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人生价值要比较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社会成员人生价值的大小,除了要掌握科学的标准外,还需要掌握恰当的评价方法,做到以下四个坚持:
1、坚持能力有大小与贡献须尽力相统一。
2、坚持物质贡献与精神贡献相统一。
3、坚持完善自身与贡献社会相统一。
4、坚持动机和效果相统一。
扩展资料:
人生价值的评价标准:
1、人生价值评价的根本尺度,是看一个人的人生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通过实践促进了历史的进步。
2、人生价值评价的基本尺度,是劳动以及通过劳动对社会和他人做出的贡献,这是社会评价一个人的人生价值的普遍标准。
价值“具体”在人生观领域中表现,在一定意义上,人生的价值是人生的意义,评估人生“价值量”大小,可以理解人生的意义如何,理解人生意义的大小。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人生价值
人生价值评价的根本标准,是看一个人的人生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通过劳动对社会和它人做出了贡献。
一方面,自我价值是个体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自我价值的实现构成了个体喂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的前提;另一方面,社会价值是实现自我交织的基础,没有社会价值,人的自我价值就无法存在。人生价值是价值的属概念,也是客体与主体需要之间的特定关系。
在人生价值关系中,价值客体是人生,指的是一个人的生命过程的一系列实践活动;而价值主体则是人。人生价值不同于其他客体的价值,一方面,人生价值必须体现为能够满足社会的需要;另一方面,人生价值又必须表现为满足个人全面发展的需要。
因此,人生价值是个具有多维性的价值系统。 首先,人生价值是人生社会价值和人生自我价值的统一。
人是社会的人,人生具有社会历史性和客观实践性,人的社会价值就表现为个人行为同他人、社会群体需要之间的一种肯定关系,标志着作为客体的人对作为主体的他人或人类社会的有用性,贡献和意义。而人生的自我价值表现为人还具有对自己的有用性,即满足自己的需要。
一般物在主体同客体的关系中,只是作为客体而存在,而人则既是主体又是客体。在人生价值关系中,所反映的.主要是。
人生价值评价的根本标准,是看一个人的人生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通过劳动对社会和它人做出了贡献。一方面,自我价值是个体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自我价值的实现构成了个体喂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的前提;另一方面,社会价值是实现自我交织的基础,没有社会价值,人的自我价值就无法存在。
人生价值是价值的属概念,也是客体与主体需要之间的特定关系。在人生价值关系中,价值客体是人生,指的是一个人的生命过程的一系列实践活动;而价值主体则是人。
人生价值不同于其他客体的价值,一方面,人生价值必须体现为能够满足社会的需要;另一方面,人生价值又必须表现为满足个人全面发展的需要。因此,人生价值是个具有多维性的价值系统。
首先,人生价值是人生社会价值和人生自我价值的统一。人是社会的人,人生具有社会历史性和客观实践性,人的社会价值就表现为个人行为同他人、社会群体需要之间的一种肯定关系,标志着作为客体的人对作为主体的他人或人类社会的有用性,贡献和意义。
而人生的自我价值表现为人还具有对自己的有用性,即满足自己的需要。一般物在主体同客体的关系中,只是作为客体而存在,而人则既是主体又是客体。
在人生价值关系中,所反映的.主要是个人和社会的关系,也包括个人与自我的关系,社会和“自我”都处于价值主体的地位。从个人对社会的关系来说,他表现为客体,因为他的人生价值要靠社会来评价。
从个人的行为或一生对自己的利害关系来说,他又表现为主体,就是说他是站在个人需要的立场上来评价自己的行为有无价值的。正是人本身在价值关系中所具有的这种主客体两重性,构成了人生价值的二重性。
一方面,人生价值必然具有社会性;另一方面,人生价值又都具有自我性。社会实践反复证明,世界上任何一个有价值的人,其人生在对社会、对他人具有价值意义的同时,都毫无例外地对自我也具有价值。
我们所讲的人生社会价值,指的是个人的人生能够满足社会需要而对社会具有的有用性。我们所说的人生自我价值,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个人自我认识、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实际存在和实现的自己满足自己需要的肯定关系。
在这里,人生的社会价值和人生的自我价值是统一的,不是完全对立的。但我们平时讲的人生价值,一般强调的是人的社会价值。
其次,人生价值是人生物质价值和人生精神价值的统一。作为人生价值的主体,无论是“社会”还是“自我”,都具有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的需要。
因此,人生价值的两重性又进一步体现为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人生的物质价值是指个人以其创造的物质财富和服务性劳动,满足社会和自我的需要,促进社会繁荣和发展。
