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
时下,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一点,在繁华热闹的地方和场所进行犯罪活动,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为什么会出“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的现象呢?主要是所谓“危险”的地方防范严密,人们会产生不法犯罪分子不敢胡作非为的麻痹思想,而不法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这一点。
当年周总理在指示公安工作时曾说过:要防灯下黑。意思是要提高对容易被忽略地方的警惕。
时至年底,正是人员流动量大,各种经济、社会活动多的时候,不法犯罪分子将利用这个机会大捞一把。因此,在实施全面治理时,一定要擦亮双眼,不留丝毫阴影。
在佛塔、佛像、经卷前燃灯,能获大功德,于佛教诸经典中之例甚多。如《施灯功德经》谓,信仰佛法僧,布施少许灯明,其所得之福报无限。又谓佛陀入灭后,以灯明布施塔寺,于此世可得三种净心;命终时,由于善心不失,可得三种智慧,死后则可生于三十三天。《法华经》卷六《药王品》于叙述药王菩萨之舍身布施故事中谓,燃一指乃至一足趾供养佛塔,胜过于用其他财宝之布施。《贤愚经》卷三亦言,贫女以至诚所献之一灯,永远不灭,王者所献之诸灯则已灭尽;此即所谓‘贫者一灯,长者万灯’,乃强调诚心之重要。又我国佛教必于佛堂或佛坛供灯明,即依诸经所说而行。
灯依燃料之别,分为多种。如《法华经》卷七《陀罗尼品》,列举酥灯、油灯、诸香油灯、优钵罗华油灯等七种。《旧华严经》卷十六,列举宝灯、摩尼灯、漆灯、沉水香灯、一切香王灯、无量色光焰灯等十种。灯明多置于烛台、灯台或灯笼中。又不分昼夜所点之灯(通宵燃明之常夜灯),称为常灯明,或长明灯。点燃众多灯以供养佛之法会,称为万灯会。
灯可破暗为明,故经中常将法、智慧比喻为灯。如谓以智慧照破愚痴诸障,遂有称智慧为无明长夜灯炬者。又法脉亦称法灯,师父传法于弟子,称为传灯;承续之,称为续灯;延续不绝,称为无尽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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