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十七条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可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适用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有关招标公告的规定。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关于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招标中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的性质和类别不同,会有不同的要求,一般资质要求的内容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有年检的)和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注册资金(按照招标项目提出要求)
3、如果是货物招标:要求相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等;
如果是工程施工招标:则要求企业有相关的施工承包资质(如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承包等,专业承包资质按照行业还有不同的类别和等级)。
4、财务状况;
5、类似项目业绩(成功案例);
6、企业信誉(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7、如果是工程招标,还要求有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资格,以及可以投入的设备能力
8、其他要求(如联合体)
资格审查主要步骤:
1、确定资格审查办法,即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 一般采用合格制,当潜在投标人过多时,可采用有限数量制。
2、制定审查标准(包括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标准);
3、进入具体审查程序:资格审查委员会应进行初步审查、详细审查和澄清,通过评分排序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
4、得出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向招标人提交审查报告,招标人审定合格投标人)
资格审查一般程序:
1、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
2、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的因素主要有:投标资格申请人名称、申请函签字盖章、申请文件格式、联合体申请人等内容。
3、详细审查:
以下内容,按照招标类别和要求分别选择: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企业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
3)企业生产许可(货物)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或“3C”认证(货物);
4)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非强制);
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非强制);
6)财务状况;财务指标和资信
7)类似项目业绩经验;
8)信誉;履约信誉记录
9)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资格(工程施工);
10)联合体申请人的资格和协议(可能);
11)其他。
4、澄清
资格审查委员会要求申请人澄清,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澄清采用书面形式,范围仅限于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限于细节和完整性,不得改变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根据《标准文件》,要求澄清可以多个轮次。
5、评审
1)合格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标准评审。
2)有限数量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标准、方法和数量评审和排序。
6、审查报告
资格审查委员会完成评审后,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向招标人提交资格评审报告。
7、确定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
招标人审查资格评审报告,确定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
资格审查的方法
资格审查既是招标人的权利。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方法。
(1)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招标人通过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向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并组织招标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标准和方法,对投标申请人的经营资格、专业资质、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履约信誉、企业认证体系等条件进行评审,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的办法包括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一般情况下应采用合格制,潜在投标人过多的,可采用有限数量制。
资格预审可以减少评标阶段的工作量、缩短评标时间、减少评审费用、避免不合格投标人浪费不必要的投标费用,但因设置了招标资格预审环节,而延长了招标投标的过程,增加了招标投标双方资格预审的费用。资格预审方法比较适合于技术难度较大或投标文件编制费用较高,且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多的招标项目。
资格后审是作为招标评标的一个重要内容在组织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的,审查的内容与资格预审的内容一致。资格后审方法可以避免招标与投标双方资格预审的工作环节和费用,缩短招标投标过程,有利于增强投标的竞争性,但在投标人过多时会增加社会成本和评标工作量。
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下面摘录了“实施条例”里的文字说明下:
第十五条 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
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
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第十八条 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
第十九条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第二十条 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一)资格审查的方式、内容及结果 1。
资格审查方式 一般来说,资格审查方式可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 无论是资格预审还是后审,都是主要审查投标申请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的条件、标准和方法应事先载明,招标人不得改变资格条件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条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预审 目前,在招标活动中,招标人经常采用的是资格预审方式。
1。资格预审的优点 实行招标前的资格预审有很多优点: (1)实行公开招标时,投标人的数量将会很多,实行资格预审,将那些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先行排除,就可以减少多余的投标。
(2)通过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可以对众多投标申请人的技术水平、财务实力、施工经验和业绩进行调查,从而选择在技术、财务和管理各方面都能满足招标工程需要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3)通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筛选出确实有实力和信誉的少量投标人,不仅可以减少招标人印制招标文件的数量,而且可以减轻评标的工作量,缩短招标工作周期,同时也对那些可能不具备承担工程任务的投标人,节省因投标而投入的人力、财力等投标费用。
2。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 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或部分邀请招标的土建工程、交钥匙工程、技术复杂的成套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3。资格预审的程序 自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三)资格后审 对于一些工期要求比较紧,工程技术、结构不复杂的项目,为了争取早日开工,可不进行资格预审,而进行资格后审。 在开标以后,正式评标前首先应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淘汰不合格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作废标处理。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可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方式。
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以前,先发出资格预审的公告或邀请,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的申请及有关证明资料,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方可参加正式的投标竞争。资格后审是指招标人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或经过评标已有中标人选后,再对投标人或中标人选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进行审查。
实践中,对于大型或复杂的土建工程或成套设备,在正式招标前,一般都采用资格预审的办法确定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方式通过招标人在招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筛选,预选出有资格参加投标的人,从而大大减少了招标的工作量,有利于提高招标的丁作效率,降低招标成本,也为潜在投标人节约了资金,有利于吸引力量雄厚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资格预审还可以帮助招标人了解潜在投标人对项目投标的兴趣,以便于及时修正招标要求,扩大竞争。因此,资格预审同时受到招标人和投标人的青睐,成为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主要方式。
招标投标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规定,既适用于资格预审,也适用于资格后审。
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的经营资格、专业资质、财务状况、技术能力、管理能力、业绩、信誉等方面评估审查,以判定其是否具有参与项目投标和履 行合同的资格及能力的活动。
扩展资料
两种方法
1、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招标人通过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向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由招标人或者由其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审查方法、资格条件以及审查标准,
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经营资格、专业资质、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履 约信誉等条件进行评审,以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2、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是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时,招标人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后审是评标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 投标。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招投标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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