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张调整的凭证把科目合并,并在摘要栏,写上原因以备后面不好查证。
借一个科目贷一个科目就行(摘要写清楚),比如说一个科目其他应付款另一个科目应付账款,合并成应付账款,就借其他应付款贷应付账款就行了。如果一个科目都是应付账款分开的明细帐合并,那就借应付账款—某某客户贷应付账款—某某客户。以此类推。
如果属于同一明细科目,而且各自的余额正确无误,可能是重复新增科目造成的,可以将余额相加合并,同时,停用其中一个科目。
扩展资料:
按编制程序和用途分类,会计凭证按其编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前者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最初发生之时即行填制的原始书面证明,如销货发票、款项收据等。
后者又称记账凭单,是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按照经济业务的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入账簿的直接依据,常用的记账凭证有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
有利于及时进行会计记录从经济业务的发生到账簿登记有一定的时间间隔,通过会计凭证的传递,使会计部门尽早了解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并通过会计部门内部的凭证传递,及时记录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会计凭证
#一、合并会计报表的日常准备工作 合并会计报表的工作在合并范围内的个别会计报表比较多的情况下,是一项工作量繁重的会计处理业务。
如果不在平时把准备工作做好,待到期末合并时再去查找、确认合并数据与资料就会大大影响工作效率;而如果平时作好了准备工作,到期末合并时就会“水到渠成”、“得心应手”。 这些准备工作要求企业建立合并会计报表抵销资料的备查、登记与对帐制度。
这一制度的内容应涉及内部交易企业间的沟通对账方式、统一入帐时间、上报母公司数据的期限要求等。 二、合并会计报表的初数抵销 合并会计报表如果披露期初数,就涉及期初数的抵销问题。
如果没有以下两个原因,原则上可将上年度的期末数作为本年度的期初数,而不再重新作抵销合并。如果存在以下两个原因则需重新作抵销合并。
第一、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个别会计报表范围与上年度有所不同。 第二、上年度合并会计报表中的个别会计报表涉及到会计报表调整问题,如以前年会计政策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本年度的期初数需要新抵销合并,则涉及到以前年度的内部、交易往来相当于在本年度作两次抵销。 例如:某集团A公司为母公司,B公司为其子公司,2001年末B公司应收A公司内部往来款100万元,B公司提取了0。
5万元坏账准备,A公司在2001年末合并会计报表时编制抵销分录: (1)借:坏账准备 0。 5万元 贷:管理费用 0。
5万元 A公司在2002年末合并会计报表时,对期初数应首先将2001年末的抵销分录再作一次,即: (2)借:坏账准备 0。5万元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0。
5万元 但同时对2002年期末数抵销处理时,仍应对2001年期末数再作抵销,即: (3)借:坏账准备 0。 5万元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0。
5万元 在登记2002年度合作工作底稿时,第(2)个抵销分录只在合并资产负债表工作底稿“坏账准备”和“未分配利润”其实期初数项目登记,不在合并利润分配表 “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工作底稿上登记。 而第(3)个抵销分录必须同时在这两个合并报表的上述项目登记。
三、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持有同一子公司的抵销 在合并会计报表时,经常遇到子公司本身提供的个别报表就是合并会计报表,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也是母公司的参股公司,这样就出现了母公司和子公司共同持有另外一家子公司的情况。 例如:甲公司为乙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持有丙公司60%股份,甲公司又持有丙公司20%股份,乙公司在期末合并会计报表时编制的抵销分录为: 借: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贷:长期股投资-丙公司(丙公司净资产的60%) 少数股东权益(丙公司净资产的40%) 甲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除进行政党的抵销处理外,还应对乙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中属于甲公司的50%(即丙公司净资产的20%)再作抵销,即: 借:少数股东权益(丙公司净资产的2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丙公司 如果这个例子变为甲公司持有丙公司60%,乙公司持有丙公司20%,抵销分录应同上,但均由甲公司来编制。
四、内部购进原材料的抵销 集团内部制造业从其他集团成员购进原材料要比商品流通企业从其他集团成员购进商品的抵销复杂很多。对此,《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没有规范制造业如何抵销。
其实,抵销方法可以比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对内部商品交易的要求进行抵销,因为制造业也要将购进的原材料加工成商品再予以出售,只不过蹭多了个加工环节。 这里可以把库存的原材料、加工中的在产品、库存商品(即产成品)都视为商品流通业的购进商品尚未销售出去的部门,只不过计算其中内部销售的毛利要麻烦一些,但也可以采取倒挤的方式。
