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汪曾棋的散文
汪曾祺的散文在取材上自由自在,具有无拘无束的散漫性;营造气氛来书写情感,具有天然的随意性。但他更多的则是表现出他自己的个性和风格。
首先是他散文的滋润观。滋润观表现在两个方面:1.是全方位的一种审美自觉。汪曾祺的散文讲历史讲掌故、讲花草虫鱼、讲四方食事,尽管不是有意识的以说教为目的,也不是以某种价值来取舍,但却是自觉的以滋润为前提。比如《四方事实》中的《口味篇》,他海阔天空,从内蒙的吃羊肉讲到家乡的虾,再从云贵川的辣延伸到山东吃葱。无边无际的事实既给人以美的享受,却又把一个美好的愿望:“有些东西,自己尽可不吃,但不要反对旁人吃”深埋其中,让读者在悠闲享受之中又得到一次宽容的滋润。2.滋润的最终目的是文化的休息。这种文化的休息的内涵一是带有文化气息的,二是健康的,三是悠闲的。汪曾祺认为,散文应该向读者提供文化的休息,因此他的散文创作动机非常善良。他的作品的内在情绪是欢乐的,即使是写一些痛苦的话题。如身体上要命的牙痛,他都会“泰然处之,而且有点幸灾乐祸的想:我倒看你疼出一朵什么花来!”汪曾祺虽然信奉他的不伤感,但他绝不是一个娃哈哈式的开口笑菩萨,一个施舍廉价微笑的老头。他虽然常带微笑??因为他要读者到他的散文的宁静港湾里来悠闲一会,但展示在读者面前的却是五味俱全,五光十色的生活。不由得叫你在悠闲中增长一点知识。
其次是他的审美理想:以和为贵,在平等和宽容中实现和谐。汪曾祺的散文崇尚和谐,这和他的滋润散文观有着密切的联系。正因为他要让他的读者到他的散文中来作文化休息,这个天地的和谐就变得格外重要了。汪曾祺比较克制和宽容。他长期生活在北京胡同中,对于精义是忍的胡同文化比较熟悉。但他并不是一味迁就胡同文化,而是用他的水性对胡同文化进行改造,形成汪氏的胡同味。这种改造说起来并不奥妙,就是崇尚平等,以此把他的宽容和胡同文化中的消极的忍划清了界限。尽管这种平等崇拜是朴素的原始的,但却使汪曾祺的创作富有生命力,变得积极生动起来。如在《林肯的鼻子》中,它对美国人喜欢摸林肯头像的鼻子(因为摸了会有好运气)感慨无比。发出了“谁的鼻子都可以摸,林肯的鼻子也可以摸。没有一个人的鼻子是神圣的”的呼喊。并由此延伸出这样的结论:“自由是以平等为前提的。在中国,现在很需要倡导这种created equal的精神。(选自范培松《<;汪曾祺散文选集>;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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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贾平凹说他:汪是一文狐,修炼成老精。梁文道说他的文字:像一碗白粥,熬得刚好。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作文素材,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少年:含一根草,看天上的云 苏北有片水乡,叫高邮。 这座蒲柳深处的小镇,素以秦观、咸鸭蛋、吴三桂闻名。1920年,元宵,春寒峭。当地颇有声望的“儒商”家族,诞下一名汪氏男婴,唤作曾祺。 虽生于动荡年代,汪曾祺的童年却惬意得很。 祖父亲自教过他习字,每临寒暑,还会请儒生为他讲解古文。而他的父亲,更是个极有意思的人: 善绘画、刻图章、弹琵琶、拉胡琴,做菜、打拳、单杠体操、祖传治病,亦是精通。 汪曾祺的才子气,是随他爹的。 “初中时我爱唱戏,唱青衣,我的嗓子很好,高亮甜润。在家里,他(父亲)拉胡琴,我唱。” “他爱孩子,喜欢孩子,爱跟孩子玩,带着孩子玩。我的姑妈称他'孩子头'。” “我十七岁初恋,暑假里,在家写情书,他在一旁瞎出主意。” 多年父子成兄弟。 平素里,俩人斗蟋蟀,养金铃子,用染了色的绢糊风筝,拿拉秧的小瓜雕花灯。 仲夏夜,他和父亲一人一根筷子,戳进胭脂色的大鸭蛋。蛋黄红得流油,蛋白小口抿完。吃饱了,就捉几只流萤放在壳里……
(一)关于汪曾棋的散文 汪曾祺的散文在取材上自由自在,具有无拘无束的散漫性;营造气氛来书写情感,具有天然的随意性。
但他更多的则是表现出他自己的个性和风格。 首先是他散文的滋润观。
滋润观表现在两个方面:1.是全方位的一种审美自觉。汪曾祺的散文讲历史讲掌故、讲花草虫鱼、讲四方食事,尽管不是有意识的以说教为目的,也不是以某种价值来取舍,但却是自觉的以滋润为前提。
比如《四方事实》中的《口味篇》,他海阔天空,从内蒙的吃羊肉讲到家乡的虾,再从云贵川的辣延伸到山东吃葱。 无边无际的事实既给人以美的享受,却又把一个美好的愿望:“有些东西,自己尽可不吃,但不要反对旁人吃”深埋其中,让读者在悠闲享受之中又得到一次宽容的滋润。
2.滋润的最终目的是文化的休息。这种文化的休息的内涵一是带有文化气息的,二是健康的,三是悠闲的。
汪曾祺认为,散文应该向读者提供文化的休息,因此他的散文创作动机非常善良。他的作品的内在情绪是欢乐的,即使是写一些痛苦的话题。
如身体上要命的牙痛,他都会“泰然处之,而且有点幸灾乐祸的想:我倒看你疼出一朵什么花来!”汪曾祺虽然信奉他的不伤感,但他绝不是一个娃哈哈式的开口笑菩萨,一个施舍廉价微笑的老头。 他虽然常带微笑??因为他要读者到他的散文的宁静港湾里来悠闲一会,但展示在读者面前的却是五味俱全,五光十色的生活。
