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12]13号文件规定: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按税法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如为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预收账款”处理 参考资料如下期房销售(1)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定金)作为预售收入。
(2)预售房屋的工程进度应达到多层结构封顶,高层主体结构完成2/3以上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方可要求购房人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相关收入确认时间与现房按揭销售相同。 (3)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代理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在开户的商业银行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控账户(应作为企业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建议)。
商品房预售所得的款项按规范化管理应存入专控账户(专控开户行全年借方发生额合计数应与"预收账款-预收购售款"贷方发生额合计数相符),用于相应的工程建设或用于归还房地产开发工程贷款。 (4)企业应按开发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销售收入,预售收入的核算。
(6)账务处理:①企业收到预售收入(预收购房款,包括按揭购房从银行转入的款项)时:【例4】借:现金(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预售收入-**项目同时,按规定计算预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借:预收账款—预售收入-**项目预缴企业所得税预收账款—预售收入—**项目预缴营业税预收账款—预售收入—**项目预缴城市维护建设税预收账款—预售收入—**项目预缴教育费附加预收账款—预售收入—**项目预缴土地增值税贷:应交税金—**项目预交所得税应交税金—预售收入—**项目预缴营业税应交税金—预售收入—**项目预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他应交款—预售收入—**项目预缴教育费附加应交税金—预售收入—**项目预缴土地增值税②企业按规定上交时:借:应交税金—**项目预交所得税应交税金—预售收入—**项目预缴营业税应交税金—预售收入—**项目预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他应交款—预售收入—**项目预缴教育费附加应交税金—预售收入—**项目预缴土地增值税贷:银行存款—**银行③预售商品房确认销售收入实现时: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补交差额部分)预收账款—预售收入-**项目(预售收入部分)贷:经营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全部房款)在期房交付客户收到购房余款时,规范账务处理仍应贷记"预收账款-预收售房款"科目,然后将该全部房款转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④冲回已预缴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借:应交税金-应缴所得税应交税金—应缴营业税应交税金—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他应交款—应缴教育费附加应交税金—应缴土地增值税贷:预收账款—预售收入-**项目预缴所得税。
预收账款—预售收入—**项目预缴营业税预收账款—预售收入—**项目预缴城市维护建设税预收账款—预售收入—**项目预缴教育费附加预收账款—预售收入—**项目预缴土地增值税(该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预售收入-**项目结转销售收入对应的已冲回预缴的所得税款,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 。
支付贷款手续费计入“财务费用-金融手续费”会计科目。
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但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主要内容
(1)利息支出,指企业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票据贴现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长期应付引进国外设备款利息等利息支出(除资本化的利息外)减去银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后的净额。财务费用
(2)汇兑损失,指企业因向银行结售或购入外汇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记账所采用的汇率之间的差额,以及月度(季度、年度)终了,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照期末规定汇率折合的记账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等。
(3)相关的手续费,指发行债券所需支付的手续费(需资本化的手续费除外)、开出汇票的银行手续费、调剂外汇手续费等,但不包括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手续费等。
(4)其他财务费用,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融资租赁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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