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在建工程时
借:在建工程 50
贷:应付账款 50
转这五万元时
借:应付账款 5
贷:其他应付款--工程保证金 5
扩展资料:
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 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按应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
企业购物资时,因供货方发货时少付货物而出现的损失,由供货方补足少付的货物时,应借方记“应付账款”,贷方转出“待处理财产损益”中相应金额
(二)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资的,在发出商品等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回购商品等的价款,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应付账款
质保金会计分录是在借贷时关于缴纳、收到质保金的记录。
具体细节如下:
一、缴纳质保金
1、缴纳时
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
2、退还保证金做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
3、被扣保证金做
借:管理费用——贷:其他应收款。
二、收到质保金
1、钱汇入公司账户时: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某人。
2、汇保证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某单位——贷:银行存款。
3、退回保证金: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单位。
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学习之前先来做一个小测试吧点击测试我合不合适学会计
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
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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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质量保证金是仅仅是对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给予的一个保证,而并不是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因此只能先记入其他往来,如果是支付的质量保证金,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如果是收到的质量保证金,记入“其他应付款”。
①收款后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 8000
贷:其他应付款-乙公司 8000 对
②甲公司未收到的质保金这样的分录:
借:应收账款-丙公司 2000
贷:其他应付款—乙公司2000 不对
因为业务是乙公司与丙公司发生的,甲公司无法做帐,就是无依据(原始凭证),帐应该挂在乙公司帐上.
丙公司未与甲公司未有关系,甲公司为了收丙的质保金,只有和乙公司签定委托收款协议书向丙公司收,通过委托收款协议书手续来证明丙方少付这2000元.
既然是应付,应该是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是应收而不是应付。
质保金应记入“应付账款”。因为质保金属于建造工程项目成本的一部分。
借:在建工程—**项目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质保金
质保金到期后,支付质保金
借:应付账款—质保金
贷:银行存款
如果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而扣留了质保金,作为销售折让处理,直接核销不支付部分
借:应付账款—质保金
贷:在建工程—**项目
1、收到保证金时: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保证金
2、合同结束后结算时:
借:营业收入
其他应付款-保证金
贷:管理费用-水电费
现金
3、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3%)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
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
扩展资料:
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
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3%)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
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
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质保金
新会计准则下应收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会计及税务处理处理
一、应收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计量及其折现的?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 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 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应收保证金是指在缺陷责任 期内,没有发生合同规定的质量问题的,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应收的?在工程 款中预留的保证金。由于应收保证金在合同中一般都有确定的回收期(一般在 年),并且回收金额固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的规定,该项资产符合金融资产的定义,应属于有确定回收期限的应 收款项,需按照公允价值对其进行计量,应当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采 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二、应收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核算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方已暂扣的保证金金额,依据合同规 定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如实际回收期与合同约定差异较大,则 需考虑实际情况),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实际利率(一般可以按同期银行贷款利 率)进行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作为应收保证金的金额,折现前后的差额冲 减当期主营业务收入,而在保证金收回时,实际收回的金额与账面折现后的 金额之间的差额在“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中核算。由于会计核算的需 要,承包人应在会计科目体系中单独设置“应收账款—应收工程质量保证金 —项目”科目来核算保证金金额及折现额,转入本科目的金额为按合同 约定已进入缺陷责任期内应收保证金和按折现时间确认的折现额。缺陷责任 期超过一年的,每年都要进行折现,但要注意实际利率及以后折现年限的变 化。对已确认的应收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内一般是不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另外由于折现导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应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在“递延所 得税资产”、“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中进行核算。
新会计准则下应收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会计及税务处理处理一、应收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计量及其折现的?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 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 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应收保证金是指在缺陷责任 期内,没有发生合同规定的质量问题的,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应收的?在工程 款中预留的保证金。由于应收保证金在合同中一般都有确定的回收期(一般在 年),并且回收金额固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的规定,该项资产符合金融资产的定义,应属于有确定回收期限的应 收款项,需按照公允价值对其进行计量,应当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采 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二、应收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核算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方已暂扣的保证金金额,依据合同规 定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如实际回收期与合同约定差异较大,则 需考虑实际情况),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实际利率(一般可以按同期银行贷款利 率)进行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作为应收保证金的金额,折现前后的差额冲 减当期主营业务收入,而在保证金收回时,实际收回的金额与账面折现后的 金额之间的差额在“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中核算。由于会计核算的需 要,承包人应在会计科目体系中单独设置“应收账款—应收工程质量保证金 —项目”科目来核算保证金金额及折现额,转入本科目的金额为按合同 约定已进入缺陷责任期内应收保证金和按折现时间确认的折现额。
缺陷责任 期超过一年的,每年都要进行折现,但要注意实际利率及以后折现年限的变 化。对已确认的应收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内一般是不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
另外由于折现导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应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在“递延所 得税资产”、“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中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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