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征博引些案例会对演说有用吗?答案是肯定的。
给公司员工做法律知识培训,一定要认真准备,既要有理论观点,更要有实例,通过实例来阐明法律法规的知识,这样员工听得懂、记得牢、印象深、效果好。培训时的气氛要宽松,有可能的话,把演讲稿作为一种道具,摆摆样子而已,尽可能不要照稿子去读,那样会很生动,你可以根据员工听课时的神态,灵活掌握,听得入神的内容多讲一些,不想听得内容少讲一些,培训之后,再听听员工的反映,不断充实自己的培训内容,不断提高演讲的水平,达到培训的效果。
以上都是通过实践后获得的体会,愿对你有所启发和帮助。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智拓法律
企业法务管理基本知识
借宁夏企业家联合会刊物全文刊登本讲义之际,我将讲义贴在网上,以与热心企业法律事务的诸君同仁相互交流,希各位诸君同仁不吝赐教,另,讲义中涉及相关企业资料者,凡是公开的资料,一律保留,不公开的资料,一律略去,请谅解。由于篇幅过长,拟分4期刊载。---李志银,即日。
一、神秘而又无处不在的企业法务
2003年2月,法制日报在北京组织了一个法律顾问论坛,200余企业法律问和社会律师参加,中国企业家协会记者在介绍该次论坛时,说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他说,企业法务这个一直以来被认为是一个无处不在却又不被宣扬的神秘事物,通过这个论坛的举办,它终于揭开了神秘的面纱,从后台走上前台,展示在世人的面前。
在这里,记者提出了两个判断:一是企业法务是无处不在的;二是企业法务是秘而不宣的,或者说是不宣扬的,是神秘的,一般外人是不知道或者不十分知道的。我对记者提出的这两个判断是赞成的。事实上,许多介绍企业法务的文章作者都持这种看法。为什么说它是对的呢?因为迄今为止,我们很难看到有哪一个企业系统性的或者比较详细的介绍其内部法务的有关资料。在我国,除了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在国有企业内部组织过一些法律顾问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少数几个企业在会议上介绍一些人所共知的资料以外,真正厉害的法务管理如国外企业的服务管理、国外企业在中国区总部,亚洲区总部的服务管理,以及国内为数不多顶
最低0.27元/天开通百度文库会员,可在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原发布者:鑫淼数据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神经内科2017年2019/8/2312019/8/232我院要求医疗人员掌握以下法律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为主要学习内容。2019/8/23——————————————共计20项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2019/8/234医疗事故是如何分级和分等的?《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
法学体系中的四大类分支学科
1理论法学
即:从总的方面探求法学研究对象的各种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律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
注:理论法学主要不是从认识论的角度划分出来的结果,而是依据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划分出来的。那些研究对象比较抽象、研究方法偏重于理论分析的分支学科基本都可列为理论法学,其主要代表是法理学。如果一国法学体系中不设综合法学这个大的部类,那诸如立法学、法社会学、法解释学、比较法学等也可视为理论法学。法学边缘学科中侧重于理论研究的也可列为理论法学。
2应用法学
即:旨在直接服务法律实际生活、帮助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
注:应用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法律实际生活中的经验材料,其比之理论法学更具有实践性,它是理论法学的具体化,也是理论法学的资料渊源。但应用法学并非没有理论,其产生的理论不是用来起跨学科的普遍指导作用,而是为解决本应用学科的实际问题服务的。应用法学的代表性学科是各种部门法学,如宪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程序法学等等,有关法律实务的分支学科,法学边缘学科中侧重于解决实践问题的分支学科也可列入应用法学。
3历史法学
即:专门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中的历史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
注:历史法学之所以作为法学体系中的一个专门的类别,主要因为它既包括理论内容(即论从史出),也包括应用内容(即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历史法学主要研究历史上不同国家、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研究研究这些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实质、内容、形式、特点及其产生、发展、消亡的规律等。它主要包括中外法律制度史学、中外法律思想史学、法学史学。
4综合法学
即:具有相当大的跨越性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
注:综合法学有两个显著特征:其一,它的研究对象跨越多种甚至各种法学分支学科;其二,理论、应用和历史不是各有侧重,而是三者兼容并包。法学总论或概论之类是典型的综合法学。同时也包括立法学、法社会学、法解释学、比较法学、国际法学等。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710秒