人生的物质价值不仅仅指个人和社会的物质消费价值,而且包括物质生产价值。人生的物质价值是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也是人生价值的基础。
人生精神价值,是个人以他创造的精神产品及其思想观念,道德情操等满足社会和自我的精神需要,促进社会精神文明的建设,满足人们精神生活的需求。人生精神价值是在人生物质价值的基础上产生,发展起来的,是人生价值不可少的重要方面。
总之,人生价值是一个具有丰富内容的概念,是由几层价值关系结构而成的。从人生价值的主体需求对象讲,分为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从人生价值需要主体看,分为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
人生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人生的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是相互联系,辩证统一的。它们都是人的能动创造力实现的结晶,也是对人生目的和行为表现所做出的一种社会评价。
正确认识和评价人生价值,是人类社会进化的重要杠杆,也是正确选择人生道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条件。
由人生价值目标的境界及实现程度来决定。
是否与社会总理想目标相一致,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出了多大贡献决定了社会成员个体的人生价值,价值量的大小,社会成员个人人生价值与社会占主导地位的价值目标格格不入。如果态度上对实现社会总价值目标采取消极不合作或背道而驰。
势必造成: 自己的人生价值被主流社会评价为低价值,无价值、甚至负价值, 自己的人生理想,要么丧失实现条件,要么备尝人生的艰辛和苦难,经过艰苦卓越的奋斗之后才能实现。人生的价值包括人生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两个方面。
任何价值都是表示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意义,人的价值也是如此。不过在社会实践中,人在价值关系中的主体、客体位置不是固定不变的,人既是主体,又是客体,是主客体的有机统一。
一个人,一方面是价值主体,他把他人和社会作为自己的价值客体,他是需要的主体,有其自身的需要,他要依靠他人和社会的活动及其成果来满足自身的需要,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向社会的索取,或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这种满足使个人得以存在和发展,从个人角度来说,这就是他的自我价值,换句话说,个人通过自身的活动从他人和社会那里获得必要的资料来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这就是所谓人生的自我价值。
当一个人进入青年阶段,具有较为成熟的自我意识,就会开始思考人生问题,选择人生目的,形成对待生活的态度,就会通过提出并回答“什么样的人生最有意义”的问题,确立自己的人生价值观。要建立自己的人生价值观,准确地对自己和他人的思想和行为进行价值评价,需要确定人生价值的评价标准和尺度。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过程中,大学生经常提出这样的问题:评价人生价值的尺度究竟是什么?人生价值的评价是否存在一个客观标准?显然,要解答这样的问题,我们就得深入人生价值的内部,对其本质有一个正确的把握。唯物辩证法告诉人们,事物的本质就是事物内部的矛盾关系。要达到对一个事物全面而深刻的认识,就要对事物内部的矛盾关系进行辩证的分析。本质就是关系,这是世间万物普遍的辩证本性,人生价值当然也不能例外。深入了解人生价值的本质以确立科学的评价标准,就是运用辩证的观点分析人生价值的不同方面及其矛盾关系。
价值不是实体或属性,而是代表了主客体间的一种关系。将人生置于价值的视角下考察,意味着将个体的生活实践作为价值关系中的客体加以评价。人一方面是以个体的方式生活着,另一方面又是以社会的形式生活着,人类存在形式的这种二重性,决定了人生价值关系的二重性,即自我与生活实践和社会与个体人生的双重价值关系,人生价值内在地包含了人生的自我价值和人生的社会价值两个方面。
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个体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价值,主要表现为对自身需要的满足程度。在这里,价值客体与在人生社会价值关系中一样是个体的生活实践,而价值主体则是个体自身。人生的社会价值,是指个体的人生活动对社会、他人来说所具有的价值。在这里,价值客体是个体的人生活动,价值主体是社会和他人。衡量人生社会价值的尺度是个体对社会和他人所作的贡献。个体对社会和他人的生存和发展贡献越大,其人生的社会价值也就越大,反之,其人生的社会价值就越小;如果个体的人生活动对社会和他人的生存和发展不仅没有贡献,反而起到某种反作用,那么,这种人生的社会价值就表现为负价值。人生的自我价值与人生的社会价值一样,也有质和量的差别。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是人生价值的两个不同侧面,二者既相区别,又密切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人生价值的矛盾统一体。