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作文
  • 散文
  • 故事
  • 古诗
  • 短文
  • 语录
  • 写作
  • 诗歌
  • 百科
  • 知识
  • 首页
  • 作文
  • 散文
  • 故事
  • 古诗
  • 短文
  • 语录
  • 写作
  • 诗歌
  • 百科
  • 知识
首页 » 会计知识 » 单位领导和(单位领导购买手机应记什么)

单位领导和(单位领导购买手机应记什么)

分类:会计知识 日期:2022-08-08 11:52 浏览:10 次

1.单位领导购买手机应记什么会计科目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现金

管理费用是纳税人的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组织经营活动提供各项支援性服务而发生的费用。

管理费用包括由纳税人统一负担的总部(公司)经费、研究开发费(技术开发费)、社会保障性缴款、劳动保护费、业务招待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费、开办费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含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坏账损失、印花税等税金、消防费、排污费、绿化费、外事费和法律、财务、资料处理及会计事务方面的成本(咨询费、诉讼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商标注册费等),以及向总机构(指同一法人的总公司性质的总机构)支付的与本身营利活动有关的合理的管理费等。

政府单位会计科目,公路养护单位会计科目,行政单位会计科目一览表

2.急:主管会计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有什么区别

单位负责人:一般是企业的法人;主管会计负责人:一般是公司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总或财务经理,如果没有副总和经理就是会计了;记账人员:就是处理帐务,做会计凭证的人,一般是指会计;出纳人员:保管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办理。

会计和出纳的区别:

第一, 总账会计、明细账会计和出纳,各有各的分工。总账会计负责企业经济业务的总括核算,为企业经济管理和经营决策提供总括的全面的核算资料;明细分类账会计分管企业的明细账,为企业经济管理和经营决策提供明细分类核算资料;出纳则分管企业票据、货币资金,以及有价证券等的收付、保管、核算工作,为企业经济管理和经营决策提供各种金融信息。总体上讲,必须实行钱账分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不得负责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目的登记工作。总账会计和明细账会计则不得管钱管物。

第二,它们之间又有着密切的联系,既互相依赖又互相牵制。出纳、明细分类账会计、总账会计之间,有着很强的依赖性。它们核算的依据是相同的,都是会计原始凭证和会计记账凭证。这些作为记账凭据的会计凭证必须在出纳、明细账会计、总账会计之间按照一定的顺序传递;它们相互利用对方的核算资料;它们共同完成会计任务,不可或缺。

第三,出纳与明细账会计的区别是只相对的,出纳核算也是一种特殊的明细核算。它要求分别按照现金和银行存款设置日记账,银行存款还要按照存人的不同户头分别设置日记账,逐笔序时地进行明细核算。“现金日记账”要每天结出余额,并与库存数进行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也要在月内多次结出余额,与开户银行进行核对。月末都必须按规定进行结账。月内还要多次出具报告单,报告核算结果,并与现金和银行存款总分类账进行核对。

第四,出纳工作是一种账实兼管的工作。出纳工作,主要是现金、银行存款和各种有价证券的收支与结存核算,以及现金、有价证券的保管和银行存款账户的管理工作。现金和有价证券放在出纳的保险柜中保管;银行存款,由出纳办理收支结算手续。既要进行出纳账务处理,又要进行现金、有价证券等实物的管理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在这一点上和其他财会工作有着显著的区别。除了出纳,其他财会人员是管账不管钱,管账不管物的。

单位领导和会计科目

相关推荐:
  • 房地产弱电记录(房地产企业明细表)
  • 停车场平整费(请问,停车场经营的会计核算科目有哪些)
  • 资产借增贷减(中,哪些借减贷增,哪些借增贷减)
  • 锅进什么(餐饮业的碗锅桌椅台布等应计入什么)
  • 垃圾费应计入什么(生活垃圾处理费应计入什么科目)
上一篇:蓄电池拆装注意事项 下一篇:宜昌日报三峡大学创新创业

相关推荐

房地产弱电记录(房地产企业明细表)
停车场平整费(请问,停车场经营的会计核算科目有哪些)
资产借增贷减(中,哪些借减贷增,哪些借增贷减)
锅进什么(餐饮业的碗锅桌椅台布等应计入什么)
垃圾费应计入什么(生活垃圾处理费应计入什么科目)
先充值后消费怎么走(会员卡充值赠送,消费的账务处理)
办公楼电费入哪个(办公室交电费计入管理费用二级科目计入哪个)
怎么在excl设置(如何有效利用excle修改)
管理费用下税金(计入管理费用科目的税金有哪些)
客户参观工厂费用(招待客户参观费怎么做会计分录)
潮流时尚 写作素材 创新创业
生活常识 策划方案 安全知识
自考专业 家居生活 三农创业
励志故事 时尚穿搭 星座知识
热门分类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204秒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