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缴预算款是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按规定取得的应缴财政预算的各种款项,主要包括纳人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款、没收财物变价款、无主财物变价款、赃款和赃物变价款、其他应缴预算的资金等。
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应缴预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不得挪用,不得隐瞒,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开支或转作预算外资金。 各项应缴预算收入,应在每月月底按月结清,年终必须将全年的应缴预算收人全部结算清缴,不留余额。
应缴预算款的核算,通过设置“应缴预算款”账户进行。“应缴预算款”总账下应按其类别设置明细账。
收到应缴预算款时: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应缴预算款 上缴时: 借:应缴预算款 贷:银行存款 “应缴预算款”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
1、核算内容: 本帐户核算和监督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同级财政专户代收的各种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实际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款项数、应缴而尚未上缴款项数情况。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帐。
2、主要帐务处理: (1)全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
A、事业单位代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B、实际上缴同级财政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C、经财政部门审批,从财政专户转回上缴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事业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
A、平时代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应按核定的留用比例计算出留用数额以及应级财政专户数额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应缴部分)
B、应缴财政专户实际上缴同级财政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同时,经财政部门审批,收到财政专户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事业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
A、平时代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收入,应全额作为“事业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处理: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事业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全额)
B、定期结算结余应缴财政专户资金时:
借:事业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
贷:应缴财政专户――**
C、实际上缴同级财政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例】某行政单位发生如下业务: 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基金收入40000元,已存入银行。根据有关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40000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基金收入40000 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时,根据有关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基金收入4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一、第208号科目 应缴预算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家预算的收入。
应缴预算收入主要包括: 事业单位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 入和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 2.取得应缴预算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缴 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应缴预算款项类别设置明细账。 第209号科目 应缴财政专户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应上缴财 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范围按财政部规定办理。 2.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上缴财政专户时,作相反会计分录。
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 算外资金结余时,借记“事业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
年终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二、都是负债类科目。
收到财政拨款,计入营业外收入的会计科目,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财政拨款—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在“利润”或“利润或亏损”账户核算。在企业的“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需单独列示。属于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款项应及时入账,不准留作小家当或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
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在“营业外收入”账户下进行,也可在该账户下按各种不同的收入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扩展资料:
①企业转让固定资产时,先结转固定资产原值和已提累计折旧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收到双方协议价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最后结转清理损益,若转出价款高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②企业处置无形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贷方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③确认的政府补助利得,借记“银行存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营业外收入
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非税收入管理规定,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应该履行审批手续,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应该按照财政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会计处理:房屋出租时只做备查账登记,收到租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按规定上交财政专户时,做相反分录,借记“应缴财政专户款”,贷记“银行存款”;单位使用资金使直接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收到财政专户返还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事业收入”。事业单位收取的房租纳入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后,不用缴税。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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