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于今年7月份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非公开发行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可以附可转换成股份的条款”。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发行主体及适用范围。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包括新三板挂牌的创新层公司和非上市非挂牌企业,发行人应在满足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符合《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创新创业公司要求。
二是明确以私募方式发行。可转换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发行人股东人数在发行之前及转股后均不得超过200人。深交所方面,明确以私募方式发行创新创业可转债。规定私募可转债的发行人股东人数在发行之前应不超过200人,债券存续期限应不超过六年;发行人债券发行决议应对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无法转股时的利益补偿安排要求进行明确;对于新三板创新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债券持有人应在转股前开通股转公司合格投资者公开转让权限。
三是明确转股流程。《实施细则》就新三板挂牌创新层公司和非上市非挂牌公司两类不同的发行主体分别规定了相应的转股操作流程。深交所方面明确,创新创业可转债发行六个月后可进行转股,转股流程主要包括转股申报及转股操作两个环节。转股申报由投资者在转股期内向交易所提交。
四是明确各阶段及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要求。
日前,上交所、深交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共同制定并发布了《创新创业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了创新创业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债券)的具体制度安排,并于2017年9月22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部署,充分发挥交易所债券市场支持高科技成长型企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中国证监会于今年7月份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非公开发行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可以附可转换成股份的条款”。
1、发债前连续三年盈利,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最近三企业债发行定向宽松 保障房债券逆势放量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3、发债用于投资项目的,发行总额不得超过其投资总额的30%;用于基建项目的不超过20%。
4、取得公司董事会或市国资委同意申请发行债券的决定。
利率水平 市场招标(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上半年发行的10年期利率一般在4.2%-4.8%之间
债券期限 一般为5年以上,以10年和20年居多
付息方式 一年一次
发行规模(相互占用额度) 不超过净资产40%,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70%,不低于10亿元
发行对象 境内机构均可购买(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工商管理政策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持《毕业证》、《自主创业证》申办个体工商户或私人企业的,工商部门对其登记、注册要优先受理、优先办照,并简化登记手续。
申请从事小规模私营企业者实行试办期制。其中从事商贸经营者试办期一年;从事生产型、科技型者试办期两年。
试办期间核发营业执照并注明经营期限,免收注册登记费、变更手续费、年检费。 税收政策 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持《毕业证》、《自主创业证》可享受财税有关文件规定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从事个体营销的(除建筑业、娱乐业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企业或经营单位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新办独立核算的交通运输业、通讯业企业或经营单位,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新办独立核算的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卫生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对到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在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贷款担保政策 各级政府设立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也要用于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兴办企业申请小额贷款提供担保。
贷款的担保金额一般在2万元以内,期限不超过2年,利息由贷款人承担,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利率。 对毕业生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可根据人数和项目,适当扩大贷款规模,商业银行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审核确定。
人事管理政策 大学生自主创业期间档案、人事关系及职工职称、档案工资等各种人事服务业务由政府人才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可享受国有单位就业毕业生的同等待遇。领取《自主创业证》之日起,免收一年人事代理服务费。
据了解,2003年起到锦州就业、创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非锦州籍)均可以到锦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自主创业证》。非普通高校的结业生、肄业生,已考取研究生和专升本的毕业生和其他不具备派遣资格的毕业生不在发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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