在人的社会生活中,“每个人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而且只有成为他人的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并且只有达到自己的目的才能成为他人的手段,——这种相互关联是一个必然的事实”。任何一个人要生存下去,必须满足自己基本的物质和精神需要,满足的方式和满足的程度不同,从而使得社会中的个体成为具有差异的个性存在。人在的自我价值还是个人发展的条件,人不仅有生存的需要,还有发展的需要,个人提高自我价值的过程,就是力求各方面进步以实现自我完善的过程。社会是人创造并由个体组成的,自我价值的实现构成了个体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的基础。另外,人又总是生活在社会当中,个体无法脱离社会而存在和发展。个体的人生活动不仅具有满足自我需要的价值属性,还必然地包含着满足社会需要的价值属性。人是社会的人,这不仅意味着个人物质和精神的需要须在社会中才能得到满足,还意味着以怎样的方式和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满足也是由社会决定的。社会的物质和精神不是上天赐予的,而是社会中的人们创造的,社会对人生的价值,不过是由无数过去和现在的人生对社会创造的价值所构成的。在此意上说,人生的社会价值是实现人生自我价值的前提。
人们自己选择生活道路和生活方式,以独特的思想和行为赋予生活实践以性特征。但是,任何个体的人生意义却只能够建立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条件基础之上并在社会中实现,离开这个基础,个人就不能作为人而存在,当然也无法创造人生的价值。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人生价值的最基本内容。一个人的生活具有什么样的价值,从根本上说是由社会所规定的,而社会对于一个人的价值评判,也主要是以他对社会所作的贡献为标准。有人主张以极端的个人主义作为人生价值评价的标准,以为人生的价值就在于个人需要的满足,个体的所有需要都满足了,这样的人生就具有最大的价值口显然,这种主张在理论上是片面的和错误的,是把人生价值中的主体和客体关系颠倒了。唱“索取”当作人生价值,也就是把社会对于人生的价值错当作人生自身的价值,这并不是对人生价值的确认,恰恰是对人生价值的否定。这种主张在实践上不仅行不通,还是十分有害的。在任何社会条件下,如果每个人都只要求社会满足自己的欲望,只考虑“人人为我”,就不会有什么人来“
为我”了;如果每个人都把他人和社会统统看做是满足自己私欲的工具,以为只有自己才是人类存在的唯一目的,无止境地追求享受和占有,那么,作为个人存在的前提和现实条件的社会也就无法和谐地存在下去了
社会认知和社会评价:
(1)社会认知的界定
从心理学上看,社会认知,主要是指对他人表情的认知,对他人性格的认知,对人与人关系的认知,对人的行为原因的认知。
科学的社会认知所追求的是揭示社会历史现象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包括对社会价值属性和社会运动方向的把握。
(2)社会评价的界定
社会评价是人类掌握世界的重要方式,它是一种在对象性关系中的对象化活动,借助于主、客间的双向过程,实现人对社会的支配和拥有。
社会评价是从某种社会角度去考察和评价事物、现象的社会价值,判断该事物和现象对社会的作用的性质和程度。供参考。
包括:
1、社会关系
包括病人的家人、亲属、朋友、同事、邻居等。
2、社会经济状况
包括病人的职业、工作性质、有无工作隐忧;病人的经济收入;病人的健康状况是否会影响收入。
3、生活方式
个人典型的生活模式。护士可以通过了解以下内容进行评估:平时扮演的角色和身份;工作和学习形态;休闲活动方式和期望的休闲活动方式;居住地和房屋种类;过去一年中所经历的压力程度;面对压力、紧张、寂寞和焦虑时通常采取的应对机制;对现实生活的满意程度等。
扩展资料:
1、社会影响分析:项目的社会影响分析旨在分析预测项目可能产生的正面影响(通常称为社会效益)和负面影响。
2、互适性分析:主要是分析预测项目能否为当地的社会环境、人文条件所接纳,以及当地政府、居民支持项目存在于发展的程度,考察项目与当地社会环境的相互适合关系。
3、社会风险分析:对可能影响项目的各种社会因素进行识别和排序,选择影响面大、持续时间长,并容易导致较大矛盾的社会因素进行预测,分析可能出现这种风险的社会环境和条件。
(1)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含义及表现 人生价值内在地包含了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两个方面。
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价值,主要表现为对自身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满足程度。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社会、他人所具有的价值。
衡量人生的社会价值的标准是个体对社会和他人所作的贡献。 (2)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关系 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人生价值的矛盾统一体。
人总是生活在社会之中的,离开了社会的个体就无法生存和发展;社会是由众多个体构成的有机体,离开了个体的社会是不可思议的。 一方面,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人生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个体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的前提。
