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业,相对于工业企业来说,具有特殊性,根据其特殊性,所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1、收到抵押物,发放当金 借:抵押贷款 贷:银行存款 2、每月计算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3、实际收到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4、当抵押物被赎回 借:银行存款 贷:抵押贷款 5、抵押物到期,无法被赎回 借:绝当物品 贷:抵押贷款 6、将抵押物拍卖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绝当物品典当业的行业管理与会计核算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4月1日实施的《典当管理办法》,其资质要求为: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并且要求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典当行由商务部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并在1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
经营下列业务: (一)动产质押典当业务; (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 (三)房地产。
想知道典当行业的财务处理的具体流程,首先要确认典当行有贷款资格。
典当业务: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一、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资产类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应收综合费绝当物品绝当物品减值准备负债类应付绝当溢价预收综合费损益类综合费收入绝当物品销售收入其他收入绝当物品销售成本抵押贷款一、本科目核算典当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的抵押贷款。 二、抵押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收当房地产并发放抵押贷款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货币资金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按预收的综合费用金额,贷记“预收综合费”科目。(二)收回抵押贷款时,按收回贷款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按计提的抵押贷款损失准备,借记“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抵押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抵押贷款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三、典当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抵押贷款进行全面检查,并合理地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对于不能收回的抵押贷款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批准后确认为减值损失,冲销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经批准将抵押贷款确认为呆账时,按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借记“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抵押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呆账损失,如以后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抵押贷款损失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应按当户和当物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典当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的抵押贷款。 质押贷款一、本科目核算典当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的质押贷款。
下面供你参考吧。
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根据新修订的《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绝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绝当物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
因此,确认绝当物品时,典当行应按绝当物品的初始估价金额,借记“绝当物品”,按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借记“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抵(质)押贷款减值准备”科目,按尚未收回的贷款金额,贷记“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等科目,按尚未收回的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尚未确认的利息收入金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销售(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应退还当户的剩余部分计入“应付绝当溢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计入“其他应收款”,同时结转绝当物品销售成本。
案例:王女士是一家服装店的老板,2005年年底,她把自己的汽车开到泉州某典当行,把车当给了典当行,然后拿着当来的10万元,到香港进货以备年终销售旺季。 假定当金利率为4。
7%(月利率),当期3个月,月综合费率为当金的41‰,于支付典当款时收取,综合费收入到期一次结转。则相关会计处理为:典当行支付王女士贷款时,借:质押贷款 100000贷:预收综合费12300(100000*41‰*3)现金87700。
按月计息, 借:应收利息4700 贷:利息收入4700。 若王女士于3个月后归还贷款,赎回汽车, 借:现金114100 预收综合费12300 贷:质押贷款100000 综合费收入12300 应收利息9400(前2个月利息) 利息收入4700(第3个月利息)。
若王女士3个月后无法赎回贷款,汽车即为绝当物品。典当行应作会计分录: 借:绝当物品100000 营业外支出14100 贷:质押贷款100000 应收利息9400 利息收入4700。
经双方协商将汽车予以拍卖,假定最后拍卖成交价为150000元,增值税率17%,拍卖费用1400元,则扣除贷款本息、增值税及拍卖费之后,应退还当户的绝当溢价为9000元,典当行会计处理为: 借:现金148600(150000-1400) 贷:绝当销售收入114100 应付绝当溢价9000(150000-114100-25500-14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0。 同时,结转绝当物品销售成本, 借:绝当物品销售成本100000 贷:绝当物品100000。
若最后拍卖价为80000元(低于估价),其他条件不变,则典当行应向当户追索49100元(100000+14100+80000*17%+1400-80000)。 会计处理为: 借:现金78600(80000-1400) 其他应收款49100 贷:绝当销售收入1141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
目前还没有接触过有关对废弃物进行处置的业务,但是从会计核算的角度,可以举一反三,不妨按以下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1.收到废弃物时,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废弃物,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2.购回材料时: 借:原材料等存货类科目 贷:银行存款等 3、处置垃圾领用材料时: 借:生产成本-**废弃物(或制造费用) 贷:原材料等科目 4、计提生产人员工资时: 借:生产成本-**废弃物(或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5、收取处置费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6、将废弃物交回或填埋后,将备查的废弃物注销。