不由得叫你在悠闲中增长一点知识。 其次是他的审美理想:以和为贵,在平等和宽容中实现和谐。
汪曾祺的散文崇尚和谐,这和他的滋润散文观有着密切的联系。 正因为他要让他的读者到他的散文中来作文化休息,这个天地的和谐就变得格外重要了。
汪曾祺比较克制和宽容。他长期生活在北京胡同中,对于精义是忍的胡同文化比较熟悉。
但他并不是一味迁就胡同文化,而是用他的水性对胡同文化进行改造,形成汪氏的胡同味。这种改造说起来并不奥妙,就是崇尚平等,以此把他的宽容和胡同文化中的消极的忍划清了界限。
尽管这种平等崇拜是朴素的原始的,但却使汪曾祺的创作富有生命力,变得积极生动起来。如在《林肯的鼻子》中,它对美国人喜欢摸林肯头像的鼻子(因为摸了会有好运气)感慨无比。
发出了“谁的鼻子都可以摸,林肯的鼻子也可以摸。没有一个人的鼻子是神圣的”的呼喊。
并由此延伸出这样的结论:“自由是以平等为前提的。在中国,现在很需要倡导这种created equal的精神。
(选自范培松《序言》。)。
油条跟秦桧有关
油条也称油炸烩、油炸鬼。它是南宋时杭州百姓制作的早点食品。1142年,民族英雄岳飞被卖国贼秦桧和他的妻子王氏施计,暗中陷害于风波亭。京城临安(今杭州市)百姓知道了这件事后,个个都义愤填膺,对秦桧、王氏深恶痛绝。
当时风波亭附近有一家专卖油炸食品的饮食店,店老板正在油锅旁炸食品,得知岳飞被秦桧夫妇害死的消息后,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从盆中抓起一块面团,捏成一男一女两个小人,并将它们背靠背粘在一起,丢进油锅,口里还连连喊道:“吃油炸秦桧啦!”他这么一喊,周围的百姓个个心里就都明白他的意思了,便一齐拥上来,一边动手帮着做,一边帮着喊,还一边吃。其他的饮食店见状,也争相效仿。当时,整个临安城都做起“油炸桧”,并很快传遍全国。
“油炸桧”流传到今天,许多地区已改称“油条”,但仍然有地方叫“油炸烩”或“油炸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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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足迹遍及全国,品味了四方的美食,表面上是写“吃”,实际上 这里所写的“吃”,已经脱离了为生存而“吃”的功利层面,进入了纯粹审美的层面,即 欣赏、品尝一切生活的美好的馈赠。
所以,因怕膻而不食羊肉是令人遗憾的,为了美味而 敢于冒险吃有剧毒的鱼的人是可爱的, 而春天的踏青挑莱的风俗则是令人神往的。 中国源远流长的散文传统里,写饮食的作品委实不少,明清之际的李渔、袁枚,现代的周作人、叶圣陶等都写过相当经典的有关吃的文字。
汪曾祺写“吃”与前 人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点。 所谓相似之处,主要指汪曾祺所写的“吃”与此前的作家一样,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 为写吃而写吃, 即并不停留于主体对食品的口腹之欲的描写, 而是更多地借写吃表达主体的某种价值选择。
毋庸置疑,“吃”维系着人类的生存,没有“吃”,人类的生命之 链就会断裂,因此,作家们选择“吃”这一角度写作,无疑可以透视许多重大的社会人生 问题,或表达主体对社会人生的某种立场。如周作人由十字街头的塔走进了象牙之塔, 写下不少谈烟酒茶食的散文。
此时的周作人对饮食的偏好,流露的就是他对现实前途灰心 之余对社会的一种逃避,即在社会现实中无所作为,只好将精力投入到饮食中去“有所作 为”,所谓“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古代的不少散文家亦是如此。
应该说汪曾 祺在借写“吃”而“王顷左右而言它”这方面与前人是一致的。但他所言的这个“它”, 仔细辨析,则包含着完全不同的内容。
首先,借写“吃”表达一种忧患意识。“民以食为天”,无粮则乱,汪曾祺对此深有体 会。
比如,在《故乡的食物》中,我们发现,他所写的食物,像炒米、焦屑等,都是曾经 在漫长的、充满苦难的历史进程中给贫苦的人民带来温暖、喜悦,救过老百姓的命,即陪 伴着中国老百姓度过了许多饥荒, 用作者的话说即“炒米和焦屑和我家乡的贫穷和长期的 动乱是有关系的”。 其次,借写“吃”表达一种审美的人生态度。
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曾经呼吁,人应该 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汪曾祺师承沈从文,沈从文在现代文学史上更多地就是以一种唯美 主义者的面目出现的,所以,在汪曾祺的大部分作品里,我们都可以看到他对某种诗意化 的生活的追求与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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