例如:A、B两公司为集团内部成员企业,A公司为制造业,B公司为商品流通业。 2001年A公司从B公司购进原材料(B公司为商品)一批,不含增值税货款10万元,B公司购进价8万元(不含增值税),A公司购进材料后最终实现销售收中有20%为从B公司购进材料的销售成本,本期A公司实现销售收入30万元,集团年末合并会计报表时应编制抵销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 10万元 贷:主营业务成本 9。
2万元 存货 0。8万元 注:贷记存货0。
8万元的计算过程为:(1)期末A公司内部购进存货余额为10-30x20%=4(万元)。(2)期末A公司存货含有的内部销售毛利为:4x(10-8)/10=4x20%=0。
8(万元),因此期末A公司存货中有0。8万元的内部销售毛利没有实现。
第二年,A公司从B公司购进15万元,B公司购进价12万元,A公司第二年实现销售收入50万元,其中20%为从B公司购进材料的销售成本,第二年末集团合并会计报表时应编制的抵销分录为: (1)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0。 8万元 贷:主营业务成本 0。
8万元 (2)借:主营业务收入 15万元 贷:主营业务成本 15万元 (3)借:主营业务成本 1。8万元 贷:存货 1。
8万元 注:贷记存货1。 8万元的计算过程为:(1)第二年末A公司内部购进存货余额为4+15-50 x 20%=9(万元)。
(2)第二年末A公司存货含有的内部销售毛利为:9 x 20%=1。8(万元)。
五、少数股东权益的列示 根据《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
根据公司法,任何公司法人都必须单独建账核算,你并账后必有一个公司没账,这是不允许的。根据税法,法人公司必须单独申报纳税,你并账后怎么纳税?你可以问一下,是不是有两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是,就是两个法人。
一、如果是两个企业法人
既然是两块牌子,可能是两个企业法人,这时候不能简单并账。如果一定要并账,只能采取吸收合并的方法,将B公司的全部净资产作为出资,投入到A公司,经过验资,并办理B公司的注销登记和A公司的变更登记才能并账。这时候不能根据B公司的账面数并账,要根据评估或经股东双方认可的金额记入A账。
二、如果是一个企业法人,两个分支机构
1、如果你采用“账结法”,即每月将损益类科目转入“本年利润”
会计分录为:
直接根据B账的总账余额
借:资产类科目
贷:负债及权益类科目(包括“本年利润”)
摘要:AB并账
因为损益类科目已结转到“本年利润”,其余额均为0,所以不需要做分录,将10月份两张利润表汇总,其“本年累计数”即是新账10月份的本年累计数。
2、如果你采用“表结法”,即损益类科目平时不结转到“本年利润”,其余额一直保留,而在年末时一次结转
会计分录为:
根据B账的总账余额
借:资产类科目
__费用支出类科目(损益类借方科目)
贷:负债及权益类科目
__收入及收益类科目(损益类贷方科目)
摘要:AB并账
选中 这一列数据 然后——数据——分列——分隔符“-” 下一步就好了
一、确定合并范围,有质和量两个标准
(1)量的标准:母公司拥有其50%以上(50%本身不行)的股权,可以是直接拥有、间接拥有、直接加间接拥有;如A为母公司,拥有B公司70%的股权;B公司拥有C公司21%的股权;A公司直接拥有C公司30%的股权。则C公司应该列入合并范围:因为在决定C公司经营、财务政策的会议上,A公司直接拥有30%的表决权,而通过B公司又拥有21%的表决权(B公司派出的人必定服从A公司的意志),从而在会议上控制了51%的表决权。
(2)质的标准:被母公司控制的其他被投资企业,强调“控制”,有四种表现形式。
无论是量的标准还是质的标准,其实质都是“控制”。只有“控制”才能将资产合并进来(因为资产是企业拥有和控制的经济资源)。正因为如此,对那些表面上是企业的子公司,但实际上没有控制权的企业,就不能合并进来(书中罗列有6种情况)。
二、编表:
1. 关于合并报表的前期准备事项
(1) 统一报表时点:因为不同时点的报表不能汇总;
(2) 统一会计政策:会计政策包括具体原则和具体方法,不同的会计政策将产生不同的信息。在母子公司内会计政策应该一致,会计信息才有一致性,才是可汇总的和可理解的;
(3) 对子公司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因为只有采用权益法核算,才能顺利抵销有关项目;
(4) 外币报表折算:如果子公司报送的是外币报表,不折算成人民币报表是不能汇总的。
2. 合并报表编制原则
(1) 以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编制:直接通过个别会计报表相加得出汇总数后,抵销重复因素,得到合并数;每年编制都是如此。这一点,在理解连续编制时尤为重要。
(2) 一体性原则: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必须将母子公司理解为一个整体,这样内部债权债务的抵销、内部销售收入的抵销就好理解了。这一原则是理解合并抵销分录的关键。
(3) 重要性原则:合并报表并不是反映某一会计主体的具体经济业务过程,而是反映母子公司所组成的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信息,对于不重要的信息,即使不抵销,也不会误导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因此,在编制合并报表时,特别强调重要性原则的运用。
3. 合并报表编制程序
(1) 编制合并工作底稿:将利润表、利润分配表、资产负债表放到一个工作底稿中,可以互相平衡。要注意三点:按照利润表、利润分配表再到资产负债表的顺序排列是有道理的,因为在年终编表时,就是按照这一顺序进行的;在子公司多于一个时,最好单列子公司汇总表,这样合并底稿清晰,有利于抵销;实际工作中用电子版自动平衡,工作效率高。
(2) 计算出母子公司个别报表的汇总数。
(3) 编制抵销分录,这是最关键的一步,要将重要的重复因素都抵销。
(4) 过入抵销分录,计算出合并数。由此可见,汇总报表是个别报表的简单相加,而合并报表则是在汇总报表的基础上,抵销了重复性的因素而得到的,这就是两者的区别。
(5) 将合并数抄到正表中去,就是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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