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滚存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两个明细科目;在“基本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还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有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等两种或两种以上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还应当按照财政拨款种类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还可以根据管理需要按照财政拨款结转变动原因,设置“收支转账”、“结余转账”、“年初余额调整”、“归集上缴”、“归集调入”、“单位内部调剂”、“剩余结转”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拨款结转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调整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
因发生差错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等原因,需要调整财政拨款结转的,按照实际调增财政拨款结转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年初余额调整);按照实际调减财政拨款结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年初余额调整),贷记有关科目。 (二)从其他单位调入财政拨款结余资金。
按照规定从其他单位调入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时,按照实际调增的额度数额或调入的资金数额,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集调入)及其明细。 (三)上缴财政拨款结转。
按照规定上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时,按照实际核销的额度数额或上缴的资金数额,借记本科目(归集上缴)及其明细,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单位内部调剂结余资金。
经财政部门批准对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改变用途,调整用于其他未完成项目等,按照调整的金额,借记“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单位内部调剂)及其明细,贷记本科目(单位内部调剂)及其明细。 (五)结转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1。年末,将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发生额转入本科目,借记“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拨款、项目支出拨款”科目及其明细,贷记本科目(收支转账——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及其明细。
2。年末,将财政拨款支出本年发生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收支转账——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及其明细,贷记“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科目及其明细。
(六)将完成项目的结转资金转入财政拨款结余。年末完成上述财政拨款收支转账后,对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拨款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入财政拨款结余,借记本科目(结余转账——项目支出结转)及其明细,贷记“财政拨款结余”(结余转账——项目支出结余)科目及其明细。
(七)年末冲销有关明细科目余额。 年末收支转账后,将本科目所属“收支转账”、“结余转账”、“年初余额调整”、“归集上缴”、“归集调入”、“单位内部调剂”等明细科目余额转入“剩余结转”明细科目;转账后,本科目除“剩余结转”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滚存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数额。
财政部于2018年2月1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3号)(以下简称“新旧衔接规定”),对目前执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向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衔接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应按新旧衔接规定,做好会计制度的新旧衔接工作。
一、总体工作要求
按照新旧衔接规定的总体要求,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在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首先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
二、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各单位应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三、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
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
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四、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五、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二、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新旧衔接规定对财务会计科目与预算会计科目、财务报表与预算报表的衔接进行了具体规范,财务会计科目按照旧制度会计要素的顺序进行新旧衔接举例,预算会计科目按照新制度预算会计科目涉及原账的有关内容进行举例,8要素同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具体说明,比如原未入账事项以及如何补提折旧、补提摊销以及基建并账核算等事项都进行了举例。
在财务会计方面,单位存在其他本规定未列举的原账科目余额的,应当比照本规定转入新账的相应科目。新账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当对原账中对应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单位在进行新旧衔接的转账时,应当编制转账的工作分录,作为转账的工作底稿,并将转入新账的对应原账户余额及分拆原账户余额的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各单位首先要做好对政府会计制度的宣传培训和学习工作,按照新旧衔接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重点要把握新旧衔接的工作步骤,比如资产清查工作,要对固定资产进行补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补提摊销,对未入账的有关事项进行清理。
政府会计制度无疑为我们广大的财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唯有努力学习才能适应新形势的工作需要。
我们财务人员也要以贯彻实施《制度》为契机,加强会计核算与部门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绩效管理与评价和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等政策的协调,全面提升部门和单位管理水平,同时提升单位财会人员的主体地位。
下一步,财政部还将具体针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问题发布有关文件,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充分做好准备。
各行政单位要按照有关会计制度和相关规定建立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和备查账。
1、总分类账。总分类账一般要按会计制度规定的一级会计科目设立。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科目编号应与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表一致,根据本单位使用的需要,对会计制度中会计科目表中有的、但当年不会发生经济业务核算的总账科目,可以不设置总分类账;总分类账一般采用三栏式账簿。(不得自行增设总账科目)
2、明细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是对总分类账的补充,在总分类账的基础上,提供比总分类账更详细的会计信息。明细分类账是根据该单位的需要设置的。行政单位会计的明细分类账的设置需要,源于五个方面:
(1)会计制度的要求。为了政府预算管理的需要。会计制度对一些总分类账下的明细核算进行了要求,要求按规定的级次和科目名称设置会计科目。对行政单位会计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等总账科目规定了核算的一级明细科目,对“财政应返还额度”、“资产基金”等总账科目规定了核算的一级和二级明细科目。对一些总账科目,虽然没有规定具体的明细核算科目,但对明细核算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如对行政单位会计中“财政拨款收入”和“经费支出”总账科目,要求按拨款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行政单位会计要按照会计制度对明细核算的要求,设置明细分类账。
(2)单位管理者的需求。行政单位的管理者,从本单位的管理需要出发,要求随时了解单位内部各个部门经费使用情况,对有的总账科目,除了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明细核算外,还要按经费使用部门进行明细核算。如行政单位会计中的“经费支出”、“拨出经费”等,应按业务经费使用部门设置明细分类账。
(3)会计核算的要求。在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中,对实行项目管理的专项经费,要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单独反映专项项目的资金来源、资金使用和资金结余情况。因此,行政单位会计对有关核算有指定用途资金的会计科目,要按照专项资金的项目设置明细账。行政单位会计在相关的收入、支出科目下按专款项目设置明细分类科目。
(4)上下级会计单位核对拨款、缴款款项的要求。行政单位为了期末进行财政部门和本单位、上下级会计单位之间拨款、缴款的核对,在核算时要按拨、缴款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因此,行政单位会计的“财政拨款收入”、“转出经费”等科目,要按照拨款单位或领款单位设置明细分类科目(拨款单位或领款单位只有一个的,可以不设明细科目)。
(5)本单位财产物资管理的需要。行政单位会计为了便于清点、核对本单位的各项财产,对核算的财产物资也要进行明细核算。如行政单位的银行存款要按开户银行及账号设置明细分类账,对“存货”、“固定资产”要按存放地点或种类设置明细分类账,对有关债权类科目按债务人、对负债类科目按债权人设置明细分类账。
明细分类账一般采用三栏式;反映库存材料的明细账一般采用数量金额式;某些收入、支出类账,为了使其既反映核算的明细信息,又适当减少明细分类账的级次,也可以采用多栏式。多栏式明细分类账还可以根据账户结构及核算需要,采用借方多栏式、贷方多栏式和余额分析多栏式格式。
3、日记账。行政单位会计的日记账主要是为了对货币资金核算与管理。所以“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要设置日记账。实行财政授权支付形式获得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还要对“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设置日记账。日记账的格式应按借方、贷方、余额三栏式设置。
4、备查账。备查账又称辅助账,是补充记录分类账簿和日记账簿之外补充信息的辅助账簿。行政单位会计设置备查账的原因主要有:
(1)补充反映金额式会计账簿不易直接反映的信息。
(2)反映不能通过会计账簿登记反映的备查信息。
(3)对于暂时不具备条件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在备查簿中登记。
备查账的格式设置要以能够满足反映所需要的信息为原则。其具体的格式可以灵活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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