财政部于今年1月底发布了《典当业务: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以期进一步规范典当业务的会计处理,增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相关性,防范典当行业的风险。
根据典当公司的业务特点,其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是:(1)当户提交典当物品时,收取质押物品、发放贷款、预收综合费的核算;(2)当户在当期或续当期内赎回质押物品时,收回贷款,收取利息及未收的综合管理费的核算;(3)确认及销售绝当物品的核算。征求意见稿对以上业务提供了具体的会计核算方法。
当户提交典当物品,典当行收取质押物品、发放贷款、预收综合费时,根据贷款金额,借记“抵押贷款”(房地产典当)或“质押贷款”(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典当)科目,根据实际发放的贷款金额,贷记“现金”等科目,并按预收的综合费,贷记“预收综合费”科目。值得注意的是,贷款发放以后,典当公司应在每期期末估计贷款回收情况,并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实际收回贷款时,根据收回的金额将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数予以转销。 当户于当期内或续当期内赎回典当物品时,典当行收回贷款。
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抵押贷款”或“质押贷款”科目,并转回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如实际损失超过计提数,则将补记的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同时,确认综合费收入及利息收入。
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根据新修订的《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绝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绝当物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
因此,确认绝当物品时,典当行应按绝当物品的初始估价金额,借记“绝当物品”,按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借记“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抵(质)押贷款减值准备”科目,按尚未收回的贷款金额,贷记“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等科目,按尚未收回的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尚未确认的利息收入金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销售(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应退还当户的剩余部分计入“应付绝当溢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计入“其他应收款”,同时结转绝当物品销售成本。
案例:王女士是一家服装店的老板,2005年年底,她把自己的汽车开到泉州某典当行,把车当给了典当行,然后拿着当来的10万元,到香港进货以备年终销售旺季。假定当金利率为4.7%(月利率),当期3个月,月综合费率为当金的41‰,于支付典当款时收取,综合费收入到期一次结转。
则相关会计处理为:典当行支付王女士贷款时,借:质押贷款 100000贷:预收综合费12300(100000*41‰*3)现金 87700。按月计息, 借:应收利息4700 贷:利息收入4700。
若王女士于3个月后归还贷款,赎回汽车, 借:现金114100 预收综合费12300 贷:质押贷款100000 综合费收入12300 应收利息9400(前2个月利息) 利息收入4700(第3个月利息)。 若王女士3个月后无法赎回贷款,汽车即为绝当物品。
典当行应作会计分录: 借:绝当物品100000 营业外支出14100 贷:质押贷款100000 应收利息9400 利息收入4700。 经双方协商将汽车予以拍卖,假定最后拍卖成交价为150000元,增值税率17%,拍卖费用1400元,则扣除贷款本息、增值税及拍卖费之后,应退还当户的绝当溢价为9000元,典当行会计处理为: 借:现金148600(150000-1400) 贷:绝当销售收入114100 应付绝当溢价9000(150000-114100-25500-14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0。
同时,结转绝当物品销售成本, 借:绝当物品销售成本100000 贷:绝当物品100000。 若最后拍卖价为80000元(低于估价),其他条件不变,则典当行应向当户追索49100元(100000+14100+80000*17%+1400-80000)。
会计处理为: 借:现金78600(80000-1400) 其他应收款49100 贷:绝当销售收入1141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每期期末,典当行应编制资产负债表,披露质押贷款、抵押贷款、绝当物品及应付绝当溢价等项目的金额,编制利润表披露当期利息收入、综合费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情况。
原发布者:阳荣辉典当业务: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征求意见稿)一、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资产类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应收综合费绝当物品绝当物品减值准备负债类应付绝当溢价预收综合费损益类综合费收入绝当物品销售收入其他收入绝当物品销售成本抵押贷款一、本科目核算典当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的抵押贷款。
二、抵押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一)收当房地产并发放抵押贷款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货币资金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按预收的综合费用金额,贷记“预收综合费”科目。
(二)收回抵押贷款时,按收回贷款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按计提的抵押贷款损失准备,借记“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抵押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抵押贷款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三、典当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抵押贷款进行全面检查,并合理地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对于不能收回的抵押贷款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批准后确认为减值损失,冲销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
经批准将抵押贷款确认为呆账时,按确认的减值损失二、质押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四、本科目应按当户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典当企业计提的绝当物品减值准备。三、------------------------------。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006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