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培训教育规划和计划之前,首先要确定培训对象,然后根据培训对象来确定教育的内容和教育方案,以及培训教育所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
培训的基本内 容包括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度的培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 实施办法和配套的法律法规、GSP、各类规章制度、岗位操作法,以及药学专业知 识的培训等。 各级负责人要进行各类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尤其是GSP的学习, 进行企业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通过培训使他们认识到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 等各个方面都已进入法制化管理阶段,药品是防病、治病的物质基础,是特殊商品,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是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宗旨,也是药品生产经营活 动的目的。 使他们确立“质量第一”的原则,药品是特殊商品,其质量问题是一个 严肃的原则问题。
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是所有药品监督管理法规的宗旨。通过培训使其具有高效的管理知识,更好 地领会实施GSP的意义和内容,掌握实施GSP的有关知识、方法和评价的基本原 则,使之掌握企业的规章制度并能有效地贯彻实施。
质量管理、技术人员应进行管理和专业技术培训,使其在各自岗位上认真实施 GSP所规定的本岗位职责和活动内容。检验及操作人员应全面进行GSP学习,以及检验专业知识培训和本岗位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岗位责任制度的学习。
对仓库 负责人、保管员、商品养护员进行GSP学习,以及药品储存、保管、养护专业知识的培训和本岗位的操作规范。 药品销售人员和零售企业的营业员也应进行GSP 的学习,了解GSP对药品销售的管理规范,了解本岗位的工作规范和质量责任。
1、为统一标准,规范GSP认证检查,保证认证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7.1)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制定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2、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共109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前加“*”)34项,一般项目75项。
3、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评定。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为缺陷项目;关键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缺陷。
药店GSP认证在职人员教育培训档案第一次根据《药品零 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第6501~6504条法律法规培训 GSP要求企业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是为了使其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GSP的实质。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第6501~6504条对企业各岗位的人员提出了培训要求;6505条还规定,企业应建立人员的继续教育档案。 企业应建好职工的培训继续教育档案: 一、制定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有的企业规定每月集中培训学习一次,每次不少于4小时;每人每天自学2小时,并且都要做笔记,实际上这是不可能做到的。因此,制定制度时一定要做到切实可行,以免在检查时制度与实际执行不符。
二、制订年度培训教育计划。要有针对性,结合企业职工存在的普遍问题及特殊岗位的特殊需要,将目标分解,分阶段地完成培训教育工作。
三、建立历次培训教育的方案。这主要是指企业内部的培训,包括培训目的、参训人员、培训内容、课程安排等。
四、培训教育实施的记录和总结。内容包括备课笔记、课程表、签到簿和考核结果;如培训结束后采取笔试、提问、现场考查等方式来检验培训的效果,对成绩优秀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采取哪些奖惩措施等。
五、如实填写职工个人培训教育登记表。这主要是指职工参加县以上有关部门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情况,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市以上药监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等。
六、收集职工的学历、职称证明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建立档案。
GSP是英文Good Supply Practice的缩写,意即良好供应规范,是控制医药商品流通环节所有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因素从而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的一整套管理程序,医药商品在其生产、经营和销售的全过程中,由于内外因素作用,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质量问题,必须在所有这些环节上采取严格措施,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医药商品质量。因此,许多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来保证药品质量,在实验室阶段实行GLP,新药临床阶段实行GCP,在医药商品使用过程中实施GUP,GSP是这一系列控制中十分重要的一环。
GSP品保系统的建构是依管理者的经营理念,配合客户需求政府法令及服务标准订定实施策略,并据以制订目标。
GSP优良商店的基本条件,商店必需备有营利事业登记证及安全合法经营的卖场,并通过安全、卫生等基本评核标准,才可取得GSP优良商店认证的资格。
一般消费者或是店家对GSP的真正意义为何,尚处在懵懂的阶段,甚至将GSP与ISO9002混为一谈。其实,这两者虽同为品保系统,但精神却大异其趣;目前国内在管理概念中有几项与业者相关,GSP (Good Supply Practice) 的概念是可以推展到其它的作业环节,如试验室的管理方面有GLP (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S ) ,在产品的制造方面有GMP (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 ) ,而产品使用规范上则有GUP ( GOOD USING PRACTICES ) ,GSP是针业商店、供销、服务的质量保证系统。
与ISO 9002品保系统相较,相同之处在于GSP与ISO都是业者自愿性的申请认证,但不同的是ISO的作业规范是由业者自行依需要而订定作业规范内容,也就是说,A公司与B公司虽同样取得ISO 9002认证,但内容会因各公司的条件不同而有所差异;GSP刚好相反,由政府单位明确订定规范(通则部分),再订定出15种业别的专则,业者申请不仅要符合通则需要,更要符合专业属性的规范才可通过。
GSP的精神更重要的是业者本身要依合法性做到制度的建立,制度性可用于商店实施GSP时整个管理架构,标准性则可摘录直接用于店内各项作业标准或作业方法(程序)之规定中,而ISO 9002则无法做如此的转换及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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