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车和飞机都是企业管理者和员工出差办事、探亲旅游、业务招待等主要乘坐的交通方式,火车票和飞机票也成为乘坐这些交通工具最有利的证据,同时在会计上也可以作为报销的一种凭证,税务部门也是认可这些票据,可以作为会计做账的一种直接依据;
2、根据用途不一样,火车票和飞机票计入的科目也不一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管理人员出差办事的火车票和飞机票,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科目,销售人员出差办事的火车票和飞机票,可以计入销售费用——差旅费科目,生产车间人员出差办事的火车票和飞机票,可以计入制造费用——差旅费科目;
(2)管理人员探亲旅游的火车票和飞机票,可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销售人员探亲旅游的火车票和飞机票,可以计入销售费用——福利费科目,生产车间人员探亲旅游的火车票和飞机票,可以计入制造费用——福利费科目;
(3)管理人员业务招待的火车票和飞机票,可以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销售人员业务招待的火车票和飞机票,可以计入销售费用——业务招待科目,生产车间人员业务招待的火车票和飞机票,可以计入制造费用——业务招待科目;
机票可以计入管理费用。二级科目是差旅费。
机票账务处理如下
1、员工休假机票的会计财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员工出差机票的会计财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其他应收款
3、客户机票报销的会计财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扩展资料
1、对于差旅费的账务处理,会计准则并无具体规定,仅在会计科目“管理费用”的使用说明时提到一点。
2、根据差旅费报销人员性质不一样,按照会计原则,实务中的差旅费报销主要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和“销售费用(营业费用)——差旅费”两个会计科目。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差旅费,需要分析后,遵循会计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确定计入的会计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管理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差旅费
1、火车和飞机都是企业管理者和员工出差办事、探亲旅游、业务招待等主要乘坐的交通方式,火车票和飞机票也成为乘坐这些交通工具最有利的证据,同时在会计上也可以作为报销的一种凭证,税务部门也是认可这些票据,可以作为会计做账的一种直接依据;2、根据用途不一样,火车票和飞机票计入的科目也不一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管理人员出差办事的火车票和飞机票,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科目,销售人员出差办事的火车票和飞机票,可以计入销售费用——差旅费科目,生产车间人员出差办事的火车票和飞机票,可以计入制造费用——差旅费科目;(2)管理人员探亲旅游的火车票和飞机票,可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销售人员探亲旅游的火车票和飞机票,可以计入销售费用——福利费科目,生产车间人员探亲旅游的火车票和飞机票,可以计入制造费用——福利费科目;(3)管理人员业务招待的火车票和飞机票,可以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销售人员业务招待的火车票和飞机票,可以计入销售费用——业务招待科目,生产车间人员业务招待的火车票和飞机票,可以计入制造费用——业务招待科目;。
客户买的机票属“业务招待费”二级会计科目,一级科目是“管理费用”。
会计制度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根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对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制度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机票可以计入管理费用。
二级科目是差旅费。1、员工出差机票的会计专财务处理借:管理费用——差旅费贷:其他应收款2、客户机票报销的会计财务处理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扩展资料: 1、差旅费借款采取“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由各主管会计 根据员工已批准的出差申请进行审核;2、借支额度按个人借支额批准出差时间*住宿限额生活补助标准*50%+交通工具费用核定,并结合出差实际情况国内长途出差最高不超过4000元/人次,短途短期不借支差旅费;3、差旅费借款须在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冲账,在5个工作日内未归还的,由各单位财务负责人通知薪资管理部从其当月薪资中扣还。
客户买的机票属“业务招待费”二级会计科目,一级科目是“管理费用”。
会计制度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根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对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制度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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