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科目
1. 概念: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2. 2.分类:
3. (1)按其归属的会计要素分类:
4. 1)资产类: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周转材料、存货
5. 2)负债类:短期借款、应付/预收账款、预提费用
6. 3)所有者权益类: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
7. 4)成本类: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
8. 5)损益类:收入、费用
9. 3.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
10. (1)总分类科目:也称一级科目或总账科目。由财政部参照《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统一规定的。
11. (2)明细分类科目:可以由会计人员根据经济业务状况自行设置。
12. (3)总分类科目与明细分类科目的关系:
13. 总账科目对其所属的明细科目具有统驭和控制的作用,明细科目是对其所归属的总账科目的补充和说明。
14. 二、账户
15. 1.概念: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结构,用于分类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结果的载体。
16. 2.账户的基本结构包括:
17. (1)账户名称(即会计科目)
18. (2)日期和摘要,即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和内容
19. (3)凭证号数,即账户记录的来源和依据
20. (4)增加和减少的金额。
21. 3.会计科目与账户的联系:
22. 会计科目和账户都是对会计对象具体内容的科学分类,两者口径一致,性质相同。会计科目是账户的名称,也是设置账户的依据;账户则是根据会计科目来设置的,账户是会计科目的具体运用。会计科目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就是账户所要登记的内容,两者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相同。
23. 4.会计科目与账户的区别:
24. 会计科目只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分类的项目名称,说明一定的经济业务内容, 本身没有结构,不能直接记录经济业务内容的增减 变化情况;账户则具有一定的结构,能具体记录经济业务的内容,提供详细的数据资料。两者所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的详细承担不同。
25. 三、复式记账法
26. 1.概念:
27. 根据会计等式的平衡原理,当经济业务发生时,以相等的金额,在相关联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科目上进行记录,这种双重记录的方法就是复式记账法。复式记账法的依据是会计等式。
28. 2.与胆识记账法相比,复式记账法的优点:
29. (1)对于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都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中相互联系的进行分类记录,可以清晰地反映每一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全面地、系统地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全过程和结果。
30. (2)由于每项经济业务发生后,都是以相等的金额在有关的账户中登记,可以利用试算平衡公式,检查科目记录是否正确。
31. 4.分类:
32. 复式记账按记账符号,记账规则、试算平衡方法的不同,可分为借贷记账、增减记账法和收付记账法。目前普遍采用的复式记账方法是借贷记账法。
33. 四、借贷记账法
34. 1.概念:
35.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贷”二字作为记账符号 ,反映各项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
36. 2.借贷记账法的会计科目结构:
37. (1)资产类账户的结构是:
38. 借方记增加,记减少,余额在借方。
39. (2)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账户的结构是:
40. 借方记减少,贷方记增加,余额在贷方。
41. (3)费用成本账户的结构是:
42. 借方记增加,贷方记减少,一般没有期末余额。
43. (4)收入类账户的结构是:
44. 借方记减少,贷方记增加,一般没有期末余额。
45. 基本是这样了!
(1)增加“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以便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
正确划分当期和其他期间费用的界限,从而实现本期收入和成本配比。 (2)增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取消“应收及暂付款”科目。
按照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应收及暂付款项是高等学校应收未收、暂时垫付或预付给有关单位或个人而形成的一种停留在结算过程中的资金,属于债权性资产。 在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下,应收未收的学费、住宿费等并未纳入“应收及暂付款”科目核算。
因此,有必要将应收款项和暂付款项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分开核算。设置“应收账款”科目,核算高校应收未收的学杂费、住宿费、各种赔款、经营收入、科研收入及学生尚未归还的贷学金等;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学校暂时垫付给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各种款项。
同时取消“应收及暂付款”科目。 (3)增设“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科目,并按借款用途设置明细科目,同时取消“借入款项”科目。
(4)增加“累计折旧”及“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取消“固定基金”及“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
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计提折旧时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或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分别测算出综合折旧率,借记“教育事业支出——折旧费”、“科研事业支出——折旧费”、“经营支出——折旧费”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科目下增设“累计折旧”科目,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用于核算固定资产的价值损耗。 “固定资产清理”是资产类科目,用来核算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人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借方登记固定资产转入清理的净值和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贷方登记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清理完毕后应将其贷方或借方余额转入“事业基金”科目。
(5)增加“在建工程”科目,取消“结转自筹基建”科目。根据高校基建工程、安装工程、大修理工程、技术改造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材料”等会计科目,工程完工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6)增设“实收投资”等科目,在遵守客观性原则的基础上,结合高等学校的特点,增设“实收投资”科目,用来核算外单位及个人投入的货币资金、材料、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实收投资”科目货方登记外来投资数,借方登记外单位投资撤回数和清算转销数,贷方余额表示接受外单位实际投资数。
收到投资时,借记“银行存款”、“材料”、“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贷记“实收投资”,给予投资回报时,因为是净资产的减少,可在结余分配中直接反映,借记“结余分配”,贷记“银行存款”。由于投入单位投入的目的只是为了得到收益,并无参与管理高校事务的要求权,因而投资者的其他剩余权益没有必要像企业会计般详细反映。
投资单位撤走投资时,借记“实收投资”,贷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
目前《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都有效的情况下,作为企业的财务人员,如何选择使用,需要明确知道三种制度的适用范围。
根据《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其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这里的“不对外筹集资金”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经营规模较小”则是《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43号文件)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小企业的标准具体为: 1、工业。职工数3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下。
2、建筑业。职工数6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下。
3、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小型企业职工数100人以下,销售额1000万元以下,批发业小型企业职工人数1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
4、交通运输和邮政业。 交通运输小型企业职工人数5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
邮政业小型企业职工人数4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 5、住宿和餐饮业。
职工数4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从2008年1月1日起,企业会计准则扩大了实施范围,包括中央国有企业、城市商业银行等非上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非上市保险公司,以及部分地方国有企业等,2009年至2010年,还将进一步扩大准则实施范围。 预计3至5年时间,企业会计准则将在我国大中型企业全面实施。
财务人员可以根据本公司的情况,参照上述的规定选择一种制度执行。只能选择一种,不能混用。
但是并不是说小企业只能选择《小企业会计制度》。根据《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1。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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