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持单位:深圳市投控东海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东方富海、国宏嘉信资本、中山大学深圳研究院、中国科技金融联盟、香港产学研合作促进会、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松禾资本、创东方投资、虚拟大学园、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大学、清华大学国际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中山大学创业中心、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研究院、深港产学研基地、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创伟业、梧桐树资本、深圳市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协会、深圳市科技创业促进会、南太集团、博士科技、深圳市虚拟大学科技成果转移促进会、今日人才(简称)、深圳市查策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5G产业联盟支持媒体:央视(一套、二套、新闻频道、英文频道)、新华社、新华网、中新社、人民网、人民日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东卫视、凤凰卫视、深圳卫视、i深圳、香港卫视、创业英雄汇、中国青年报 、科技日报、健康时报、腾讯网、凤凰网、科学网、爱奇艺科技频道、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创业邦、亿欧网、36氪、猎云网、创客猫五、组织架构大会成立组委会,负责大会总体指导和统筹规划等事宜,由主办单位相关领导成员组成。组委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和大会秘书处(设在深圳国际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秘书处),负责大会的方案编制、统筹规划和沟通协调等事宜。
(一)大会组委会组委会主任林 祥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组委会副主任张治平 深圳市科协技术协会党组成员、驻会副主席孙 楠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组委会成员林肇武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陈志远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部长王 栋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部部长李 松 深圳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主任张向荣 深圳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策划部部长张忠晖 深圳市福田区科协主席。
自成立以来,国投一直重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作用。
目前,国投80%的项目都是投资主体多元化企业,其中混合所有制企业占80%,实现了国有资本引导作用,与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协作发展。国投每1元钱的投资,就能带动3元钱的社会资本投入,带动作用明显。
国投对此并不满足,而是继续在投资手段上不断创新,通过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运用基金投资、兼并、收购、转让和产权置换以及资本市场融资等多种手段,切实提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能力。5年来,国投把股权投资基金作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效途径。
2015年,国投组建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公司,搭建前瞻性战略性产业投资平台,先后组建了国投创新、国投创益、国投创业、国投创合、海峡汇富等不同类别的基金管理公司,涵盖企业孵化—培育—成长—成熟的全生命周期。目前,国投共管理基金44只,基金管理规模达1500亿元,间接管理规模超过3000亿元,是基金类别最全、管理社会资本最多、社保基金投资最多的中央企业之一。
2016年,国投电力并购了英国红石能源及印尼万丹火电项目股权,实现电力板块海外业务零的突破;与马来西亚云顶能源集团签署印尼万丹火电项目股权收购协议;此外,还收购了云顶能源集团所属新加坡雷斯塔利公司42.1%股权。混改,成为国投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手段,也带动了更多社会资本向国家需要的方向聚集。
“小总部、大产业”、大监管体系、积极推动混改,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改革组合拳目前已经初见成效。然而在王会生看来,这还远远不够。
他说:“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在新的历史节点上,必须统一思想、增强信心、提高站位,要以饱满的热情、丰硕的成果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国投创新动力是11月成立基金中涨幅最高的,只要股市向上趋势不变,仍可继续持有. 附: 基金名称 成立日 份额(亿) 周五净值 华宝成长 11.07 61.14 1.1127 长信增利 11.09 5.81 1.1522 富国天合 11.15 44.79 1.0992 国投创新 11.15 14.97 1.1940 融通动力 11.15 33.64 1.1320 南方绩优 11.16 124.77 1.1071 银华富裕 11.16 50.71 1.0955 诺安价值 11.21 59.59 1.0573 益民红利 11.21 8.48 未公布 长盛中证 11.22 40.31 1.0544 华夏优势 11.24 141.02 1.0490 信诚精粹 11.27 32.71 1.0649 万家和谐 11.30 4.92 1.0281。
创新型封闭式基金的产品设计主要交由基金公司自行研发,监管部门不会主动参与,但对于创新型封闭式基金的产品形态,监管部门也有一定的考虑。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市场的发展,股指期货、期权等新兴投资标的物在未来将不断推出,开放式基金的自由申购赎回规则引致的资产组合高流动性和短期化运作特征与一些投资标的物中长期期限有一定冲突,但现有封闭式基金又存在一定的问题。 监管部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了创新型封闭式基金的发展思路。
“现有的封闭式基金在基金治理结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限制、存续期限、交易手段以及费率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缺陷,”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胡立峰分析指出,“因此,创新型封闭式基金在设计上肯定是要扬长避短。 ” 尽管创新型封闭式基金尚未最终露出“庐山真面目”,但基于以上判断,其大致轮廓已经隐约可见。
新型封闭式基金的创新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完善基金治理结构,明确规定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确保持有人大会能够行使基金法赋予的权利。其次,创新型封闭式基金很可能将适度放宽投资限制,扩大投资标的物的选取范围。
第三,投资比例限制适度放宽。第四,可以设计成“半封半开”或其他创新交易模式,通过定期适度转开放降低折价率,改善其流动性。
第五,缩短存续期限。第六,降低固定费率,提高业绩报酬,从而督促管理人勤勉尽职。
大成公司方案:名称拟定为“大成优选”的创新型封闭式基金设计方案,是在原有封闭式基金体系基础上突出稳健创新,着力解决治理结构问题,增加“救生艇条款”和分配制度改进等方面内容,抑制封闭式基金的高折价率问题。 大成基金公司在新产品中共提出三项改善治理结构方法:一是每年定期召开持有人大会;二是每月从管理费中计提10%作为业绩风险准备金,在基金业绩跑输业绩基准5%的情况下弥补持有人损失;三是适当激励基金管理人,在绝对投资业绩、相对投资业绩的严格要求基础上,把超额部分的10%用于提取业绩报酬。
该基金具体的“救生艇条款”为:在基金合同满12个月后,若折价率连续50个交易日超过20%,基金公司将在30个工作日内召开持有人大会,审议“封转开”事宜。基金分配制度也比原有封闭式基金更加严格,增加了“每年至少分配两次,每次分配不少于当期可分配收益60%”的条款。
国投瑞银: 名称拟定为“国投瑞银瑞福”的创新型封闭式基金设计方案,主要特点是针对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进行结构化分级,通过优先和杠杆两类份额分别募集计价,合并运作,在细分基金市场中找到目标客户。 国投瑞银基金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瑞福杠杆将成为一只5年期交易所上市封闭式基金,瑞福优先则不上市,每年在托管银行开放一次申购赎回。
将一年定期存款+3%作为瑞福优先的有限基准收益,基金收益优先满足这一基准收益,然后在基准收益以上的超额收益部分由瑞福优先和瑞福杠杆按照1:9进行收益分配。瑞福优先的收益部分相当于是瑞福杠杆放大交易中的借贷成本。
此外,国投瑞银基金公司还设计了强制分红条款和本金保护计划,来保护瑞福优先持有人的利益。 通过和大成基金公司相似的“救生艇条款”保护瑞福杠杆不会出现高折价现象。
(简单的说,国投瑞银的方案可以理解为两个不同的基金,第一支为瑞福优先,第二支为瑞福杠杆,瑞福优先的资金借给杠杆使用,相应的,瑞福优先拥有优先分配的权利,但收益水平较低。 可以近似的认为是一支以瑞福杠杆为唯一投资对象的债券基金) 工银瑞信的方案暂时没有消息。
国投创新基金全称为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21005。
国投创新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有现金方式和红利再投资方式。其中,红利再投资方式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 2、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即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分红方式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现金收益;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7、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四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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