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网银年费,是网银的服务费,是跟财务相关的费用,所以,应该在收到银行的缴款通知单后,根据通知单做如下分录:
借:财务费用——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
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但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
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扩展资料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在“财务费用”科目中核算,并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企业发生利息收入、汇兑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月终,将借方归集的财务费用全部由“财务费用”科目的贷方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计入当期损益。结转当期财务费用后,“财务费用”科目期末无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财务费用
网银交易手续费会计分录如下:支付银行手续费分录:借:财务费用-手续费贷:银行存款/现金财务费用或管理费用—办公费都可以列支,没有很严格的要求,要看以前的记账习惯。
如果是一般的主营业务买卖,金融机构的手续费要计入财务费用。 如果是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的利息支出,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清算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计入清算损益。
扩展资料: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在“财务费用”科目中核算,并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企业发生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冲减借方。
月终,将借方归集的财务费用全部由“财务费用”科目的贷方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计入当期损益。结转当期服务费用后,“财务费用”科目期末无余额。
“财务费用”科目的核算规则是: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对应科目;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则借记相关对应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在利润表中,单设“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并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即期末结转的余额分析填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费用。
企业网银证书费及网银年费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科目
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银行存款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扩展资料: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以及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咨询费、研究费用等其他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期末,应将“管理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管理费用在会计核算上是作为期间费用核算的,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并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账核算。期末"管理费用"科目的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后无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管理费用
1、付对公账户管理费应该计入财务费用-手续费科目。
2、详细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
3、财务费用科目核算的内容包括:
(1)利息支出,指企业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票据贴现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长期应付引进国外设备款利息等利息支出(除资本化的利息外)减去银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2)汇兑损失,指企业因向银行结售或购入外汇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记账所采用的汇率之间的差额,以及月度(季度、年度)终了,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照期末规定汇率折合的记账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等;
(3)相关的手续费,指发行债券所需支付的手续费(需资本化的手续费除外)、开出汇票的银行手续费、调剂外汇手续费等,但不包括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手续费等;
(4)其他财务费用,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融资租赁费用等。
一般可以计入管理费用中; 相关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 或者: 自助设备使用费的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 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分录即可。
扩展资料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规定: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七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第九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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