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自考报名时间:
四月份考试的报名时间是前一年的十二月十八号到一月十八号,查询考试地点时间为,四月十号以后,考试时间为四月中下旬。查询考试成绩时间为六月十二号后。领取成绩单时间为六月十五号至十七号。十月份考试报名时间为六月十八号到七月十八号,查询考试地点时间为十月十号后,考试时间为十月中下旬查询成绩时间为十二月十二号,领取成绩单时间为十二月十五号到十二月十七号。现在公共课一月份加考了一次,报名时间应该是十月份下旬,考试时间为一月份中旬。
黑龙江省自学考试考生网上申请毕业注意事项
自考考生:
自学考试网上申请毕业工作在即,为配合考生做好网上申请毕业工作,现将网上申请毕业的注意事项及流程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网上“申请成功”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①考生自然信息准确。
②自考本科毕业生须完成本科资格的审查。
③在网上打印的成绩单须与现开考计划的专业代码、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及格成绩相一致。开考计划可在毕业申请系统页面内的专业课程查询中选择相应专业进行查询(如下图)。
④通过农行网上银行支付毕业审查费。按有关文件规定,毕业审查费为60元。
2.网上“申请失败”所出现的某种类型问题,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毕业申请系统留言或电话方式、或到报名的招考办说明具体情况,等待答复。
3.考生欲修改身份证号信息,在提交完修改信息后应到报名招考办,报名招考办按照身份证原件确认出生年月日无误后进行确认。
4.考生一定要遵守省招考办规定的各项工作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①2009年上半年考生网上申请毕业时间:5月26日—6月12日
②考生因“申请失败”原因无法正常申请毕业,市地受理时间:5月26日—6月12日
③为使本次网上申请毕业工作顺利实施,在本次网上申请毕业期间,特对因未办理本科资格审查、免考、转考、合档而“申请失败”的考生安排一次补办,市地受理时间为:5月26日—6月12日,此类考生于6月18日-19日在网上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5.考生提出的问题经市(地)招考办受理答复后如果符合毕业条件,考生可在6月18日-19日继续在网上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6.如果考生没按以上时间规定进行网上申请毕业的,则延期半年重新网上申请毕业。
二、网上申请毕业流程
1.考生以实名注册方式登录网上毕业申请系统。
2.考生核对本人的自然信息。
3.如信息无误,即“申请成功”同时在线付款(付款方式与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方式相同)。
4.如“申请失败”,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毕业申请系统留言或电话方式或到报名招考办说明具体情况,等待答复。
5.自考毕业证书领取方式与以往相同,即2009年7月1日以后到自考报名招考办由考生本人签字领取。
自 考 处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copyright © 2007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黑龙江省每年10月报名。
新生注册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6月22日-7月3日。
第二阶段:8月24日-9月4日。
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考本是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 。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
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自考是一种过程,一种经历,只有亲身体验过,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于自主学习的考生才是自考的最终胜出者(毕业)。
黑龙江自考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到报名点(所在地招考办)现场采集自然信息,注册报名,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可按规定时间直接进行网上课程报考;报考本科层次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方可获得报考资格:A持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B自考专科五科以上合格成绩的在籍考生。C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在籍学生。自考本科注册报名时须出示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证书或自考成绩证明或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在籍证明,办理资格审查(符合免考条件的可同时办理免考手续),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在校生报考本科的新考生按原办法执行。
新生注册费由报名点收取,不通过网上银行支付。
10月的自考报名时间将于8月初公布。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上半年考试为一月三日至三十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受理报名,七月份公共政治课考试一般在五月—下旬(即公布上半年考试成绩后)受理报名,下半年考试为七月二日至三十一日受理报名,同时预订下次考试教材。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点统一设在地市一级(包括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及有关管理局)。
二.报名手续及要求:
(1)首次报考的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影印件,暂无身份证者可持户口簿及户口影印 件报名,同时交纳近期正身免冠同一底版彩色照片一寸三张、二寸一张,并由本人亲笔填写《黑龙江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一份(报考受限专业的考生须按规定出示有关资格证明,同时交纳 资格证明的影印刊:一份),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首次报考本科段的考生,须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影印件一份,并填写《本科段报考资格审 批表》后办理有关手续。
非首次报考的考生凭准考证报名。
(2)因专业停考未能毕业的考生,其未合格课程可按有关规定或通过改报其他专业相同课 程的方式补齐,所考课程的学分应不低于原停考专业相同课程的学分。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仍 颁发原停考专业的毕业证书(电大沟通考试各专业也可按本办法进行考试,时间截止到2001年 底)。
(3)委托开考的护理、中医、公安管理、化学工程、化工与石油机械工程、律师、石油工 程、林业生态环境管理、电力工程等专科段专业和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本科段、中医本科段、公 安管理本科段、计算机通信工程本科段、护理本科段、经济学本科段、计算机网络本科段、律师 本科段专业,由经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同意的相应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助学单位统一到当地考试部 门集体报名,除公安管理、中医、化学工程、化工与石油机械工程、电力工程专科专业和公安管 理、计算机通信工程、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本科段外的其它专业,各市(地)招考办可同时受理个别零散考生报名。
(4)报考计算机网络(独立本科段)的考生要到省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或其指定的注册单位注册。注册单位将为注册考生提供局域网和互联网实践条件,及时将全国考委对考试内容所
作的修改和调整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文件等多种方式通知每个考生。
三.考试:
(1)我省在各市(地)及部分县和省农场总局、森丁总局及各管理局所在地设置考区及分考区。
(2)考试时间:上半年为4月21-22日,7月公共课考试时间为7月13-14日,下半年为l0月26-27 日。
(3)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
2020年4月份自考考试报名是12月份,已经报名结束,如果想要参加2020年的考试,可以在2020年6月份报名,然后10月份参加自考考试。
新考生注册时间:2019年12月18日至21日(8:00至17:00)。
现场信息确认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现场确认地址:各县区招考办。
考生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8至24日(8:00至17:00)。2020年2月10日至12日(8:00至17:00)(限已有准考证号且未报考科目的考生报考)。
这是2019年的12月份报名时间
新考生注册时间:2019年6月18日至21日(8:00至17:00)。
现场信息确认时间:2019年6月21日至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现场确认地址:新生注册确认单指定地点。
考生报名时间:2019年6月18至24日、8月5日至7日(8:00至17:00)
黑龙江省自考一年两次,分别是每年的4月和10月。
但需要说明的是全国统考的课程基本上每年开考两次,黑龙江全省统考的课程每年开考一次。 依据:下图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官网发布的通知自考简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目前除台湾省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开考,是我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
我国的高等教育分为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几种形式。参加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成绩优秀的,可进入普通高等学校或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接受高等教育的资格;而自学考试属于水平性考试,参加自学考试接受高等教育不需要通过入学考试,考生自主选择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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