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非营利组织需要缴纳的税费: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交税金,是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如增值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这些应交的税金,要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预提计入有关科目.应交的税金在尚未交纳之前暂时停留在民间非营利组织内部,形成一定的负债。
1、应交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a、房产税: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b、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
c、车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民间非营利组织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
扩展资料:
民间非营利组织如何设立会计科目:
民间非营利组织设立会计科目的问题上,应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有点近似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科目分类是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会计科目也与企业会计准则略有区别(民非组织会计制度可以网上下载).财务处理上,重点有(与企业会计区别较大的地方):
1、没有实收资本,收到的投资或捐助款,直接计入对应的收入科目,主要有,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
2、支出没有那么细的分类,与业务相关的都计入"业务活动成本";与管理相关的都计入"管理费用"(可设置明细科目);"财务费用"科目在民非机构中称为"筹资费用";不好判断的支出都计入"其他费用".
3、期末结转净资产.净资产分为"非限定性净资产"和"限定性净资产",收到的货币如果指定用途的即为"限定性",其他都是"非限定性"。
参考资料:非营利组织-百度百科
民间非营利组织银行利息收入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贷:筹资费用-利息收入 补充: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科目: 一、资产类 1 1001 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09 其他货币资金 4 1101 短期投资 5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6 1111 应收票据 7 1121 应收账款 8 1122 其他应收款 9 1131 坏账准备 10 1141 预付账款 11 1201 存货 12 1202 存货跌价准备 13 1301 待摊费用 14 1401 长期股权投资 15 1402 长期债权投资 16 1421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7 1501 固定资产 18 1502 累计折旧 19 1505 在建工程 20 1506 文物文化资产 21 1509 固定资产清理 22 1601 无形资产 23 1701 受托代理资产 二、负债类 24 2101 短期借款 25 2201 应付票据 26 2202 应付账款 27 2203 预收账款 28 2204 应付工资 29 2206 应交税金 30 2209 其他应付款 31 2301 预提费用 32 2401 预计负债 33 2501 长期借款 34 2502 长期应付款 35 2601 受托代理负债 三、净资产类 36 3101 非限定性净资产 37 3102 限定性净资产 四、收入费用类 38 4101 捐赠收入 39 4201 会费收入 40 4301 提供服务收入 41 4401 政府补助收入 42 4501 商品销售收入 43 4601 投资收益 44 4901 其他收入 45 5101 业务活动成本 46 5201 管理费用 47 5301 筹资费用 48 5401 其他费用。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将本期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分别结转至净资产项下的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
借:收入—捐赠收入(或 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 等)
贷:净资产—非限定性净资产 或限定性净资产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将本期发生的各项费用结转至净资产项下的非限定性净资产,作为非限定性净资产的减项。
借:净资产—非限定性净资产 或限定性净资产
贷:业务活动成本 / 管理费用 / 筹资费用 / 其他费用
非盈利性的,有很多地区的民营医院,都是用的公立医院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没有设置折旧的。一般来说,民营医院应按企业来设置会计科目。
另外,卫生这一块其实包括了医疗,卫生,行政,医院是按医疗单位来设置科目。疾控,妇幼是按卫生单位来专门设置。在《医院会计制度》中没有明确提出“折旧”的概念,但是规定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通过“专用基金、一般修购基金”进行核算。
现行制度会计处理为:在提取一般修购基金时,借:医疗支出、一般修购费;贷:专用基金、一般修购基金。在固定资产的核算上面,现行的制度存在很多问题,据说马上要改革了。
缴纳的税种
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
2、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如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取得的非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
4、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5、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各类应税合同、凭证,权利许可证照等应当缴纳印花税。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某一会计期末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情况。
2.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当根据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
3.本表“期末数”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期末库存现金、存放银行的各类款项以及其他货币资金的合计数。本项目应当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受托代理资产为现金、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且通过“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还应当扣减“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中“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持有的各种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短期股票、债券投资和短期委托贷款、委托投资等。
本项目应当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应收款项”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期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未收款项。
本项目应当根据“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预付账款”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预付给商品或者服务供应单位等的款项。
本项目应当根据“预付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存货”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日常业务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或捐赠的,或者为了出售或捐赠仍处在生产过程中的,或者将在生产、提供服务或日常管理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资、商品等。
本项目应当根据“存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6)“待摊费用”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预付保险费、预付租金等。
本项目应当根据“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将在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债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中将在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余额,减去“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中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8)“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的其他流动资产。
本项目应当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如果其他流动资产价值较大的,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9)“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不准备在1年内(含1年)变现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的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中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0)“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不准备在1年内(含1年)变现的各种债权性质的投资的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债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中长期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余额,再减去本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项目金额后的金额填列。
(11)“固定资产”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各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项目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2)“在建工程”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已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等。本项目应当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3)“文物文化资产”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用于展览、教育或研究等目的的历史文物、艺术品以及其他具有文化或者历史价值并作长期或者永久保存的典藏等。本项目应当根据“文物文化资产”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14)“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 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果“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则以“-”号填列。
(15)“无形资产”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拥有的为开展业务活动、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本项目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6)“受托代理资产”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委托方委托从事受托代理业务而收到的资产。本项目应当根据“受托代理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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