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其中,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工作已满12个月。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而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扩展资料:
劳动法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
搜狗百科-带薪休假
带薪年休假补贴,应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补贴”科目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的内容包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是指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则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等。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向有关单位(企业年基金账户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此外,以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企业提供的职工薪酬。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是指企业以自己的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无偿使用自己拥有的资产或租赁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和为职工无偿提供服务等,比如提供给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使用的住房等,免费为职工提供诸如医疗保健的服务,比如以低于成本价格向职工出售住房等。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所指的辞退福利。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注意:应付职工薪酬不包括退休职工工资。
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婚丧假、产假、探亲假、病假等带薪休假权利不存在递延性,不能结转下期,属于非累积带薪缺勤。如果用人单位规定年休假不得累积,则年休假也为非累积带薪缺勤。新9 号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遵照现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新9号规定,通常在缺勤期间计提应付工资薪酬时一并处理,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带薪缺勤”科目,操作较简单。
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核算
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婚丧假、产假、病假等带薪休假权利不能结转下期,故累积带薪缺勤主要是累积带薪年休假。新9号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累积带薪年休假应按月确认,这样将使每月生产经营成本承担的金额更加合理。
例1:东方公司实行累积带薪缺勤制度。该制度规定每名职工每年有权享受12个工作日的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权利可以向后结转至翌年末,休假以后进先出原则为基础,即首先从当年可享受的带薪年休假中扣除,再从上年结转的带薪年休假中扣除。在翌年末,公司将对职工未行使的带薪年休假权利支付现金。假定该公司一管理人员月平均工资为4 350元,则日工资收入为200元,遵照现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新9号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1)假定2013年1月,该管理人员没有休年休假。公司应当确认相当于1个工作日工资的应付带薪缺勤福利,分录为:借:管理费用4 550;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4 350、——累积带薪缺勤200。实际支付职工薪酬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4 350;贷:银行存款4 350。
期末应付职工薪酬的差额200元则作为企业的一项负债暂时留在资产负债表里。
(2)假定2013年2月,该管理人员休了1天假。公司在该管理人员为其提供服务的当月,应首先计算职工正常出勤工资4 150元(200*20.75),然后计提相当于1个工作日工资的应付带薪缺勤福利,反映该管理人员行使累积带薪缺勤权利的情况,分录为:借:管理费用4 350;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4 150、——累积带薪缺勤200。实际支付职工薪酬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4 150、——累积带薪缺勤200;贷:银行存款4 350。
该职工仍有1天的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尚未行使,故应付职工薪酬仍有200元的差额留在资产负债表里。
(3)假定2013年2月,该管理人员休假2天。该职工正常出勤工资3 950元(200*19.75),同时计提相当于1个工作日工资的应付带薪缺勤福利200元,则应做如下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4 150;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3 950、
——累积带薪缺勤200。实际支付职工薪酬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3 950、——累积带薪缺勤400;贷:银行存款4 350。
该职工到2月份为止的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全部行使,故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科目累积带薪缺勤全部结转,余额为零。
(4)若至翌年底,基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职工未能享用该年的带薪年休假12天,则职工应得到相当于日工资三倍的金额作为经济补偿,总额为7 200元(200*12*3)。而当年预提带薪年休假负债是按照日平均工资的一倍来计提的,累积金额为2 400元(200*12),故应按照差额补提累积带薪年休假,并调整相应的成本费用。分录为:借:管理费用4 800;贷: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4 800。实际支付职工薪酬时,借: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7 200;贷:银行存款7 200。
对该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企业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报酬后,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科目累积带薪缺勤全部结转,余额为零。
会计规定:非累积带薪缺勤,诸如婚假、产假、丧假、病假等带薪休假权利不存在递延性,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职工提供的服务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够享受的福利金额,一般是在缺勤期间计提应付工资薪酬时一并处理,因此,会计期末勿需将企业未享受的非累积带薪缺勤作为一项负债挂账。
如果职工放弃非累积带薪休假权利时,企业没有任何货币补偿,则不做会计处理,如果有一定金额的货币补偿,则应该在补偿当期确认一项负债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中。 税法规定:新《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34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40、41、42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1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能回答你这个问题我跟高兴,这本身就是我的专业范围,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用,使你对这方面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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