个体的人生活动不仅具有满足自我需要的价值属性,还必然地包含着满足社会需要的价值属性。个体通过努力提高自我价值的过程,也是其创造社会价值的过程。
另一方面,人生的社会价值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然要求,人生社会价值的实现是个体自我完善、全面发展的保障。没有社会价值,人生的自我价值就无法存在。
人是社会的人,这不仅意味着个体物质和精神的需要必须在社会中才能得到满足,还意味着以怎样的方式和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满足也是由社会决定的。在社会主义社会,一个人的需要能不能从社会中得到满足,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满足,取决于他的人生活动对社会和他人的贡献,即他的社会价值。
人生价值评价的根本标准,是看一个人的人生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通过劳动对社会和它人做出了贡献。
一方面,自我价值是个体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自我价值的实现构成了个体喂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的前提;另一方面,社会价值是实现自我交织的基础,没有社会价值,人的自我价值就无法存在。人生价值是价值的属概念,也是客体与主体需要之间的特定关系。
在人生价值关系中,价值客体是人生,指的是一个人的生命过程的一系列实践活动;而价值主体则是人。人生价值不同于其他客体的价值,一方面,人生价值必须体现为能够满足社会的需要;另一方面,人生价值又必须表现为满足个人全面发展的需要。
因此,人生价值是个具有多维性的价值系统。 首先,人生价值是人生社会价值和人生自我价值的统一。
人是社会的人,人生具有社会历史性和客观实践性,人的社会价值就表现为个人行为同他人、社会群体需要之间的一种肯定关系,标志着作为客体的人对作为主体的他人或人类社会的有用性,贡献和意义。而人生的自我价值表现为人还具有对自己的有用性,即满足自己的需要。
一般物在主体同客体的关系中,只是作为客体而存在,而人则既是主体又是客体。在人生价值关系中,所反映的.主要是个人和社会的关系,也包括个人与自我的关系,社会和“自我”都处于价值主体的地位。
从个人对社会的关系来说,他表现为客体,因为他的人生价值要靠社会来评价。从个人的行为或一生对自己的利害关系来说,他又表现为主体,就是说他是站在个人需要的立场上来评价自己的行为有无价值的。
正是人本身在价值关系中所具有的这种主客体两重性,构成了人生价值的二重性。一方面,人生价值必然具有社会性;另一方面,人生价值又都具有自我性。
社会实践反复证明,世界上任何一个有价值的人,其人生在对社会、对他人具有价值意义的同时,都毫无例外地对自我也具有价值。我们所讲的人生社会价值,指的是个人的人生能够满足社会需要而对社会具有的有用性。
我们所说的人生自我价值,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个人自我认识、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实际存在和实现的自己满足自己需要的肯定关系。在这里,人生的社会价值和人生的自我价值是统一的,不是完全对立的。
但我们平时讲的人生价值,一般强调的是人的社会价值。 其次,人生价值是人生物质价值和人生精神价值的统一。
作为人生价值的主体,无论是“社会”还是“自我”,都具有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的需要。因此,人生价值的两重性又进一步体现为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
人生的物质价值是指个人以其创造的物质财富和服务性劳动,满足社会和自我的需要,促进社会繁荣和发展。人生的物质价值不仅仅指个人和社会的物质消费价值,而且包括物质生产价值。
人生的物质价值是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也是人生价值的基础。人生精神价值,是个人以他创造的精神产品及其思想观念,道德情操等满足社会和自我的精神需要,促进社会精神文明的建设,满足人们精神生活的需求。
人生精神价值是在人生物质价值的基础上产生,发展起来的,是人生价值不可少的重要方面。 总之,人生价值是一个具有丰富内容的概念,是由几层价值关系结构而成的。
从人生价值的主体需求对象讲,分为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从人生价值需要主体看,分为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人生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人生的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是相互联系,辩证统一的。
它们都是人的能动创造力实现的结晶,也是对人生目的和行为表现所做出的一种社会评价。正确认识和评价人生价值,是人类社会进化的重要杠杆,也是正确选择人生道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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