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计科目的设置应根据《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核算对象,按其经济内容或用途进行科学系统的分类,《医院会计制度》是设置账户、处理账务的依据。
内容 (1)资产类,反映医院全部资产状况的总账科目。按资金的流动性强弱,分为“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在院病人医药费”、“医疗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药品”、“药品进销差价”、“库存物资”、“在加工材料”、“待摊费用”、“投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待处理财产损益”等科目。
(2)负债类,反映医院全部负债状况的总账科目。按不同的债权人和债务类型,分为“医疗预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社会保障金”、“应交药品收入”、“预提费用”、“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3)基金类,反映医院全部基金状况的总账科目。按基金的用途,分为“一般基金”、“专项基金”、“留本基金”、“待转基金”、“调节基金”、“收付结余”、“结余分配”等科目。
(4)收支类,反映医院全部收入和费用支出状况的总账科目。按收入的来源和支出和去向,分为“医疗收入”、“医疗支出”、“其他收入”、“其他支出”、“业务补助”、“药品收入”、“药品支出”、“管理费用”、“离退休人员费用”、“投资收益”等科目。
《医院会计制度》对收支的一二级明细科目作了具体规定。(1)医疗收入设置的一级明细科目为:①门诊收入,提供门、急诊服务取得的各项收入。
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治疗收入、其他收入等二级明细科目。②住院收入,为住院病人提供诊察服务取得的收入。
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治疗收入,为门诊、急诊、住院病人的医疗服务中销售药品的收入,分别设置西药收入、中成药收入、中草药收入等二级明细科目。 其他医院会计科目的明细科目,以及会计科目的内容、记账方法、核算方法等,《医院会计制度》内均作了明确规定。
《医院会计制度》对收支的一、二级明细科目作了具体规定。
医疗收入设置的一级明细科目为:
门诊收入
提供门、急诊服务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治疗收入、其他收入等二级明细科目。
住院收入
为住院病人提供诊察服务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治疗收入,为门诊、急诊、住院病人的医疗服务中销售药品的收入,分别设置西药收入、中成药收入、中草药收入等二级明细科目。
其他科目
会计科目的内容、记账方法、核算方法等,《医院会计制度》内均作了明确规定。
账簿设置:
一般账目有以下几种,可以有选择的建账目或增加其他账目。
总帐,用于核算所有科目。三栏明细帐 (按科目汇总表)
银行日记账,用于核算银行存款。专用帐簿
现金日记帐,用于核算库存现金。专用帐簿
明细分类账,用于核算应付工资、待摊费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不需要单独设立帐簿的会计科目。三栏明细帐
管理费用明细帐,设置二级科目,用于核算管理费用,登记管理费用明细。多栏明细帐
营业费用明细帐,设置二级科目,用于核算营业费用,登记营业费用明细。多栏明细帐
财务费用明细帐设置二级科目,用于核算财务费用,登记财务费用明细。多栏明细帐
固定资产明细帐,用于核算固定资产,登记固定资产原值和每月折旧情况。固定资产明细帐
应收应付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明细账,用于登记往来单位的应收应付情况。三栏明细帐
应交税金最好也单独立一本多栏明细帐(销项、进项、已交税金、税金转出等)。
设科目--填凭证--汇总--报表
成本=实际用的材料+用于生产工人实际工资+所有制造费用
下面是常用的科目:
流动资产:
现金、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 应收票据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应收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按明细建明细账) 其它应收款 应交税费(按明细建明细账) 库存商品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 费用 利润分配、本年利润
医药行业因产品品种太多,在 库存商品的设置上要做到简单、明了才行。建议你按药品、器械等有关大类设置二级,然后再设置三级明细。如:库存商品-医用耗材-胶布。
会计科目,是指对会计对象按照其具体经济内容,根据运营管理的需要,进行科学、系统分类的项目。
各科目所反映的经济内容,既有严格的界线,又有内在的联系,不能相互混淆。设置会计科目,可用来核算、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内容,是做好医院会计核算工作的首要条件。
会计科目习惯上也称其为会计账户的名称,是设置账户、进行账务处理的依据。 在医院会计中,要对医院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和收支结余进行更加详细的分类,并按分类的项目设置账户,登记账簿,才能取得会计所需的各种信息资料。
我国医院的经济业务是纷乱、复杂的,这就必须按各不相同的会计要素,将大量的经济业务中内容相同的经济事项归为一类,确定其名称,在同一账页,按同一方式登记。 医院会计的会计科目分为四类,这种分类将医院的结余列入净资产类科目中。
医院会计应按统一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为了便于查找和应用会计科目,医院会计科目都采用三位数科目编号。
根据规定,各地根据规定,经 经定会计制度的部门批准补充会计科目的新增编号,不能占用全国统一编号。 医院在应用会计编号时,可以与会计科目名称同时使用,也可以只用会计科目名称,不用科目编号;但不准只用科目编号,不填写会计科目名称。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一部分 总说明 一、为了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 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三、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 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四、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各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六、事 业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七、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
未经财政部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八、本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1988年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各地区、各部门在本制度生效前制度的会计制度,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应停止执行。
第二部分 事业单位通用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略) 二、事业单位通用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第101号科目 现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 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 3.事业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
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收据副联编制“现金收入日报表”,送会计部门的出纳员核收;或者将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收据副联、“现金收入日报表”和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一并交会计部门的会计员核收记账。
4.有外币现金的事业单位,应分别按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02号科目 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单位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由会计部门统一在银行开户,避免多头开户。 2.事业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银 行存款数额。
3.事业单位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以及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有外币存款的事业单位,应在本科目下分别按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事业单位发生的外币银行存款业务,应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
年度终了(外币存款业务量大的单位可按季或月结算),事业单位应将外币账户余额按照期末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调节后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溢列入事业支出项目。
第105号科目 应收票据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2.事业单位收到应收票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
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应收票据未到期数额。
单位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同息部分,借记“经营支出” 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 3.事业单位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收款日和收回金额等资料。
第106号科目 应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及销售产品等业务应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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